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诸正开2024-11-10
二、项目名称:诸暨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区域改造出入境智慧大厅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报价:1766000(元) | 浙江惠汉科技有限公司 | 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中心大道4099号商会大厦1121室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诸暨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区域改造出入境智慧大厅设备采购项目 | 智能受理台 | 雄帝 | 6 | 120000 | EMP2800F |
2 | 诸暨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区域改造出入境智慧大厅设备采购项目 | 智能人工受理台 | 雄帝 | 4 | 112000 | EMP2803 |
3 | 诸暨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区域改造出入境智慧大厅设备采购项目 | 窗口式照相设备 | 雄帝 | 1 | 52000 | EMP2600D |
4 | 诸暨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区域改造出入境智慧大厅设备采购项目 | 咨询取号台 | 雄帝 | 1 | 93000 | EMP2803C |
5 | 诸暨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区域改造出入境智慧大厅设备采购项目 | 人脸识别闸机 | 雄帝 | 4 | 20000 | EMP9031 |
6 | 诸暨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区域改造出入境智慧大厅设备采购项目 | 翻阅式护照采集阅读仪 | 雄帝 | 1 | 39800 | EMP5930 |
7 | 诸暨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区域改造出入境智慧大厅设备采购项目 | 卡本合一自助发证机 | 雄帝 | 1 | 220000 | EMP7891 |
8 | 诸暨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区域改造出入境智慧大厅设备采购项目 | 人工受理台(空台) | 雄帝 | 1 | 15200 | 定制 |
9 | 诸暨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区域改造出入境智慧大厅设备采购项目 | 预受理台(空台) | 雄帝 | 1 | 20000 | 定制 |
10 | 诸暨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区域改造出入境智慧大厅设备采购项目 | 智能排队叫号系统 | 雄帝 | 1 | 30000 | 定制 |
11 | 诸暨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区域改造出入境智慧大厅设备采购项目 | 出入口控制系统 | 雄帝 | 1 | 30000 | 定制 |
12 | 诸暨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区域改造出入境智慧大厅设备采购项目 | 出入境手机扫码填表系统 | 雄帝 | 1 | 18000 | 定制 |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曹威,刘士彦,周宇,郭妍芳(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汪吉权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浙江惠汉科技有限公司 | 62.0 | 59.0 | 60.0 | 56.0 | 64.2 | 60.24 | 30.0 | 90.24 |
1 | 台州华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35.0 | 38.0 | 40.0 | 38.0 | 31.8 | 36.56 | 29.6 | 66.16 |
1 | 杭州明扩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35.0 | 36.0 | 37.0 | 34.5 | 31.8 | 34.86 | 29.76 | 64.62 |
1 | 成都鸿瑞铭泰科技有限公司 | 30.0 | 32.0 | 30.0 | 28.5 | 31.4 | 30.38 | 29.47 | 59.85 |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项目中标单位支付,具体收费根据项目的中标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具体费率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3426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诸暨市公安局
地 址:诸暨市公安局红旗路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许剑青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0727056
质疑联系人:许主任
质疑联系方式:136768668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诸暨正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诸暨市东一路88号朗臻大厦19楼190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方月山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248604053
质疑联系人:顾兰兰
质疑联系方式:13777306032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诸暨市财政局
地 址:诸暨市人民中路356号
传 真:0575-87023633
联系人:吕康玮
监督投诉电话:0575-87111685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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