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区]伯渎港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项目梅村段(高浪路-新华路)监理
投标剩余时间0
金额
90.1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2/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0.12万元
招标联系人韦磊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祥兴0510-8529921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0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7
公告正文
[0]伯渎港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WXXQ202407013 项目名称 伯渎港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 WXXQ202407013-X03 标段名称 梅村段(高浪路-新华路)监理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4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12月9日
工程类型 工程监理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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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 [0]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伯渎港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梅村段(高浪路-新华路)监理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伯渎港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新吴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伯渎港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项目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锡新行审投备[2024]46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高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恒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无锡市新吴区伯渎港流域梅村段(高浪路-新华路段)、鸿山段(鸿山路-飞凤路)。 
    工程规模:本项目分为梅村段与鸿山段。本次招标为梅村段(高浪路-新华路),该段一期工程用地面积约10.1公顷,建设绿化景观、亲水路面、亲水栈桥、人行桥提升市政设施等;二期工程用地面积约1.6公顷,建设植被隔离带、修复水生植被、生态治理等。其中鸿山段(鸿山路-飞凤路),该段一期工程用地面积约14.5公顷,建设绿化景观、亲水路面、亲水栈桥、人行桥提升市政设施等;本项目总投资额约20596.96万元。本次招标为梅村段(高浪路-新华路)监理,建安费约7000万元。  
    计划监理期限:365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90.12 万元
    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规模描述及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并协助办理全过程建设手续直至竣工备案结束。 
    标段划分: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甲级] 
      财务要求:2021 2023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2)1)在投标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具备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内附 2024 年 08 月~2024 年 10月缴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 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 2024 年 08 月~2024 年 10 月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的开始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2)是(是否要求没有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 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 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3)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 人员配备标准》[2017]第35号,监理机构人员总数(含总监)不少于6人, 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3人。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招标人要求分阶段到岗。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企业在职人员,不得有其他外聘人员,须提供岗位证书扫描件、劳动合同扫描件、本企业为其所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4年08月-2024年10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08月-2024年10月的缴费证明)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04日 16:00 时至2024年12月09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100 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7日 930 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高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代建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恒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新安街道和风路26号新发汇融广场F栋831室 
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具区路108-19 
邮编:
214000 
邮编:
 
联系人:
韦磊 
联系人:
吴祥兴、丁海铭 
电话:
 
电话:
0510-85299212 
传真:
0510-80595435 
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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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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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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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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