招标
于田县中药材交易市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6/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65322623060600200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雪飞0903-6811504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达富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肖林0903-782088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于田县中药材交易市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65322623060600200001)
 
 
一、招标条件
于田县中药材交易市场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322623060600200001)已经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招标人为于田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于田县
2.项目规模: 新建门面房一栋,建筑面积3533.44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2层;建设交易棚一栋,建筑面积2914.69平方米,建设附属用房一栋,砖混结构,建筑面积29.58平方米,采购15间成品烘干房,带烘干设备,及相关附属配套。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322623060600200001001
标段(包)名称: 于田县中药材交易市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范围: 新建门面房一栋,建筑面积3533.44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2层;建设交易棚一栋,建筑面积2914.69平方米,建设附属用房一栋,砖混结构,建筑面积29.58平方米,采购15见成品烘干房,带烘干设备,及相关附属配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投标其他条件:1.企业资质要求:[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设计专业资质]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能力。(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当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至少五年相关项目管理经验。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 职。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 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3)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履约能力强。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http://www.gsxt.gov.cn) 、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 a.gov.cn) 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jzsc.mohurd.gov.cn/home) 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成员配 备不超过2家;联合体应指定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招 标文件提供的示范文本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具体负责 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有关手续的办理。 ②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联合体各成员应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 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④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外建筑企 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新建建〔2018〕10号) 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 送册注册人员,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⑤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责任和权利。(5) 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 放的通知》 (新建建〔2018〕10号) 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注册人员,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6月10日到 2023年07月02日
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自行下载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03日 10:30
2.递交方法: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评标办法
1.开标时间:2023年07月03日 10:30
2.开标方式:线下辅助开标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玉河广场旁)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信用评价(评定分离)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单位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2、投标保证金须采用由投标人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中自行生成的保证金子账户,采用电汇、保函或网银转账的方式,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单位基本户存入指定帐户(节假日不休息) ,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必须考虑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投标保证金的做否决 投标处理;3、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jzsc.mohurd.gov.cn/home) 未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 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5、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 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项目递交投标文 件的截止时间、项目具体开、竣工时间、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施工工期等事 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
http://ggzy.xjht.gov.cn:8081/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 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6、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7、工期:90日历天。8、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 评估法­信用评价 (评定分离)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于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于田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达富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于田县建德路8号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于田县玉城路东山苑小区13幢21号房
联 系 人:陈雪飞 联 系 人:郑肖林
电 话:0903-6811504 电 话:0903-782088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3年06月08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备案表.pdf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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