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太湖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原南方水泥地块道路工程(横一路)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28 05:1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南太湖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原南方水泥地块道路工程(横一路)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公示期为:2023年09月28日至2023年10月09日 | |||||||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编号及专业 | 质量目标 | 工期 | 得分 |
1 | 绍兴泓强建设有限公司 | 10121900.00元 | 樊芳君 | 浙2332016202314594,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合格 | 300日历天 | 99.99 |
主要人员信用评价及评分: | ||||
序号 | 主要人员 | 姓名 | 信用评价 | 得分 |
/ | / | / | / | / |
中标候选人业绩: | |||||||
1、资格条件业绩: | |||||||
序号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材料证明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评标结果 |
/ | / | / | / | / | / | / | / |
2、评分业绩: | |||||||
序号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材料证明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评标结果 |
/ | / | / | / | / | / | / | / |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 ||||
序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组织询问核实情况 |
1 | 浙江易拓园林开发有限公司 | 不满足投标保证金免缴政策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否决投标的情形:(1)资格审查内容②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 确认 |
2 | 安徽凡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改变招标文件明确的不可竞争费用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否决投标的情形:商务标评审内容④改变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含招标文件明确的暂定不竞价内容的) | 确认 |
3 | 杭州景茂建设有限公司 | 改变招标文件明确的不可竞争费用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否决投标的情形:商务标评审内容④改变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含招标文件明确的暂定不竞价内容的) | 确认 |
4 | 温州市环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改变招标文件明确的不可竞争费用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否决投标的情形:商务标评审内容④改变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含招标文件明确的暂定不竞价内容的) | 确认 |
5 | 浙江昊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改变招标文件明确的不可竞争费用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否决投标的情形:商务标评审内容④改变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含招标文件明确的暂定不竞价内容的) | 确认 |
6 | 浙江煌远建设有限公司 | 未提供有效的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情况表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否决投标的情形:资格审查内容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若有)的 | 确认 |
7 | 浙江绿工建设有限公司 | 未提供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证书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否决投标的情形:资格审查内容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若有)的 | 多次电话询标,未能接通,经评标委员会决定,该单位资格评审未通过 |
备注:1.浙江易拓园林开发有限公司,不满足投标保证金免缴政策,未通过形式评审,未进入确定评审区间的商务标得分计算;2. 取商务标得分最高的前41名投标单位进入评审区间时,商务标得分并列第41名有以下五家单位:浙江金銮建设有限公司、浙江万水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昊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长兴广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长兴中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在评标现场随机抽取,抽取结果为浙江昊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该单位为进入评审区间的第41家单位。 |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出异议。 | |||
招标人 | 长兴永畅物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黄工、吴工 | 联系人 | 李工 |
地 址 | 长兴县中央大道2598号(交通投资综合大楼A座) | 地 址 | 长兴县白溪大道491号 |
电 话 | 0572-6122073 | 电 话 | 19816948313 |
备注 | |||
投诉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11号令)要求提供真实资料,否则视为无效投诉。 | |||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电话:6044639 地址:浙江省长兴县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8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