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地铁一号线未过户安置房等物业资料整理法律咨询项目(项目编号: FCSYZB-20240013)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 | 通过 | |
2 | 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 | 通过 | |
3 |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杜先生
联系电话: 020-83158905
招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40楼
联系电话:020-83106760
招标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