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教学设备设施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32.3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114-00129
预算金额32.34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2
公告正文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1 | 升降课桌椅 | 规格:605(±2mm)×405(±2mm)×(670-760)mm 一、学生桌具体参数要求: 1. 桌面规格为605(±2mm)×405(±2mm)×22(±2mm),采用优质环保ABS工程塑料,桌面上方设有笔槽。桌面左右方和上方设有连接式挡笔条。桌面下方内嵌有金属方管加固。 2. 书斗规格550×365×150mm(±2mm),内径尺寸450×335×130mm(±2mm)。书斗内有凹型槽,底部设有镂空排水槽。要求环保PP工程塑料,书斗主体注塑厚度≥3.0mm,一次注塑成型。 ★3. 金属桌架主要为椭圆管,为中小学各四级升降。桌上为树丫形,桌子叉斗管采用20mm×40mm×1.2mm椭圆管,其余椭圆管的规格为升降上管≥46mm×24mm,管壁厚≥1.5mm;升降下管≥53mm×31mm,管壁厚≥1.5mm;脚登管≥20mm×40mm,管壁厚≥1.5mm,底脚管≥46mm×24mm,管壁厚≥1.7mm。 ★4.升降护套件:为加长优质PP护套,长≥56mm,宽≥35mm,高≥105mm加长护套保证升降结构更稳定。 二、学生椅具体参数要求: 1. 椅面椅靠按人体工程学设计,采用改性PP工程塑料注塑成型,规格为390×375mm(±2mm)由不少于6条30mm槽形带板与不少于7条7mm间孔按臀窝与腿凹组成流线镂空图案;靠背规格为390×185mm(±2mm),由不少于3条27mm槽形带板与不少于4条6mm间孔组成镂空图案。 ★ 2. 金属椅架部分,主要采用椭圆管经折弯成型。椭圆管的规格为升降上管≥46mm×24mm,管壁厚≥1.5mm;升降下管≥53mm×31mm,管壁厚≥1.5mm;脚登管≥15mm×30mm,管壁厚≥1.5mm,底脚管≥46mm×24mm,管壁厚≥1.7mm,靠背弯管为≥φ22mmx1.5mm。 ★3.升降护套件:为加长优质PP护套,长≥56mm,宽≥35mm,高≥105mm加长护套保证升降结构更稳定。 三、技术标准及要求: 1.桌面和钢腿采用不小于φ4×14mm、φ5×16mm大帽自攻钉连接,椅面与托管采用不小于M5x30螺钉连接,椅靠与椅腿采用半圆头不小于M5×30mm螺钉连接;PP护脚与桌椅腿之间采用自攻自钻不小于M4×16mm钉。 2.桌椅主架采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焊接而成,焊道均匀,无假焊、漏焊、夹渣等现象。 3.桌椅金属表面经钢砂抛丸除锈再由流水线式静电喷涂处理,表面无砂眼、折角处光滑、无毛刺。 4.颜色:桌椅面及书斗为米色,钢架为上灰下绿色。 5.要求课桌椅整体重量≥13.45kg,桌椅架(指金属框架,含金属表面喷涂部分)总重量≥9.45kg,PP部分(包括塑料桌椅面、椅靠、书斗等)总重量≥4kg。 四、 要求: 1.提供钢塑课桌椅产品符合环保要求的带CMA标识的检测报告,检验项目包括:甲醛,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丁酯,苯乙烯,十一烷,正己烷,三氯乙烯,辛烯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需提供产品图片。 | 1320 | 套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送货及安装调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单位、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均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或加分),用扣除(或加分)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0日 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16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0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投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3.由于开标场地网络及设备资源有限等原因,建议投标人自行提前安排好解密事宜(人员、电脑、手机、U顿及插件、网络等),以保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于洪区教育局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8-3
联系方式: 024-25347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联系方式: 024-25320205 024-25320013
邮箱地址: yhcg25320106@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于洪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03323101020000412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先生
电 话: 024-2532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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