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体育中心委托,就洛阳市体育中心体育场塑胶跑道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洛阳市体育中心体育场塑胶跑道维修项目/ZYZB-[2018]-0937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政采代【2018】-315号
三、中标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
主要货物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产地 |
制造商名称(全称)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1 |
体育场绿色塑胶面层 |
河北旭隆(11mm厚新型环保混合喷涂型塑胶面层)(绿色) |
河北 |
河北旭隆塑胶制造有限公司 |
3700㎡ |
227元 |
839900元 |
工期(竣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日历天数)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2月25日至2018年12月29日
五、评标日期及地点:
评标日期:2019年1月15日
评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评标四室
六、评标委员会名单:柴元基、申明英、金云霄、陆冰、熊世杰
七、中标人名称和地址:
中标人名称:洛阳广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洛阳市西工区王城路38号院3幢1-2805
八、中标金额:捌拾叁万玖仟玖佰元整(839900.00元)
九、公告媒体:《(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十、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6000元,由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本代理机构支付,中标人无需支付。
十四、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称:洛阳市体育中心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与馆西路交叉口东北100米
联系人:熊先生
电话:13643881949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总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及电话:
名 称: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龙泉大厦兴业银行8楼1008室
联系人:朱先生 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Lyszfcg6403
朱先生 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Lyszfcg6401
电 话:0379-60869727
十六、附:洛阳市体育中心体育场塑胶跑道维修项目招标文件
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