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市本级]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四中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扩建工程土建室内装修电气消防电给排水管道雨水消火栓喷淋空调设备防排烟安装工程人货电梯专业工程室外管线工程临时道路室外配套工程泛光照明大楼设备智能化控制试桩桩基养护检测保洁养护建筑工程施工施工组织设计咨询工料机人材机价格表纸质施工图图纸工程总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案工程月进度计划表交通运输知识产权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红线外场地施工噪音管理维修场外交通安全文明施工电接口后续接驳工作影像资料施工现场办公室办公家具通讯网络配套设施电脑控制系统一体化打印机地基基础验收中间主体工程验收竣工初验收卫生清理铝合金门窗楼地面保洁车辆准运变更设计图环卫排污排水发电机组保安防盗安全监督委托竣工验收工程档案工程项目移交专业分包厨房设备安装工程移交专项验收场地标高委托第三方进行测量标语条幅围挡图案廉政文化宣传廉政文化长廊党建文化安全文明标化工地标准制作悬挂喷涂保卫人员进出进行管理住宿费往返交通脚手架钢管租赁油漆除锈天棚复试检测生活设备场地平面布置围墙临时办公临时住宿室外绿化管网市政工程临时房屋修建购置保养拆除设施保洁服务临时配电房日常维护浪涌保护器临变设施设备现场布置施工流程临时水源电源接入点场内进一步安装圈梁井道电梯功能无机房客梯改造临时照明室外公共区域室内楼梯间机械正常通行加工区室外照明消防安全建筑节能检验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办公用房值班基本用房储存仓库临时用水源计量表工程分包设备材料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施工垃圾清理煤气电信工程联通数字电视洞口修补配合工作预留孔洞预埋配件补洞费预留洞预埋箱建筑垃圾清理音频随行电缆垂直运输设施塔吊井字架运输工具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工程设备工程照管半成品办公桌椅通信网络隐蔽工程检查特殊工艺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模板工程支撑体系起重吊装拆卸搭设预制构件测量基准点基准线水准点测量放线地质勘探地下管道暗沟岩层地下管线保护地下障碍物污染物排除构筑物的保护要求混凝土掺聚合物纤维膨胀剂预拌砂浆施工设备试验设备试验场所试验人员检测检验工艺试验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实体检测空气检测专项检测化学药品教学楼安全的管理协调与服务基准标高定位基准点现场施工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辅助设施装卸起吊安排场地钢材PC构件圆钢螺纹钢镀锌钢板型钢方钢多孔砖加气块ALC墙板砖实心砖砖砌块碎石块石技术工普工履带式挖掘机履带式推土机履带式旋挖钻机土石方支付分解表的编制工程试车成品保护保管投料试车无负荷联动试车单机无负荷试车系统试车联合试车调试地表还原民工工资货款工程款人工工资劳务费材料费施工场地工程计量监控系统在线视频监控点实名制信息采集扬尘在线视频监测设备远程高清视频监控设备起重机械安全监控设备智慧工地外加剂贮存仓库施工管理填补与修复水泥砂浆砼材料填实设备框架建筑结构之间的缝隙电线管道修补批灰面层修饰预埋件施工图深化设计建筑施工安装铝型材住宅小区供热供冷系统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屋面防水卫生间房间外墙面防渗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施工总承包服务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零星材料建筑施工材料杂物梯地面PVC耐磨防滑塑胶地板轿厢顶轿门踢脚板轿厢门坎铝合金厅门标准小门套交流变频变压控制系统驱动控制运行控制操作控制门控制故障诊断开门系统VVVF门机超重警告关门受阻自动反向保护功能报警铃火险紧急返回通讯线材五方对讲紧急呼叫按钮控制柜安全中心对讲设备分机轿厢紧急照明自动停止轿厢照明通风装置照明灯具基站关机错误指令取消功能电梯远程监控通讯接口自动调整开门时间语音报站停靠楼层设置运行次数计数器轿厢内置式闭路监控摄像头高品质视频免触式红外光幕门消防员操作消防梯司机服务即时关门再平层餐梯外露铁件缓冲器限速器安全钳消防泵房设备排污泵闭式承压保温热水箱臭氧自洁器空气源热泵机组空气源热水系统热泵循环泵排烟风机风阀风口消声器静压箱抗震支架PPR给水管不锈钢给水管UPVC排水管消防水箱镀锌钢管阀门配电箱电气元件不锈钢箱体护眼灯弹性涂弹性建筑涂料乳胶漆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11/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市本级]
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四中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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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四中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版本号:2】.ZBWJ | 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四中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版本号:2】.ZBWJ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四中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版本号:2】.ZBWJ |
招标文件.doc | 招标文件.doc招标文件.doc |
招标监管机构
备案盖章
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 | 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四中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四中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四中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四中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
备案登记号 | 台建招备【2022】3069号 | 台建招备【2022】3069号 | 台建招备【2022】3069号 | 台建招备【2022】3069号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名称 | 台州市路桥区第四中学 | 地址 | 地址 | 台州市路桥区西路桥大道58号 |
联系人 | 谢老师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0576-89209073 |
名称 | 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台州市椒江区景元路272号3楼 |
联系人 | 陈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0576-88112020 |
建设规模 | 本工程为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四中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4455.6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032.2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23.41平方米,其中最高建筑为5层混凝土框架结构,最大单跨9.6米。 | 本工程为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四中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4455.6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032.2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23.41平方米,其中最高建筑为5层混凝土框架结构,最大单跨9.6米。 | 本工程为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四中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4455.6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032.2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23.41平方米,其中最高建筑为5层混凝土框架结构,最大单跨9.6米。 | 本工程为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四中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4455.6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032.2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23.41平方米,其中最高建筑为5层混凝土框架结构,最大单跨9.6米。 |
建设地点 | 台州市路桥区第四中学内 | 台州市路桥区第四中学内 | 台州市路桥区第四中学内 | 台州市路桥区第四中学内 |
招标范围及内容 | 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详见第六章)所包含的土建、室内装修电气、消防电、给排水、雨水、消火栓、喷淋、空调、防排烟等安装工程,具体内容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 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详见第六章)所包含的土建、室内装修电气、消防电、给排水、雨水、消火栓、喷淋、空调、防排烟等安装工程,具体内容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 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详见第六章)所包含的土建、室内装修电气、消防电、给排水、雨水、消火栓、喷淋、空调、防排烟等安装工程,具体内容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 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详见第六章)所包含的土建、室内装修电气、消防电、给排水、雨水、消火栓、喷淋、空调、防排烟等安装工程,具体内容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
标段及招标控制价 | 标段1:98763397万元 | 标段1:98763397万元 | 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 |
投标人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证书无效) | ||||
其他 | 不联合体 | |||
招标文件金额 | 0(元) |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 网上下载https://tzztb.zjtz.gov.cn/tzcms/ |
招标人
招标
代理
机构
招标
项目
概况
政府100%
对投标
人资格
要求
招标文
件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提交时间:2022年11月22日10:00:00
时间
L/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招标人(公章):
2022年11月01日
代理项目负责人(签字):陈
招标人:台州市路桥区第四中学(盖章)招标工程: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四中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备案登记号:台建招备[2022]3069号招标文件台州市建设工程
邮箱:luqiaozb@163.com地址:路桥区文化路2号房管大楼联系电话:0576-82409105传真:0576-82409308招标监管机构:台州市路桥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盖章)代理项目负责人:陈瑛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3招标文件1台州市建设工程1目录2022年10月
7.合同授予186.评标185.开标184.投标173.投标文件162.招标文件15
2.评审标准231.评标方法23评标办法前附表22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19.纪律和监督20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0
2.投标报价要求-75-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33-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32-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29-评标办法附件253.评标程序23
(http://tzztb.zjtz.gov.cn/tzcms/)错误!未定义书签。详见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施工图纸错误!未定义书签。2.图纸错误!未定义书签。1.图纸目录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卷第六章图纸-76-3.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75-
5.电梯的技术规格和要求-81-4.工程管理的要求-81-3.材料质量要求-80-2.技术规范及标准-79-1.工程概况-79-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79-
三、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97-二、技术负责人简历表-97-一、项目负责人简历表-97-目录-97-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96-附件:主要设备材料备选品牌一览表错误!未定义书签。
九、台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任职资格承诺书-97-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97-七、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97-六、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信分自查表-97-五、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97-四、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97-
投标人(盖章):-99-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四中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99-二、技术负责人简历表-99-投标人(盖章):-98-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四中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98-一、项目负责人简历表-98-
六、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信分自查表103五、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102四、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101-投标人(盖章):-100-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四中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100-三、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100-
台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任职资格承诺书106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四中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106九、台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任职资格承诺书106(参考样张)105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05七、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104
详见网上招标公告(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tzztb.zjtz.gov.cn/tzcms/)。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一卷十三、未验收证明110十二、停工证明109十一、危大工程清单及安全管理措施表108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工程进行招标。1.1工程概况1.总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台州市路桥区第四中学地址:台州市路桥区第四中学联系人:谢老师电话:0576-89209079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台州市椒江区景元路272号3楼联系人:陈瑛电话:0576-88112020 |
1.1.4 | 工程名称 | 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四中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
1.1.5 | 建设地点 | 台州市路桥区第四中学内 |
1.2.1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政府 100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四中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4455.6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032.2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23.41平方米,其中最高建筑为5层混凝土框架结构,最大单跨9.6米。本次为施工总承包招标。1、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详见第六章)所包含的的土建、室内装修;电气、消防电、给排水、雨水、消火栓、喷淋、空调、防排烟等安装工程等,具体内容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2、其他专业工程(包括室外管线工程、道路工程等室外配套工程、泛光照明、智能化等)由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专业分包单位,纳入总承包管理。 |
1.3.2 | 工期要求 | 不超过 658 天(日历天)(试桩、桩基养护检测所需时间包含在内) |
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和其他等求 | 投标人资质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证书无效);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 |
1.4.3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
1.10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1 | 分包 |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工程的其他部分或工作如需分包,须经发包人同意。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 |
1.12 | 偏离 | 不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其他材料:1)电子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台州网络投标工具安装程序(版本号:7.0.2);2)施工图纸电子文档;3)施工图预算书(招标控制价)。 |
2.2 | 招标文件的澄清 | 投标人从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自行下载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内容不全、对内容有疑问等问题应自招标文件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10日内向招标人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
2.3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3.1 | 投标文件组成 | 投标文件由资信标、技术标和商务标三部分组成。由台州网络投标工具7.0.2版本生成。1、资信标由台州网络投标工具7.0.2版本生成的资信标电子投标文件包括:(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投标文件格式一);(2)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投标文件格式二);(3)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投标文件格式三);(4)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投标文件格式四);(5)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投标文件格式五);(6)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信自查表(投标文件格式六);(7)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文件格式七);(8)台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任职资格承诺书(投标文件格式九);(9)如投标保证金未采用现金方式或工程保函未采用电 子保函系统递交方式的,则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 项要求提供工程保函(分为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 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电子版本或银行支票(分为保兑支 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入账凭证或协会联保证明;(10)证书材料: ①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通过审核形成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仅指浙江省省外企业); ②《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若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 企业资质电子化试点的省、市可提供企业电子资质证书),投 标人提供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上的有关内容真实性均 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 //jzsc.mohurd.gov.cn/(或省、直辖市相应平台)中查询结 果为准; ③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 临时证书无效)。若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的建设领域从业人员有关证书电子化试点的省、市,可提供从业人员的电子证书。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址: http://jzsc.mohurd.gov.cn/(或省、直辖市相应平台)中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投标人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文件(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规定。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格式八)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文件格式十); (12)其他证明材料(如有)。 备注:(1)以上资信标内容均需在投标工具中的资信标对应处自行添加后自动生成,添加的内容须为清晰的电子文档。 (2)企业资质证书及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未能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直辖市相应平台查询到的作无效标处理。 2、技术标: 由台州网络投标工具 7.0.2 版本生成的技术标电子投标 文件(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自行编制);其中《危大工程清单及安全管理措施表》(格式见附件十一),由投标人自行添加到技术文件中。3、商务标由台州网络投标工具 7.0.2 版本生成的商务标电子投标文件 |
3.2.1 | 招标控制价及最高投标限价 | 招标控制价: 98763397元;最高投标限价:86911789元(招标控制价 ×88%)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日起计算) |
3.4.1 | 投标担保 | 1、金额:不低于 50 万元。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任选一种):现金、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协会联保证明。(1)现金①投标人通过“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取得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后电汇或转账;②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交易中心账户。(2)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以下合称“工程保函”)①工程保函的受益人: (招标人名称);②工程保函的有效期:自项目招标公告期间保函生效日起不少于一年;③递交方式:递交方式一(电子保函系统):通过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在“保证金缴纳”栏目选择“电子保函”递交方式,并按系统流程进行操作、申购电子保函。注:电子保单生效时间为投保第二天00:00,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申购电子保函;付款后请确认已收到出单提醒短信,或者在系统中查看保单状态为“已出单”,因未确认保函出单情况导致递交投标保证金失败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递交方式二(非电子保函系统):þ采用电子文件投标的项目,工程保函电子版本(纸质保函的扫描件、以PDF等格式签盖电子印章的电子保函)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资信标)一起上传交易系统进行递交。电子版本形式的工程保函须注明“本保函的电子版本(纸质保函的扫描件、以PDF等格式签盖电子印章的电子保函)不影响索赔、代偿,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如无法在工程保函中载明此条款的,可通过另签协议等方式进行约定,相关文件随工程保函一并提交)。注:投标保函文件中必须包含投标企业的信息,包含但不仅限于投标企业名称、保证方式、保证金额、保函获得时间、保证项目名称、保函有效期限、保费标准、费用支付账户(基本账户)等。工程保函的保险(保证)责任必须包括“投标人须知3.4.4”所列条款。(3)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以下合称“银行支票”)①投标人通过“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取得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根据账户信息开具银行支票,带相应票据到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财务窗口进行背书签章,再到1楼民泰银行柜面办理入账手续; ②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交易中心账户;③递交方式:银行支票的入账凭证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入账凭证的扫描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交易系统进行递交。如采用纸质文件投标的,入账凭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随纸质投标文件一并递交。(4)协会联保证明。接受浙江省招投标协会开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并接受其它招投标协会开具的真实有效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协会联保证明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协会联保证明的扫描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交易系统进行递交。3、注意事项①若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②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根据不同工程(标段)由系统随机生成,此账号只在本工程(标段)中使用有效,请注意核对;③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采用现金、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尽量提前缴纳,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④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⑤若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服务热线:0576-88685159。⑥未按以上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的,评标委员会可能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结果,由此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3.5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6.1 | 投标文件其它格式要求 | 技术文件编制要求:(1)技术文件采用暗标形式,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的人员姓名及其他任何能影射或能推断出投标人的标记、文字描述及图案;(2)技术文件(采用A4幅面)总页数(含封面、目录等)不得超过10页,否则以无效标处理;(3)建议技术文件字体为四号宋体,行距1.5倍。(4)必须包含《危大工程清单及安全管理措施表》(格式见附件十一,由投标人自行添加到技术文件中)。 |
4.1 |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步骤: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步骤:1)登录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网址:https://tzztb.zjtz.gov.cn/auth/toLogin.do);2)选择投标项目,输入MD5码,点击“上传标书”,插入CA锁,输入CA锁密码即可;3)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完成,点击“标书验签”按钮。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安装包下载地址及具体操作步骤见《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应用开标程序2021年12月20日》及《投标文件编制操作手册施工总承包7.0.0》网址:https://tzztb.zjtz.gov.cn/tzcms/dzztb/338608.htm |
4.1.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4.1.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5.2 | 开标程序 | 1、项目所有投标人进入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应用(以下简称“新应用”)(http://tzztb.zjtz.gov.cn/open/login) (详见投标单位《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新不见面开评标应用操作指南》); 2、由招标代理开启视频直播,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3、招标代理使用编制招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在新应用中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统一解密。解密后,新应用将直接显示投标人 名称、解密状态(若解密失败,新应用将显示解密失败的原因)及解密时间; 4、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进行评审,投标单位可自行在新应用或中心网站文字直播专栏中(http://tzztb.zjtz.gov.cn/textlive)观看开标过程; 5、待资信标评审结束后,在开标系统里进行技术标(技术文 件)暗标号抽取,暗标号抽取采用电脑随机抽取; 6、参数抽取:参数抽取由招标代理负责组织,招标人代表负 责现场抽取,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对抽取过程进行监督,并在 新应用中进行视频直播;7、各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须在开评标期间保持 电话及网络畅通。对开评标过程有异议的,可通过在线开标 大厅“发起异议”功能提出异议;8、在使用新应用过程中,如遇到异常情况,请及时与杭州 擎洲软件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576-88685779/0576-88685159/18968509022) |
6.3 | 中标候选人名数 | 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
7.3.1 | 履约担保 | 中标人按中标合同金额的 2%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人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7.3.1 条规定办理担保,如不能办理担保采用现金的,中标人必须通过其基本账户转出的转帐、电汇或银行汇票方式解入招标人指定帐户。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 | 本工程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台州网络投标工具软件(版本号:7.0.2)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工具的开发商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指导。投标工具开发商: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联系电话:15267219062;0576-88685159 |
10.2 | 增值税计税方式 | 本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法。 |
10.3 | 温馨提示 | 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中注册并核验通过。 |
10.4 | 交易服务费 | 中标人按照《台发改收费[2018]232号》文件的规定,向 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 |
10.5 | 电子招标文件 | 电子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与本招标文件(指Word格式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不一致的,以本招标文件为准。 |
10.6 | 投标文件 |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5套,及整套投标文件的扫描件(PDF版)。 |
1.2.1本招标工程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5本招标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本招标工程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1.3.3本招标工程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工程的工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本招标工程的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2.2本招标工程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a.原承接的项目与本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证明格式自拟);1)项目负责人在本工程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原以建造师身份承接(包括已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工程项目未通过竣工(交工)验收的(以竣工验收记录或交工验收记录为准),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投标。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3)其他要求:(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的资质、资格和其他要求。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是其他单位的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涉及到其他情形的,投标资格不受影响)。如发生以上a、b、c情形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有关书面证明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随资信标上传,招标文件提供证明格式的须按照该格式提交),投标截止日后提供的证明材料视为瞒报、漏报,将不予认可。c.合同约定的工程已完工,承包方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交工)报告时间已超过120天(含),经原建设单位同意的(须提供竣工(交工)报告并由工程所在地建设(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证明(格式详见附件十三))。b.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原建设单位同意的(并须提供经工程所在地建设(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停工的书面证明(格式详见附件十二))。
(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13)投标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不符合相关规定;(12)根据《关于在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通知》(台建规[2010]219号)规定,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其一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行贿犯罪记录日期以法院判决生效日期为准);(11)安全生产许可证超出有效期或处于暂扣时限内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包括项目负责人);(9)被责令停业的;(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5费用承担(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1.4.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第1.4.2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4)浙江省外企业《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超出有效期或已注销的。
1.8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6保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投标人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工本费。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工程现场。1.9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2偏离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工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1分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投标预备会
(3)评标办法;(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本招标文件包括:2.1招标文件的组成2.招标文件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8)投标文件格式。(7)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5)工程量清单;(4)合同条款及格式;
2.3招标文件的修改2.2.3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无任何约束力。2.2.2招标人的澄清将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款规定)至少15日前,将澄清的内容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1投标人从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自行下载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内容不全、对内容有疑问等问题应自招标文件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10日内向招标人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招标文件的澄清除上款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经常浏览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3.2.1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采用2018年浙江省定额编制,具体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报相应表格。3.2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投标文件的组成3.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招标人的修改内容将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将修改的内容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担保。3.4投标担保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担保。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投标有效期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的。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2款的有关要求。
3.4.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将全部不予退还:(3)其余投标人(含无效标的)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退还告知单》退还。(2)未中标的候选人凭《建设工程中标结果通知书》退还;(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退还;3.4.3投标担保按以下方式退还: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5备选投标方案(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的;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购买保函或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的;不同投标人通过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购买保函的);(二)投标人放弃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的(包括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一)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4.1.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4.1投标文件的递交4.投标3.6.2台州网络投标工具7.0.2打印生成的投标文件中注明签署或盖章的,投标人均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署或盖章。3.6.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写。投标文件其它格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投标文件的编制
4.2.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1.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指定系统的,视为投标文件未上传。4.1.4招标人(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发出确认投标成功的提示。4.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1.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进入钉钉开标群参加。5.1开标时间和地点5.开标4.2.2投标人上传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投标人应先撤回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再上传修改后重新生成后缀名为“.加密标书”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保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6.1.2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须签订《台州市建设工程公正评标承诺书》。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6.1评标委员会6.评标
7.1.2涉及中标候选人投标资格、项目负责人在建等情形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其进行澄清或说明。中标候选人应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进行澄清或说明。7.1.1招标人应当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被否决的投标及否决原因,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最后一日为工作日)。公示期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关于在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通知》(台建规[2010]219号)规定,对中标候选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7.1中标候选人公示7.合同授予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前附表规定名数的中标候选人。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
(5)法律法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的其它情形。(4)拒绝按本章第7.1.2款规定进行说明或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3)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应作无效标处理的;(2)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投标资格的;(1)投标资格不符合本章第1.4项规定的;7.1.3中标候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无效:
7.2.4《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中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而中标无效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2.3《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将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视为招标人已向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通知中标结果,投标人应经常浏览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7.2.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因违反本章第7.1.3项规定造成其资格无效的,中标候选人中标无效。7.2.1招标人应当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涉及其他投标人资格无效的,评标结果不作调整。7.2中标通知书
7.3.4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关于在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廉政合同的通知》(台纪[2001]19号)的要求签订《廉政合同》。7.3.3自《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7.3.2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打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中有关报价组价的书面报表(包括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专业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人材机价格表等,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由招标人和相关部门分别存档)。7.3.1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未提交履约担保的,不授予合同。履约担保额度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履约担保可以采用工程保函(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和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现金形式。如不能办理工程保函采用现金的,履约担保必须解入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招标人帐户。7.3合同签订7.2.5投标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的,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且弥补由于其放弃中标权而给招标人造成报价的差额损失的。
(2)有效投标少于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8.1重新招标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7.3.5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9.纪律和监督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报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8.2不再招标
9.5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11.2在评标委员会得出评标结果并经当众宣布后,经查实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4款要求的,作以下处理:11.1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11.其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举报。
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2)若该投标人不是中标候选人时,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招标人有权没收部分或全部投标担保金,但其投标文件仍参加评标标底价计算。(1)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时,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招标人有权没收部分或全部投标担保金,但其投标文件仍参加评标标底价计算;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项规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2项规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1项规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投标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2.3款规定 |
2.1.4 | 串通投标评审标准 | 存在本章3.1.2项、3.1.3项规定情形之一的 | |
3.2 | 详细评审标准 | 评审和评分 | 详见“评标办法附件” |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本次评标办法见评标办法附件。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和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1.评标方法
3.评标程序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附件。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1.5成本价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4串通投标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括使用同一台电脑、同一套投标工具、同一套计价软件);3.1.2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2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1初步评审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1.3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投标人质询,如投标人拒绝说明或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应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针对投标人的报价组价进行复核及评审,如发现有计算前后不一致时,以计算前的数据为准,调整计算后数值;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计算前的数据有明显的差错或遗漏,此时应以计算后的数据为准来调整计算前的数据。因电子招投标系统小数点保留位数产生的误差忽略不计。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复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顺序和原则如下:3.1.4商务标修正。(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进行评审和评分。3.2详细评审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组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或者投标人在评标结束之前不能到场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将把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组价作为该投标人的投标组价,进入商务标详细评审,但不接受修正的投标人最终将丧失其中标资格。(2)在总报价不变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以合理原则,通过调整组价的相应内容使其一致。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3.4.1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附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3.4评标结果3.3.4各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必须在开评标期间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或说明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所留联系方式在30分钟内无法联系上的,可视作拒绝或放弃澄清或说明。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如果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入详细评审,但投标人最终将丧失其中标资格。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包括投标函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总报价、质量、工期、投标资格的承诺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一)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5分)二、资信标评审(1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资格后审条款,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等进行审查,凡不符合资格后审要求的,以无效标处理,不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一、资格审查综合评估法(1)评标办法附件
三、技术标评审(10分)(三)资信标得分=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项目负责人的信用评价分。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信用等级情况根据本工程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经台州市建筑业信息管理网网站(http://tzjzy.jsj.zjtz.gov.cn/)信用评价系统发布的评审结果为准(例:投标截止日为7月X日采用台州市建筑业信息管理网网站发布的5月份信用等级)。与招标项目相同专业类别的项目负责人信用等级AAA的,得5分;AA+的,得4.8分;AA的,得4.3分;A的,得3.8分;B的,得3.3分;未取得与招标项目相同专业类别信用等级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信用等级未在投标单位取得的,其信用评价分为3分。(二)项目负责人的信用评价分(5分)与招标项目相同专业类别的投标人信用等级AAA的,得5分;AA+的,得4.8分;AA的,得4.3分;A的,得3.8分;B的,得3.3分;未取得与招标项目相同专业类别信用等级的投标人,其信用评价分为3分。
例:2、投标人的技术文件和项目负责人答辩的最终类别按中位数法(即对评标委员会给出的类别排序,取中间类别)确定:1、评标委员会成员视其科学性、针对性、可行性、先进性、完善程度对投标人的技术标(技术文件和项目负责人答辩)给出评审意见,划分类别。评标委员会成员针对投标人的技术标(技术文件和项目负责人答辩)的内容进行独立评审。具体步骤如下:(一)评审步骤
评委1 | 评委2 | 评委3 | 评委4 | 评委5 | 评委6 | 评委7 | 最终类别 |
一类 | 三类 | 一类 | 一类 | 四类 | 二类 | 三类 | 二类 |
(三)项目负责人答辩评分标准(5分)技术文件的编写内容为: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措施,以及重要部位的施工方案及安全保证措施。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技术文件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排名不并列,若有得分相同的技术文件,由招标人代表抽签确定排名先后)。如此时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技术文件(S家),S≤10时,所有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技术文件均予以通过;如此时S>10时,排名靠后的T家(T=S×10%,T保留整数,小数点后第1位四舍五入,下同)技术文件不予通过,技术文件不予通过的投标人予以淘汰,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下一阶段(含项目负责人答辩)评审,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二)技术文件评分标准(5分)3、评标委员会成员按技术文件评分标准和项目负责人答辩评分标准,在确定的最终类别的分值范围内各自打分(小数点后保留1位),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应的打分平均值作为投标人技术文件和项目负责人答辩的得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
类别 | 一类(好) | 二类(较好) | 三类(一般) | 四类(差) |
分值范围 | 5~4.9 | 4.8~4.7 | 4.6~4.5 | 4.4~3.4 |
调整系数=(100–D)%,D值在0.00~0.99范围内随机抽取产生。先从0~9中抽取十分位数字X,再从0~9中抽取百分位数字Y,则抽取的D值即为0.XY。最高投标限价乘以调整系数作为评标标底价,即评标标底价=最高投标限价×调整系数。(以元为单位,保留整数,小数点后第1位四舍五入)(一)评标标底价四、商务标评审(80分)技术标得分=技术文件得分+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注:取消项目负责人答辩环节。所有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答辩分按满分计入总分。
评标委员会按评标总得分确定中标候选人,即总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如出现总得分相同的,按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资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五、评标总得分的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标底价的得80分。偏离评标标底价的,每高于或每低于评标标底价1个百分点的均扣2分,即商务标得分=80-|(投标报价-评标标底价)|/评标标底价×100×2(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二)商务标得分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评标委员会对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资格进行详细评审,如不符合要求,作无效标处理,空缺的名额由之后排名靠前的投标人进行替补,然后再对其资格进行评审,如再不符合要求,再替补,以此类推。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一名投标人为本工程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四)抽签确定。(三)投标报价低者;技术标得分高者;资信标得分高者;
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台州市路桥区第四中学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合同专用条款中的主要条款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专用条款台州示范文本》,并由招标人(发包人)与中标人(承包人)根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通用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GF-2017-0201)。合同文本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4.资金来源:政府100%。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路发改许可[2022]45号。2.工程地点:台州市路桥区第四中学内。1.工程名称: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四中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一、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四中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2、其他专业工程(包括室外管线工程、室外配套工程、泛光照明、智能化等)由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专业分包单位,纳入总承包管理。1、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详见第六章)所包含的的土建、室内装修;电气、消防电、给排水、雨水、消火栓、喷淋、空调、防排烟等安装工程等,具体内容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本次为施工总承包招标:工程承包范围: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5.工程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24455.6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032.2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23.41平方米,其中最高建筑为5层混凝土框架结构,最大单跨9.6米。
三、质量标准工期总日历天数:天。(试桩、桩基养护检测所需时间包含在内)。计划竣工日期:按工程合同约定的工期顺推。计划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发包人确认的开工通知为准。二、合同工期
(1)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中:人民币(大写)(¥元);1.签约合同价为: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2)简易计税方法。(1)一般计税方法。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2018〕20号)、《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等有关规定,承包人完成本合同项下应税行为的计税方式按以下第(1)种方法,并与工程计价时采用的计税方法一致。3.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均须汇入承包人合同协议书中的银行账户,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人民币(大写)(¥元)。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六、合同文件构成承包人项目经理:。五、项目经理
(8)其他合同文件。(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6)图纸;(5)技术标准和要求;(4)通用合同条款;(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八、承诺安全文明施工创/。工程质量创/。七、创优目标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词语含义4.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另行签订的协议不能作为结算依据。3.承包人承诺不拖欠工人工资,因拖欠工资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将应拔付的工程款,先代付工资。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补充协议本合同在签订。十一、签订地点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时间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本合同一式1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3份、副本9份,其中正本发包人1份,承包人1份,另外1份送路桥区招标办存档。副本发包人4份,承包人4份,另外1份由招标代理机构存档。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十三、合同生效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地址: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签字)(签字)
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子信箱:电子信箱:传真:传真:电话:电话: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工程招标文件、《路桥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联系单管理若干规定(试行)》(路政办发[2011]7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联系单管理规定的通知》(路政办发[2013]68号)、除投标函及其附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外的其它投标文件、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施工总承包工作质量管理及考核办法、有关工程洽商、变更、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确认的会议纪要、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1.1.1合同1.1词语定义1.一般约定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
1.1.3工程和设备名称:以发包人和设计人签订的设计合同约定为准;1.1.2.5设计人:名称:以发包人和监理人签订的监理合同约定为准;1.1.2.4监理人: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4标准和规范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工程所在地现行的有关工程造价方面规定。1.3法律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发包人不提供项目红线外临时用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工程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土地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建设项目规划红线范围。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没有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的,且不使用国外标准、规范时,按发包人、承包人和设计单位商定的方案施工。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不提供,由承包人自行解决;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现行的国家、省、市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有关规定。合同工期内的标准、规范,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等。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按招标文件的图纸目录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纸质施工图3套及与其一致的电子版施工图,如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相应的复制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日期14天前;1.6.1图纸的提供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含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本合同专用条款及附件;(5)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含发包人招标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6)本合同通用条款;(7)投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8)技术标准和要求;(9)图纸、图纸会审文件及变更文件;(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1)其他合同文件。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7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及电子版本;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在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专项施工方案在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和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7天内提供修正完成并重新提交;每月20日前向发包方提交下一月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月进度计划表等;承包人提交修正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的技术标准不低于投标承诺,且修改或优化方案报监理人、发包人批准。1.6.4承包人文件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电子信箱:。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联络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由监理人在现场保管一套完整施工图,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等活动时使用。1.6.5现场图纸准备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电子信箱:。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注:2人以上及联系电话)。承包人接收文件的电子信箱:。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注:2人以上及联系电话)。
1.10.3场内交通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施工现场及周边实际情况,由承包人现场勘察,自行综合考虑。场外道路若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承包人须自行考虑解决,发包人协调配合。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1.10交通运输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的文件接收地址、接收人(含联系电话)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通知各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注:2人以上及联系电话)。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合同通用条款。1.11知识产权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场内道路和交通按现状,由承包人自行考察了解现有场地及交通情况,并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如因工程需要临时占用红线外场地及市政道路,由承包人自行协调并负责办理审批手续同时承担相应费用。施工期间借用道路的维护、管理、维修、保洁养护及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场外交通的边界按现状,场内按施工平面图边界所属范围内。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不符引起造价变化的子目及工程量清单漏项子目按专用条款10.4.1(2)(3)(4)条约定调整合同价格。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合同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合同通用条款。
身份证号:;姓名:;发包人代表:2.2发包人代表2.发包人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因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计算偏差或工程变更等引起的工程量变化不调整综合单价;但如综合单价异常(综合单价异常是指:投标综合单价与按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计算的综合单价偏差±30%以上),工程量增加,调整综合单价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及综合单价确定方法按专用条款10.4.1(1)(2)(3)(4)条约定,工程量减少按投标综合单价计算,不调整综合单价。
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对承包人的工程质量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和施工进度管理等进行监督,协调施工现场,配合完成验收,按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职务:;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不提供。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临时用水、电接口由发包人提供,后续接驳工作由承包人自行完成,施工阶段及临时用水、电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持证上岗;水电费装表计量,承包人必须按水、电部门的计价标准,足额向发包人及时缴清,若承包人不按时支付,则发包人可以从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14天前。2.4.1提供施工现场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2.7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2.6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无。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满足发包人需求。(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向发包人提交按规范规定应由承包人编制部分的竣工资料,包括含施工过程中验收、检查时拍摄或录制的相片、影像资料等,并符合建设工程资料存档要求。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承包人承包人完成合同范围内工程内容,发包人应根据施工图纸、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及时组织工程质量验收。
c.本项目施工安全由承包人负总责。b.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并针对邻近建筑物实际情况,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对不按规范要求施工或未采取防护措施的,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a.向发包人、监理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室各2间免费使用,室内提供基本办公家具、通讯网络及配套设施(含空调、电脑及一体化打印机)。基本办公家具及设施所有权归承包人。(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及相关电子数据。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
②施工过程涉及的地基基础验收、中间主体工程验收、竣工初验收等各阶段验收,及各个部门相关人员到工地检查等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按照相关规定及发包人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清理、门窗、楼地面保洁工作,相关费用含在合同价款中。①承包人必须遵守浙江省、台州市等地方法规,服从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凡涉及到承包单位的施工备案、车辆准运等有关行政或者事业许可、备案、审批等程序,均由承包人自行办理,发包人给予配合,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包括施工备案费用、排污管理费、噪声管理费、垃圾管理费等。g.其他:f.联系单必须按发包人要求及时上报,变更理由(原因)、业主变更函件(如有)、专题会议纪要(如有)、变更设计图、原始记录(现场照片和影像资料)等整理完成后扫描件与纸质均须及时提交至发包人。e、必须设立独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d.按当地有关部门要求,由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排污排水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⑦不管投标时有无承诺,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能满足停电时施工所需要的发电机组。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发包人提供电源容量与施工所需机器设备用电是否相匹配,并采取包括自备电源在内的必要措施解决施工用电的临时断电问题以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该笔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不再另行计取。⑥承包人负责落实对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交底,进行定期及不定期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负责落实整个工地现场的保安、防盗工作。承包人应专人负责妥善处理因施工引起的、对相邻或周边的建筑物或环境的各种影响,并承担相关的索赔费用。⑤承包人应负责协助办理质量监督委托、安全监督委托及施工许可证等开工手续,费用按相关规定承担(如需分期办理施工许可证,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执行)。协助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档案移交、工程项目移交(包括招标人另行招标的专业分包、设备安装工程)的相关手续,并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移交。承包人协助组织施工过程中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费用含在本合同价款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④承包人进场后,发包方需对平整后的场地标高委托第三方进行测量,测量前应通知监理人及承包人代表到场,监理人、承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对测量成果签字确认,此测量成果将作为工程量计量的结算依据。③施工现场的标语、条幅和围挡图案、廉政文化宣传、文化长廊、党建文化等按照安全文明标化工地标准制作,在悬挂和喷涂前应征得发包人同意,如发包人提出修改意见,只到符合要求为止。承包人应无条件修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廉政文化长廊设置必须上报方案经发包人同意后实施。以上费用由承包人投标时综合考虑,合同价款不予调整。承包人在施工期间配备专职安保人员,负责整个施工现场内外的保安、保卫工作;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期间无特殊原因必须每天在岗。对工地出入口车辆、人员进出进行管理,工地出入口应24小时有人值守,相关费用含在合同价款中。
⑬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负责组织需要通过专家论证确定的专项方案。结算时,(包括但不限于会议费、专家补助费、住宿费、往返交通、脚手架搭设拆除、钢管租赁费用、油漆、除锈、天棚施工满堂脚手架费用等)均含在合同价款中,结算时不做调整。⑫承包人应承担法律法规以及按规范、标准要求必须进行的各类复试检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发包人对承包人提供的检测报告或检测结论有异议,认为需要重新检测时,承包人应无条件重新检测,重新检测的材料费由承包人承担,当检测合格时,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当检测不合格时,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无条件更换已进场或已使用的材料同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包括再次重新检测时发生的材料费、检测费等一切费用,直到检测合格为止)。⑪承包人的各项工作和生活设备、设施及场地平面布置,应事先提交书面说明及必要的图纸给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审阅批准。发包人现场既有的临时道路、围墙等设施归承包人使用,如既有的临时道路、围墙等设施不能满足文明施工要求,承包人自行拆建需达到文明施工要求,并负责使用期间维护、管理,使用结束后按发包人的指令要求由承包人负责拆除并运至场外,此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再另行计取;承包人负责修建的场地内的临时道路、临时办公、临时住宿等必须由承包人负责拆除,并清理至场地外,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所有现场临时设施不得影响室外绿化、管网、市政工程施工,否则由承包人无条件拆除,承包人的以上设施和服务被认为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结算时不再另行计取。⑩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的期间内,承包人应承担合同规定的现场各项临时房屋、设施、设备的修建、购置、安装、管理、保养、维修及拆除工作,并提供必要的设施保洁服务。其中,承包人须提供用于本项目的不少于2名的专职人员对临时配电房内的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专职人员须持有在电力部门备过案的高压电工证。浪涌保护器必须符合气象局相关防雷检测部门验收要求。发包人提供的现场临变设施设备由承包人承担日常管理与维护责任,如施工期间出现临变设施设备被盗、缺失等损失责任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再另行计取。⑨对发包人的现场监督工作予以充分的配合与协助。承包人服从发包人、监理人的管理,做好交叉施工事宜及其他与本工程施工相关的工作,如承包人与其他分包单位交叉施工时,承包人应根据其他分包单位的施工要求调整现场布置及施工流程,不得由此向发包人提出相关费用及工期的索赔要求。⑧施工用临时水源、电源由发包人提供接入点,承包人自行负责从场外接至场内及场内进一步安装,承包人承担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承包人必须每月按水、电部门的计价标准,按所需缴纳金额及时足额向水、电部门缴纳,若因承包人不按时缴纳造成工程影响或工期延误的,则发包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罚。
⑲承包人做好电梯井道构造柱、圈梁等井道和机房的改造工作,所有电梯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测合格并验收通过后,承担管理责任,若在项目竣工交付前发生损坏或盗窃,所有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时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再计取。承包人须处理、协调好周边关系,发包人予以必要的协助。⑰工程质量保修期间,承包人须设立电子邮箱,发包人的通知指令发送至承包人设立的电子邮箱,即视为承包人已收到发包人的相关通知。⑯承包人必须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如某项工作内容达不到相关相关要求,在监理方下达整改通知后仍不执行,则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完成该项工作,并将相应费用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⑮承包人应重点保证公共区域临时照明安装到位,包括为室外公共区域、道路、室内楼梯间提供临时照明,满足其他分包单位施工人员或机械正常通行需要,分包单位加工区、作业面照明由分包单位自行负责。室外照明要求开工后10天内完成,并随着工程进展扩大照明范围;室内临时照明要求主体结顶后15天内完成。⑭承包人在编制施工方案时除必须满足设计图纸及现行的国家及地方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图集等的要求外,还必须编制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建筑节能等专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专篇中必须详细反映如何保证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具体措施,建筑节能的专篇中必须详细反映如何满足目前建筑节能规范要求的具体施工措施和质量保证措施,合同价款中应充分考虑上述措施的一切费用,结算时不作调整。
C.承包人所搭设脚手架以满足承包人自身施工需要为主,其他专业承包人施工可以利用承包人已有脚手架的,由承包人提供脚手架;脚手架需在该工程全部通过主体结构中间验收收合格6个月后,方可拆除;脚手架的拆除,必须取得监理人和发包人的确认。其他专业承包人特殊独立工作面需要脚手架,但承包人在该部位没有脚手架的,由专业承包人自行搭设。B.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承包人有义务无偿提供分包人管理人员的办公用房、部分值班基本用房及仓库需要。A.施工用临时用水源、电源发包人负责从场外接至场内(项目用地红线内),场内进一步安装由承包人负责提供,并为各分包单位单独设置计量表,各分包单位按实际用量及现行有关标准结算电费、水费,费用由分包人直接向承包人支付。承包人在进场施工前,应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在编制用电方案时,应充分考虑拟分包项目施工临时用电情况。具体的电源位置必须得到发包人、监理人的认可,用电容量需满足分包单位使用要求,否则应无条件予以调整,直到符合要求为止,费用不予增加。㉒总承包服务费是总承包单位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工程分包、自行采购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施工垃圾清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承包人对发包人招标的分包项目提供以下总承包管理,总承包服务费含在合同价款中,但只有在相应项目总承包服务内容发生时发包人才向承包人支付对应项目总承包服务费,否则不予支付。㉑本工程中专业分包人所承包的煤气工程、电信工程、联通、数字电视、中国移动接入工程、水、电接入工程等此类工程没有总承包服务费,但应完成此类工程中正常的单次洞口修补及配合工作,该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作调整。⑳如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配合后续专业项目工作,承包人不得拒绝。承包人在各专业项目施工前须与每个专业项目分包人联系,以了解专业项目分包人在该专业项目上的特别要求,如预留孔洞、预埋配件,并在每次砼浇筑前请有关专业项目分包人确认。承包人负责做好第一次补槽费、补洞费、预留洞位置、预埋箱位置和相应的建筑垃圾清理(包括第一次在预埋时模板开洞对承包人造成的模板损耗),但因专业项目分包人自身原因发生再次补槽、补洞现象、返工开洞现象所需的费用,承包人可在监理工程师的协调下书面按实确认后向专业项目分包人收取,在此协调过程中,承包人、专业项目分包人应服从监理工程师核定的结果,对于因布设管道,电缆等而降低了结构整体强度的结构部位,承包人必须根据发包人的书面指令对构件进行加固处理。
(11)承包人诚实信用的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及现场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施工。竣工后,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H.本项目市政配套工程不纳入施工总承包施工工期内,但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予以配合。G.承包人应统一管理现场(包括各分包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的管理、协调与服务),必须完成上述工作内容,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总承包服务费中,不再另行计取。F.承包人应提供基准标高和定位基准点(含各建筑单体各楼层基准标高),以满足分包人现场施工及安装的基本需要,并对其准确性负责,如由承包人提供错误的标高或基准点而造成分包人损失,其责任由承包人承担。E.临时道路、围墙指承包人进场后为满足自身施工需要而修建的临时道路、围墙等。其他专业承包人可以无偿使用,但上述设施如不能满足各专业承包人的需要时,应由各专业承包人自行修建。D.垂直运输指承包人安装的用于本工程的塔吊、人货电梯、井字架等运输工具,承包人应允许各专业承包人无偿使用上述设施,并负责上述设施的安全。垂直运输设施的拆除,必须取得监理人和发包人的确认。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身份证号:;姓名:;3.2.1项目经理:3.2项目经理(12)承包人使用新技术、工法、工艺的承诺:/。
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等情形,确已无法继续担任项目经理,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应同意更换,并报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更换到位的项目经理资质、信用等级不低于原项目经理;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按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20%;及至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并赔偿发包人损失。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月到岗须达到24天,不足天数,每天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0.1%,每月结算,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连续三个月达不到要求且项目经理不能到岗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全部履约担保金,同时由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另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施工现场。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按通用合同条款。月到岗达不到约定天数,按相关行业主管部发布的规定处理;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施工现场。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月到岗率须达到24天。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按通用条款。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情形,确已无法继续担任相应岗位工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应同意更换,并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更换到位的技术负责人资质、信用等级应不低于原技术负责人;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按技术负责人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金的10%;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5%。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另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3.3承包人人员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
3.5.2分包的确定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桩基、土建、安装工程(空调、电梯除外)。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3.5.1分包的一般约定3.5分包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关键岗位人员到岗达不到24天的,不足天数每人次每天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0.05%,每月结算,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某关键岗位人员连续三个月到岗率达不到要求且不能到岗的,一次性扣除履约担保金的5%(含前三个月已扣除的履约担保金),且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该关键岗位人员。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若承包人分包工程款欠款,则发包人有权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工程款。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承包人应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分包人的现场施工负责人须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承包人须在分包项目开工前将分包人的资质和现场施工负责人资格报发包人处备案;未经发包人同意,分包人擅自进场施工,发包人有权拒付承包人分包项目工程款,并视作承包人违约。
2)承包人应保证履约担保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持续有效;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长,承包人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承包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2%;履约担保待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并按合同条款规定完全履约后,由承包人申请退还。收到承包人退还申请后,发包人应根据合同履约情况在10日内退还承包人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如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违背合同规定的,发包人有权扣除相应的履约担保,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履约担保如为现金的不计息。履约担保其他担保事项约定: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签订工程合同时提供履约保函,保函形式为银行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2%。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履约担保。3.7履约担保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本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内容,涉及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等参建各方变更)均需报发包人审批后生效。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本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内容。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4.监理人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长,承包人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后10天内,向承包人全额返还;承包人应保证履约担保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持续有效。
(2)对于监理人更换其委派的监理人员的,监理人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应当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承包人;(1)监理人授权超出合同约定,承包人有权提出异议,如监理人对于承包人合理的异议不予接受,则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就该事项作出处理决定;4.3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总监理工程师:以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的监理合同约定为准,如有变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4.2监理人员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室各1间免费使用,并提供必要的办公桌椅及配套的通信网络。
5.1质量要求5.工程质量(1)无。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4.4商定或确定(3)监理人对其监理人员的任何授权,承包人均应当要求监理人提供书面的授权,否则,承包人有权拒绝接受监理人员的指示。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5.3隐蔽工程检查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除通用条款约定外,要达到设计及国家、地方现行的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质量要求,并最终一次性验收合格。承包人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实现土建与设备及其他专业分包工程有效对接,如存在问题,按照责任划分,由责任方无条件整改直至合格,如整改不到位,将追究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发包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等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1)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本市有关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由于管理不善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罚款或责令停工整改等,其发生的费用或导致的损失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在施工单位整改前发包人保留因此而缓付工程进度款的权利。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浙建建[2012]54号)、《路桥区建筑工程“两场联动”管理规定》(台路住建[2014]58号)及省、市建筑业、安全监督等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6.1安全文明施工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隐蔽工程验收过程、验收部位除办理纸质验收记录,还应留置验收部位、验收过程、主要验收人员相片、影像等资料。
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采取合同以外的安全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发、承包人协商处理;未经发包人同意,发包人可不承担由此增加费用;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费用包含在工程预付款内,与工程预付款一并支付,支付比例为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含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总额的30%,金额为()元,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承包人应专款专用,在财务账目中应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省、市发有关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执行。6.1.5文明施工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
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监理人、发包人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批准,仅表示对施工技术方案的认可;如构成工程变更或者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承包人应在提交的审批表中载明,并同时提交工程造价文件,经监理人、发包人审批后作为结算依据(注:政府性投资项目,应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项目变更办理程序办理)。本条所述的施工组织设计不应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做实质性变动,而是对其的进一步细化。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及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随时提交监理人及发包人认为必要的关于施工组织设计的任何说明和文件,对此类指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承包人应按照经监理人及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但在任何情况下,监理人及发包人对施工组织设计批准不视为减轻或解除承包人的责任。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对特殊工艺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如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方案、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方案、脚手架工程搭设方案、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等)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和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组织专家论证。专家论证所需专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投标时综合考虑。7.1施工组织设计7.工期和进度
7.3开工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7天内。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7.2施工进度计划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7天内。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专项施工方案在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7天内提供修正完成并重新提交;每月20日前向发包方提交下一月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
发包人(或监理人)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7.3.2开工通知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天。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7.3.1开工准备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重大设计变更;②因政策处理不完善导致无法施工。除工程全面停工造成的合理的人工、机械窝工费用以外,不得要求任何费用补偿。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5工期延误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7.4测量放线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或赔偿承包人的损失。
(1)每天连续停水、停电超过8小时以上。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6不利物质条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履约保证金额度,对发包人造成损失超过违约金的,除承担违约金外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天6000元。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承包人为克服不利物质条件,所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虽然采取了合理的措施,但不利物质条件发生后,仍导致了工程现场损失,则参照通用合同条款17.3条处理。(5)地质勘探资料未涉及的地下管道、暗沟、岩层等。(4)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保护,地下障碍物和污染物排除,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3)非因双方原因而无法控制的爆炸、火灾等事件。(2)因政府行政命令(因承包人原因的除外)。
7.9提前竣工的奖励承包人为克服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所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虽然采取了合理的措施,但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生后,仍导致了工程现场损失,则参照通用合同条款17.3处理。(3)40摄氏度及以上且持续2天以上的高温天气。(2)24小时内持续降雨且降水量为200mm以上;(1)8级以上持续24小时的大风(台风);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注:应具体约定发包人提供材料数量、价格的计算方法)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费用(除税价款)在每期应付工程款(或竣工结算)的税前工程造价中扣回。(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本工程中/材料由发包人提供,详见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8.1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8.材料与设备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5)所有设备、材料和预制构件等均需有产品合格证和质保书、试验(试车)报告等必要资料,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设计图纸要求的标准,并且须经发包人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4)所有材料必须有质保书或合格证,符合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且品牌、产地需报发包人备案,否则,因此产生的后果均由承包人负责。(3)本工程要求使用材料要求: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2)本工程已确定承包价的建筑材料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运输和保管。(1)材料品牌、规格和使用要求:按招标文件(相应)技术标准和要求执行。凡是招标文件注明规格、型号或者招标文件第七章“主要设备材料备选品牌一览表”中注明备选品牌(或厂家)的设备材料,承包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购和施工,如需调整,必须使用经得发包人认可的“相当于”的设备材料,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担。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
(2)发包人支付承包人保管费(或称总承包服务费),以提供设备金额(含进项税)为基数,乘以费率(/)%计算。(1)发包人支付承包人保管费(或称总承包服务费),以提供材料金额(含进项税)为基数,乘以费率(/)%计算。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7)合同中原暂定价材料或由工程变更产生的无价材料(按有关规定可不组织招标采购的)由承包人采购时,应由发包人签证确定价格后采购,发包人收到承包人价格确定申请后,7日内审批完。(6)根据工程需要,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投标时确认的品牌进行更换,更换后的材料价格由发包人按照10.4.1变更估价原则办理签证进行结算。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如需临时用地的,由承包人自行办理并承担所有费用,发包人予以配合。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承包人须按发包人要求提供样品,样品的报送与封存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样品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不再另行计取,承包人综合考虑。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8.6样品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规范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置。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规范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置。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规范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置。9.1.2试验设备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试验与检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试验检验应符合施工图纸、验收规范要求,并符合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9.4现场工艺试验(3)当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发包人与承包人开展本工程某一部分质量实体或某项材料设备质量监督抽检,如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实体检测、建筑节能检验、空气检测等专项检测需要时,发包人与承包人应配合,按要求进行检(试)验,检测、恢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如检测不合格,则由承包人承担本次及重新检测、恢复费用。(2)当发包人或监理人指示承包人为核实本工程某一部分或某种材料设备是否有缺陷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检(试)验。如果该检(试)验表明确有缺陷存在,则检(试)验和试样的费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由承包人承担。如果该检(试)验表明没有缺陷,则由发包人承担检(试)验和试样的费用。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的费用:(1)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等及省、市地方有关工程质量检测的有关规定实施。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费、建筑施工企业配合检测及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专项检测试验费、新结构、新材料、构件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测试验等检测试验费由发包人承担。9.3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10.4变更估价变更程序除须满足合同通用条款要求外,还须严格按照按《路桥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联系单管理若干规定(试行)》(路政办发[2011]7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联系单管理规定的通知》(路政办发[2013]68号)和发包人另行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10.3变更程序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减少或增加,承包人不得因此拒绝施工。由发包方原因引起工程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或减少的,除工期可适当相应顺延外,承包人不得因工程变更提出误工费及机械闲置等费用。10.1变更的范围10.变更
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的材料市场价格之差;(2)变更后项目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但有类似的工程项目综合单价,承包人可参照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计算,并报发包人确定。综合单价异常:是指投标综合单价与按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计算的综合单价偏差±30%以上。(1)变更后项目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综合单价确定。如该综合单价异常,则投标清单中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及以上;或投标清单中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工程量增加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及以上时,该分部分项清单超过约定幅度外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专用条款10.4.1(2)(3)(4)条约定调整。工程量减少按投标综合单价计算,不调整综合单价。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4.1变更估价原则
10.4.2变更估价程序(5)清单项目组合内容项目特征描述中,局部工程内容对应的工程数量变化,可仅调整计算变化部分的差价。(4)如按以上编制依据缺项的内容,承包人应通过市场调查等手段提出单价,并报发包人确定后执行。(3)变更后项目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按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计算综合单价,乘以投标总报价与招标控制价下降幅度(即结算综合单价=按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计算的综合单价×投标总报价/招标控制价)编制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报发包人审核后确定。但确定的综合单价,合同中约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可调整的内容,仍按合同约定调整。c、如该类似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异常,则按专用条款10.4.1(3)、(4)款重新计算综合单价。清单项目组合内容中某一个(或多个)定额子目发生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格的,仅调整发生变化的定额子目价格。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承包人须及时向监理人和发包人上报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变更费用。积极配合发包人对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进行审核,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必须出具承诺书及台账,并在承诺书中明确若有遗漏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未上报的视同优惠不再上报,已完成的联系单与当期工程价款一并支付。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后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后7天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对变更估价申请有异议,通知承包人修改后重新提交。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后14天内审批完毕,发包人对变更估价申请有异议,通知承包人修改后重新提交。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批或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按合同通用条款。无承包价(暂定价)的单项材料、设备、专业分包工程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指可以向同一家供应商采购的同类材料总价),须由发、承包双方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价格、供应商或分包人。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28天通知发包人,并提交暂估价招标方案和工作分工,招标工作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部门的监督。与组织招标工作有关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暂估价
①施工用临时水源、电源由发包人提供接入点,承包人自行负责从场外接至场内及场内进一步安装,并为各分包单位单独设置计量表,分包单位按实际用量及现行有关标准结算电费、水费,费用由分包人直接向承包人支付。承包人在进场施工前,应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在编制用电方案时,应充分考虑拟分包项目施工临时用电情况。具体的电源位置必须得到发包人、监理人的认可,用电容量需满足分包单位使用要求,否则应予以调整,费用不予增加。承包人对发包人招标的分包项目提供以下总承包管理,总承包服务费只有在相应项目总承包服务内容发生时专业分包人才向承包人支付对应项目总承包服务费,否则不予支付;总承包服务费在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审定后,提交的竣工资料档案馆备案完成后且经相关分包人及发包人签字确认实际配合情况良好后一次性支付。需总承包人配合的具体事项: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工程分包、自行采购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施工垃圾清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发包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室外配套工程、教学楼与综合楼的智能化等),向承包人支付专业发包工程管理费(或称总承包服务费),以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税前金额(指不含销项税)为基数(大型设备以其安装费为取费基数),乘以费率2%计算。10.7.4专业发包工程管理费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如未达到必须依法招标条件的,工程费用以审定结算价为准,并按整体工程投标下浮率下浮;如达到必须依法招标条件的,按10.7.1条执行。
⑦承包人应统一管理现场(包括分包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的管理、协调与服务),对发包人的现场监督工作应予以充分的配合与协助,服从发包人、监理人的管理,做好交叉施工事宜及其他与本工程施工相关的工作,如承包人与其他专业承包人(分包人)交叉施工时,承包人应根据其他专业承包人(分包人)的施工要求调整现场布置及施工流程。必须完成上述工作内容,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总承包服务费中,不再另行计取。⑥承包人应提供基准标高和定位基准点(含各建筑单体各楼层基准标高),以满足分包人现场施工及安装的基本需要,并对其准确性负责,如由承包人提供错误的标高或基准点而造成分包人损失,其责任由承包人承担。⑤临时道路、围墙指现场已有的临时道路、围墙及承包人进场后为满足自身施工需要而修建的临时道路、围墙等。其他专业承包人(分包人)可以无偿使用,但上述设施如不能满足专业承包人(分包人)的需要时,应由各专业承包人(分包人)自行修建。④垂直运输指承包人安装的用于本工程的电梯、井字架等运输工具以满足承包人自身施工需要为主,承包人应允许专业承包人(分包人)无偿使用已有上述设施,并负责上述设施的安全。垂直运输设施的拆除,必须取得监理人和发包人的确认。③承包人所搭设脚手架以满足承包人自身施工需要为主,其他专业承包人(分包人)施工可以利用承包人已有脚手架的,由承包人提供脚手架,不得收取费用;脚手架的拆除,必须取得监理人和发包人的确认。其他专业承包人(分包人)特殊独立工作面需要脚手架,但承包人在该部位没有脚手架的,由专业承包人(分包人)自行搭设。②向分包人提供工地内已有的机械设备、储存仓库、辅助设施及临时设施等,并在如装卸、起吊、安排场地等方面提供必要的帮助。
创标化工地增加费计算方法:本工程无创标化工地目标。。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由发包人签证后按实结算。10.8暂列金额发包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室外配套工程、教学楼与综合楼的智能化等,除以上专业发包工程外,其余专业工程如需总包单位提供相关配合的(如厨房设备安装等),承包人需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向分包人收取服务费,否则视为违约,且发包人将在最近一次付款时双倍扣除承包人所收取分包人所缴纳的费用。⑨如发生本招标文件条款未涉及的总分包之间的费用,由分包人与总承包人自行协商解决。⑧在承包人所施工的设计图纸以外,如因分包人专业需要在施工中需对设计进行特殊处理或有因专业需要结构进行处理,总包人对此必须全面进行配合和服务。
钢材:特指圆钢、螺纹钢、槽钢、角钢、钢板、型材、钢管等。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是。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价格调整创优质工程增加费计算方法:本工程无创优质工程目标。
1.列入调差范围的人工、材料种类:具体调整的人工(包括机械费中机上人工)、主要材料(钢材、水泥、商品砼、预拌砂浆、砖、砂、石、铝板、玻璃、电缆电线、预制构件、钢管。)。其差价计算方法如下:调整金额为可调整人工、材料差价乘对应数量。人工、材料数量根据分部分项及技术措施项目的工程数量乘对应综合单价所包含的人工、材料用量计算;人工、材料调整的差价部分不作为企业管理费、利润及施工组织措施费、规费的取费基数,仅另计取税金;人工、材料差价计算时间均为在合同工期(包括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范围内。人工、材料差价按下列方式计算: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注:结构施工期不超过合同总工期70%月份,超过则按70%计结构施工期月数(注:遇有小数即进位取整)。②上部结构施工期(不含桩基)工程施工期间【施工期间以基础垫层砼施工所在月份开始计,至建筑屋面梁板砼浇筑所在月份为止,具体以施工现场记录或试块报告为准】前80%月份内的《台州造价》(正刊)(工程所在地)对应人工、材料信息价算术平均价。①桩基施工期以第一根桩(不含试桩)施工所在月份开始计,至最后一根完成所在月份为止;注:(2)施工期市场价格A2的确定:A2=工程合同工期(包括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前80%月份(注:遇有小数即进位取整)内的《台州造价》(正刊)(工程所在地)对应人工、材料信息价算术平均价(其中电缆按浙江省信息价);其中PC构件A2=第一个PC构件到场至最后一个PC构件到场期间发布的《台州造价》(正刊)(工程所在地)的信息价算术平均价。(1)基准价格A1的确定:A1=编制招标控制价(预算书)时所采用《台州造价》(正刊信息价)(工程所在地2022年9月)的人工、材料价格(其中电缆按浙江省信息价)。
备注:上述主要材料中,钢材是指圆钢、螺纹钢、钢板、型钢、方钢,砖是指多孔砖、加气块、ALC墙板砖、实心砖和砖砌块,石是指碎石、块石。5、上述调差部分的材料数量以结算的数量(含变更涉及的材料)为准。。4、如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施工延期期间的上述人工、主要材料价格上涨时(与合同工期价格比较)不予调整;下跌时,按下跌后的价格调整。3.除上述第1、2点可调差情形外,其余材料及机械费(除机上人工)施工期市场价格波动不调整价格。2.未列入调差范围的材料,如其合价(含税材料价)超过30万元或占签约合同价2%(指同一材质材料),且在施工期的市场平均价相对招标控制价(预算书)中对应价格涨跌幅度超过20%,则超过部分的差价调整。(3)材料(人工)差价=A2-A1。
1.单价合同。本合同价款采用第1种方式单价合同确定。12.1合同价格形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1.2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1)开工之日以后变化由发包人承担,但由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时的法律变化引起合同价增加的由承包人承担,合同价下降的由发包人受益。(2)开工之日以后至竣工验收合格为止,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不包括其间发布的新版预算定额、新版清单指引、新版费用定额、新版机械台班费用等)发生变化,导致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税金的调整,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且政策性文件仅调整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和税金,政策性文件调价以定额费用为基础,定额费率发生变更时应按“定额人工+机械费用”为基数进行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4)其他项目费中的承包人部分的费率和单价(其中总承包服务费费率按%一次性包死)(3)规费费率、税金税率;(2)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1)综合单价;本工程结算价的计算方式同投标价。除风险范围以外约定的调整外,以下内容按承包人的投标承诺不作调整: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d.本项目总包配合费按2%计入(包括室外工程、智能化工程)。c.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砂浆采用预拌商品砂浆,运距综合考虑,工程结算时不另行调整。b.实际施工中可能发生街道管理费、干扰费、环保费、占道押金等其它管理费。a.因施工噪音、物体坠落、材料抛散而扰民及影响环境卫生、交通城管、现场文明和施工安全等问题而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因此而造成的工期延长由承包人负责。如给发包人另行造成额外的经济损失,发包人可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回。(6)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5)计日工单价:技术工(260)元/工日、普工(180)元/工日,工日数经发包人签证;该项费用仅另计算税金;
(2)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人工、材料变化的调整,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11.1款的约定调整。(1)工程量按照专用条款12.3.1条规定,由承包人计量,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审核。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包含在合同价内。f.本项目机械进退场按1#楼-4#楼履带式挖掘机、履带式推土机按各1台班计入;2#楼、4#楼履带式旋挖钻机按各1台班计入,实际不同报价时综合考虑,工程结算时不另行调整。e.土石方挖出后由中标人自行处置,不另计外运费用及消纳费用,报价时综合考虑,工程结算时不另行调整。
c、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按合同约定的费率内容调整措施费用计算基数。b、计量单位采用以“项”计价的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工程数量变化引起措施变动部分重新组价。合同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a、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的按专用条款第10.4.1条计算综合单价。(5)因非承包人原因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错项、工程变更及清单工程量增减等,引起措施项目内容、工程数量发生变化,则调整措施项目费用:(4)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错项、工程变更引起的新增项目、工程量清单局部变更,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不同或相类似项目,其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按本合同专用条款10.4.1条约定调整。(3)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计算偏差或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按专用条款10.4.1条执行。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无。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无。2.总价合同。(7)由于承包人未按设计要求和现行有关规范、标准施工,造成工程量增减或返工等,其责任由承包人自负。(6)未在投标价中包含的专项施工方案(注:主要指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及论证费用,根据施工现场实际参照合同专用条款10.4.1款约定方法确定或签证。注:如合同条款中已约定包干的,则措施项目费用不作调整。
预付款支付期限:按投标承诺的人员、机械设备进场后7天内。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的5%,金额()元,包含专用条款6.1.6条所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余作为备料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12.2预付款3.其他价格方式:无。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无。
12.3.1计量原则12.3计量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12.2.2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不扣回,作为工程进度款。
(4)确认的工程量和单价仅作为本期工程进度款支付的依据。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本工程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必须每月25日前将当月实际完成的各部位的已完工程量报告送交工程师。12.3.2计量周期:工程量计算按照实际完成施工图纸范围内和经发包人同意增加的施工内容按实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及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说明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量。
(1)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前,向监理人报送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已完成工程量报告(包括已核定的工程变更),并附具体付款申请单、已完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无。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无。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月支付。12.4.1付款周期12.4工程进度款支付(4)确认的工程量和单价仅作为本期工程款支付的依据。(3)监理人未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7天内完成审核的,承包人报送的工程量报告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此计算工程价款。(2)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报告后7天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并报送发包人,以确定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监理人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求发包人进行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或抽样复测,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或抽样复测的,监理人复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承包人收取备料款及每期工程款时应开具符合税务部门规定的有效发票,其余按合同通用条款。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施工完成,参建各方(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单位等)对工程验收并签署工程质量合格文件后,发包人应向承包人付至合同内已实施部分总金额的85%(含预付款)。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180天内核实审定;且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1.5%的工程结算价款)后,发包人付清剩余工程结算价款。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两年后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自动失效。承包人必须及时将工程进度款足额用于本工程,不得挪作它用。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当期按12.1、12.3款计量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价款。工程变更、索赔、现场签证等由承包人根据《路桥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联系单管理若干规定(试行)》(路政办发[2011]7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联系单管理规定的通知》(路政办发[2013]68号)自行上报发包人,发包人按照规定办理完毕后,计入当期工程价款。如本专用合同条款第11.1款约定因市场价格波动可以调整合同价格的,则人工、主要材料市场价格调整引起合同价款调整的费用,并入竣工结算,经审核后在结算款中进行支付。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在发包人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合同通用条款。(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按合同通用条款。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无。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3)发包人每月签发的工程量审核报告、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仅为本期工程进度款支付依据,不作为发包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相应部分工作或已确认计量结果。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支付应付工程进度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时间为从约定应付之日起至支付之日止计算利息。发包人将当期应付工程进度款的20%单独拨付到承包人开设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承包人应确保专款专用。
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浙人社发〔2022〕14号)的要求,承包人须在施工合同签订后30日内在工程所在地银行设立专用的农民工工资账户,并与建设单位、开户银行签订资金管理三方协议。账户开设相关要求详见《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浙人社发〔2022〕14号)中的相关规定。工程款实行人工费和工程款分账支付。账号:。开户行:发包人应将合同价款支付至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账户:12.5支付帐户:
13.2竣工验收工程验收过程、验收部位除办理纸质验收记录,还应留置验收部位、验收过程、主要验收人员相片、影像等资料。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验收和工程试车
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接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验收,或完成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不计违约金。承包人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向发包人或监理人提出验收申请,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组织监理人、承包人、设计勘察人等相关单位完成验收,并签署工程质量合格文件。承包人须配合发包人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竣工验收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执行。13.2.2竣工验收程序
13.3.1试车程序13.3工程试车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发包人及其他相关单位的相关损失。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不支付违约金。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13.6竣工退场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无。13.3.3投料试车(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试车内容:工程试车(调试)包括系统试车(调试)和联合试车(调试)。总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工程系统试车(调试)由总承包人负责;发包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的系统调试由专业分包人负责,并承担自行调试的费用,总承包人给予配合;联合试车(调试)由总承包人、专业分包人、设备供应商互相配合完成。因总承包人引起的重复调试运行费用由总承包人承担。
(1)清理完成施工现场垃圾,临建的拆除与场地复原;本工程场地恢复的要求: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恢复临时占地及清理场地,承包人未按发包人的要求恢复临时占地,或者场地清理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人恢复或清理,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6.2地表还原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13.6.1竣工退场
1.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的期限:14.1竣工结算申请14.竣工结算(4)其它要求:。(3)承包人造成的施工现场周边施工堆积物及场地清理。(2)施工后废弃材料、设备清理撤离;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最终工程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在(180)天内审核完毕,并签发最终工程结算证书(注: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在确定审核时间时应将相关部门监管复核时间计入)。(1)发包人结算审核时间: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实行分段结算,具体办法详21.1条。14.2竣工结算审核2.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竣工图纸、施工方案以及经确认的工程变更、工程索赔、现场签证,相关施工记录,〔各分段节点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工程款收款证明、逾期付款利息计算书等相关资料。工程验收后,承包人超过90天未提交最终工程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告后28天,承包人还不提交工程结算资料的,发包人可根据自己资料办理工程结算,且视为承包人认可工程结算结果。承包人完成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参建各方(建设、监理、施工、勘察、设计单位等)对工程验收并签署工程质量合格文件后可在28天内,向发包人或监理人、发包人委托的中介机构提交最终工程结算申请,并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两套。
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14.4最终结清(4)结算特殊要求:工程结算由发包人委托中介机构或相关部门审核,审核费按《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计算,其中结算超过5%核减率(超过送审造价5%以外的核减额)和核增造价引起的追加收费(核增、核减不相互抵扣),由承包人承担,并可由发包人在对应工程款中扣除直接支付给中介审核机构。(3)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最终工程结算证书有异议的,可对无异议部分签署确认意见,同时对有异议部分签署争议解决途径意见。发包人先支付承包人无异议部分工程结算价款,异议部分重新进行复核或按照第20条处理。(2)发包人在签署最终工程结算证书后14天内,按专用条款15.3条办理工程质量保证金留置手续后完成对承包人的付款。逾期支付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6天,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2倍支付违约金。因非承包人原因逾期审核责任:发包人(或其委托监理、造价审核单位)收到承包人递交的最终工程结算申请后,由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工程结算后应付工程款的利息,逾期审核时间60天内,利率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利息计算时间为应付工程款日至支付工程款日止;逾期审核时间超过60天,超过时间的利率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2倍计算;
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满足发包人及相关部门审查要求。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15.3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缺陷责任期24个月(防水防渗为5年),其余按通用条款执行。15.2缺陷责任期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3)种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3)其他方式:。(2)1.5%的工程结算价款;(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函形式为银行保函〔保险保函〕,金额为1.5%的工程结算价款;
(1)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是否计息)。质量保证金按以下第2方式退回:15.3.3质量保证金的退还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保函后,发包人付清工程结算价款。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质量保证金保函自动失效(质量保证金保函期限与工程质量保修书保修期限一致)。(3)其他扣留方式:发包人支付完成最后工程结算付款前,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保函,保函可采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保证方式。(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15.4.1保修责任15.4保修注:工程质量保修期以竣工验收之日起算。(4)其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二年可返还全部质量保证金(不计息,保函形式提交的不予退还,到期保函自动失效)。(3)市政工程: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可返还全部质量保证金。(2)建筑工程: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返还质量保证金的30%,质量缺陷保修期后返还全部预留的质量保证金。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16.1发包人违约16.违约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按通用条款。15.4.3修复通知工程保修期为:按本合同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支付承包人该项工作合理利润,按取消工作签约合同价(10)%计算;(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应付合同价款的利息;造成工期延误的顺延工期,并承担承包人的相应损失费用;(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赔偿承包人相关损失;属于专用合同条款7.3.2条约定情形的,按该条款约定处理;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9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7)其他:/。(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顺延工期,并承担增加的造价及承包人的相应损失费用等。(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顺延工期,并承担增加的造价及承包人的相应损失费用等。(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顺延工期,并承担增加的造价及承包人的相应损失费用等;
(3)承包人允许其他人挂靠经营、私自转包;(2)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承包人的施工队伍素质、施工力量、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投标书的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投标所承诺的要求;(1)机械设备、施工项目班子未按投标承诺及时到位;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16.2承包人违约
(9)合同签订后,如承包人无故停工或中途退场或解除合同,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10%的违约金,并承担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未支付的工程款不再支付。(8)承包人不按发包人要求履行保修职责时,发包人有权采取一切措施自行完成,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在质量保修金中直接扣除。若影响恶劣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且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若承包人进行二次修复后仍不能达到发包人要求,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维修,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在质量保修金中直接扣除。(7)承包人管理相关违约责任(6)施工质量相关违约责任(5)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材料或设备招标品牌(含询标纪要约定品牌)用于施工的,或在施工中使用假冒、贴牌品牌材料或设备的。一经发现,承包人必须无条件返工,将已使用材料或设备清退出场,并更换为符合招投标文件要求的材料或设备;同时,根据情节轻重每次扣除1000~200000元工程款(在每次进度款支付时扣回),并赔偿所有直接或间接导致的相关损失(如有)。(4)承包人未达到投标时所承诺的诚信、技术标准及创优、创标化工程目标。
(3)发现承包人允许其他人挂靠经营、私自转包,所有履约担保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并责令退出工地。(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投标书承诺,扣减相应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承包人原因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投标承诺的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整充实施工力量、更换项目班子,及至解除施工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并赔偿发包人损失。(1)机械设备未按投标承诺到位,每项扣除履约担保金2%;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10)本合同的各项所有承包人应支付给发包人的违约金、赔偿金、罚金、费用等款项,发包人有权在应付承包人的最近一期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①工程验收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非承包人原因除外),无条件返工并由承包人承担返工、修复、延期等全部费用。同时发包人有权扣除全部质量担保金额,该质量担保金额不足以补偿发包人受到的损失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8)施工质量相关违约责任(7)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材料或设备招标品牌(含询标纪要约定品牌)用于施工的,或在施工中使用假冒、贴牌品牌材料或设备的。一经发现,承包人必须无条件返工,将已使用材料或设备清退出场,并更换为符合招投标文件要求的材料或设备;同时,根据情节轻重每次扣除1000~200000元工程款(在每次进度款支付时扣回),并赔偿所有直接或间接导致的相关损失(如有)。(6)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5)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延误,工期不予顺延,由工期延误引起人工、材料价格上涨由承包人承担,按原合同约定价格结算;价格下降归发包人受益,按下降后价格结算。工期顺延对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赔偿发包人相应损失;当施工工期超过合同工期〔30%〕以上时,可解除施工合同。(4)未达到投标所承诺的诚信、技术标准及创优、创标化工程目标,按每一项扣减履约担保金的〔10〕%。
③承包人应确保民工工资的及时支付,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及时支付材料、设备、货款和民工工资等费用,因承包人的原因或过错拖欠分包人工程款、人工工资、劳务费、材料费或其他赔偿款等发生纠纷,债权人在起诉时把发包人也列为共同被告,由此造成发包人诉讼费、律师费等支出或依法先行垫付相关费用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索,并有权在承包人可得的工程款中先行扣除。承包人未及时支付民工工资造成讨薪、上访曝光等事件的,按5万元/次支付违约金。②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监理单位的管理。对发包人、监理单位下发的整改通知单,不及时进行整改的,按20000元/次支付违约金;对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完成该项工作,并将相应费用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承包人执行承担。①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发包人制定的各项有关施工管理制度,同意发包人在各项管理制度中设置的处罚规定,若有违反,承包人应承担双倍的违约金及相应的违约责任。(9)承包人管理相关违约责任如承包人拒不整改,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扣罚全部履约担保,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②承包人未按经监理单位及发包人批准确认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及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的,应向发包人支付不低于5万元/次的违约金(由发包人视具体情况而定),并无条件按发包人的要求限期整改,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12)本合同的各项所有承包人应支付给发包人的违约金、赔偿金、罚金、费用等款项,发包人有权在应付承包人的最近一期进度款中直接扣除。(11)合同签订后,如承包人无故停工或中途退场或解除合同,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10%的违约金,并承担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未支付的工程款不再支付。(10)承包人不按发包人要求履行保修职责时,发包人有权采取一切措施自行完成,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在质量保修金中直接扣除。若影响恶劣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且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若承包人进行二次修复后仍不能达到发包人要求,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维修,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在质量保修金中直接扣除。⑤工程施工中所有材料、设备等的内外运输,必须遵守有关交通、环卫、安全、防噪声等行业管理法规的规定,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办理的所有手续均应办理,并由承包人自行办理解决。承包人因违反省市有关规定,引起政府职能部门罚款或停工整改,其发生的工期延误、费用与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④承包人的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如发现无证上岗操作一次,承包人应按10000元/人/次支付违约金。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0年一遇洪水、暴风雪、干旱,罢工、政府禁令,台州气象台发布的正面袭击台州的11级及以上台风、震中在中程所在地方圆20公里内的里氏6级及以上地震、经发包人及监理人认定的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17.1不可抗力的确认17.不可抗力16.2.4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发包人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没收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使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按实结算,使用施工机械、器具按租赁费结算,临时工程折算成费用按完成造价比例计算,无偿使用承包人为本工程施工所编制的相应文件等。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发包人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扣除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双方签署解除协议后,现场已完成工程量和已支付工程款(含预付款)按实计算,承包人必须在30日历天内清场并将施工场地交还发包人待发包人及财政审定后30日历天内支付。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按通用条款。17.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按通用条款;另在遭遇不可抗力事件时,为避免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更大的损失,承包人采取合理的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在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报告不可抗力事件时一并提交所采取的合理措施内容。17.2不可抗力的通知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的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时自行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再额外计取。其他按按通用条款执行。18.3其他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须为工程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保险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支付,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8.1工程保险18.保险
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20.3争议评审20.争议解决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18.7通知义务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其他事项的约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提交争议评审时再选定。
21.补充条款(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向台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20.4仲裁或诉讼20.3.3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按通用条款执行。
(5)工期确认(包括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工期延误的确认);(4)竣工结算;(3)工程变更和价格调整;(2)工程价款(包括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的确认和支付;(1)工程计量;21.1监理人在处理以下事项时必须经发包人审查同意、书面签认后,方可将确认结果回复予分包人,未经发包人书面签认的答复无效:
21.6承包须按文明施工要求施工,工完场清,清理费用承包人自行承担。21.5施工现场设备监控系统、在线视频监控点租赁费等费用已经包含在工程总费用中,结算时不另计取。若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实际工期超出合同工期,则在线视频监控业务产生的额外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21.4如发生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后,并不免除或减轻由此引发的监理延长服务时间所需的监理费,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酬金支付,相关服务收费按相关服务工作所需工日和《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人工日费用标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附表四)收费。21.3承包人必须按期负责其劳务及职员的雇佣、工资的支付。发包人有权监督承包人对工人工资的发放,因承包人在雇佣、工资的支付等方面造成较坏社会影响(如上访、劳动仲裁、斗殴、媒体报道等),发包人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必要时可直接向工人支付劳工工资。并有权直接从进度款或结算款中予以扣除。21.2本工程招标控制价计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用手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及浙江省有关补充规定、《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8版)、税金按《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浙建建发【2019】92号、《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浙建建发[2022]37号)文件执行等工程所在地现行的有关工程造价方面规定;《台州造价(工程所在地)》(2022年9月)期,《浙江造价信息》(2022年9月)期等,其余详本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6)索赔处理。
(2)疫情常态化防控费用包括人员进出防护费、防护物资费、相关核酸检测费、宣传教育费、临时隔离设施费、防控人员费以及其他额外增加的内容,不包括疫情防控一、二级响应或被列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后按照当地防疫要求发生的隔离、核酸检测、停工等费用。(1)“智慧工地”增加费包括实名制信息采集及考勤设备、扬尘在线视频监测设备、远程高清视频监控设备、起重机械安全监控设备、软件和管理等增加的相关费用。21.10本项目安全文件施工费已经包含“智慧工地”增加费和疫情常态化防控费用。21.9本项目承包人签订合同前须在台州市范围内银行开设银行账户,开设账户所在银行须经招标人确认,未经确认,承包人自行开设的,招标人有权不予认可。发包人将支付工程款至该账户,并监管施工单位工程款的使用(发包方、承包方和银行签订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承包人须无条件接受监管),确保工程款专款专用。一经发现查实承包人存在非专款专用行为,发包人有权要求立即改正,承包人若拒不改正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21.8混凝土掺聚合物纤维膨胀剂、外加剂的品种及掺量应经试验及相应产品要求确定,投标单位应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后报价,结算不作调整。21.7本工程的施工现场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承包人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人原因而发生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其它一切事故,其责任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b、承包人须做好安排,以使其它分包人能与其共同使用现场的通道及场地,并为分包人提供合理的施工作业空间。a、向分包人提供工地内已有的并能独立使用的脚手架、机械设备、贮存仓库、辅助设施及临时设施等,并在如装卸、起吊、安排场地等方面提供必要帮助。2)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已在现场设置的所有设施,以便分包人能顺利开展工作。1)承包人须对整个项目负责,并承担组织、管理、协调工作,及时迅速将发包人代表、监理单位或发包人委托项目总协调单位发出的工程指令、通知、联系单意见中有关分包工程的部分传送给分包人并督促该指令、通知、联系单意见迅速得到执行。承包人需对纳入总承包管理的专业分包工程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等承担总承包责任。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21.11总承包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6)统一指导和管理各分包工程竣工资料归档工作。5)承包人还须负责对分包工程完工后的填补与修复工作(如用水泥砂浆、砼材料填实设备、框架及建筑结构之间的缝隙;外露的电线、管道修补、批灰、面层修饰等工作)如发生再次补槽、补洞现象,费用在发包人的协调下按实向分包人收取,同时协调过程中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核定的金额。4)承包人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前须与每个分包人联系,应了解分包人在该分项工程上的特别要求,如预留孔洞、预埋件等。并在每次浇筑砼前请有关分包人确认。另外,应给分包人足够的时间完成分包人应做的工作。如未做这项工作而导致额外的施工费用,将由承包人承担。3)承包人须对工程的整体进度负责,熟悉各分包工程的具体要求,在总承包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中应有专业管理人员。对那些影响整个施工进度的分项工程须特别注意。并应要求各分包人提供分包工程的详细施工组织设计与工程进度计划,以便承包人汇总分配,对施工程序中有矛盾的地方进行协调并解决。d、向分包人准确提供其所需的标高、定位基准等技术资料。c、提供分包人施工及照明用电、施工用水、并供应其测试所需的负荷,分包人的水电费装表计量,按实结算。水、电结算价格施工用水、电管线已由发包人统一接至施工现场配置点,配置点后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
21.12铝合金门窗深化设计要求:承包人必须进行施工图深化设计,并考虑到所有使用功能性、技术性问题及材料规格、加工制作、施工安装、检测检验、现场配合协调、竣工验收和保修因素。铝合金门窗等应符合发包人提供的建筑效果及设计风格要求,充分体现景观建筑的特点,符合安全、实用、经济、美观的设计理念,铝型材规格、玻璃厚度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且经济合理。承包人不得擅自对设计进行调整,或以不能满足验收或使用功能等任何理由提出设计变更进而追加费用,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总包服务费支付时间:总包服务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发包人一次性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支付给承包人。10)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除上述配合管理内容以外,必须提供取费费率中总包配合、管理费描述的其他配合服务内容。9)在承包人所施工的设计图纸以外,如因分包人专业需要在施工中需对设计进行特殊处理或有因专业需要结构进行处理,总包人对此必须全面进行配合和服务;8)负责对已完工的分包工程的保护,以防损失,并采取适当的防火、防水、防风、防雨、防盗等措施;7)分包人预埋时模板开洞对承包人造成的模板损耗费用已含在总包管理配合费内,不另计取,对分包人开而不用的洞,承包人可以阻止,并对其进行处罚。
附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应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并出正式施工图,涉及的向有关部门图纸报审、鉴章、施工、验收申请均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费用,由于审查未通过而需增加的所有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略)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略)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略)协议书附件:
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略)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略)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略)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略)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略)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略)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四中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台州市路桥区第四中学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3: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略)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本工程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2年。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3.装修工程为2年;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四、质量保修责任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三、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保修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属承包人施工部分的全部内容。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保修费用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指定接收邮箱:承包人维修联系人:联系电话:5.工程质量保修期间,发包人以书面文件送达至承包人或发送电子邮件,即视为承包人已收到发包人的相关通知。4.如因施工质量原因维修后,保修期限相应顺延,相应保修金退还时间亦顺延。3.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维修所产生的其它相关费用(如因维修造成其它已完工程损坏等)也由承包人承担。2.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48小时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或同一问题两次修理不好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承包人除应承担相应维修费用外,还须承担额度为维修费用的15%的管理费。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6.按上述办法计算出的费用总额由发包人书面知会承包人,无需征得承包人书面签收意见即可直接从承包人保修款中扣除。
第四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施工单位(乙方):建设单位(甲方):台州市路桥区第四中学工程项目地址:台州市路桥区第四中学内工程项目名称: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四中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第二条甲方的责任(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第四条违约责任(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年月日年月日甲方监督单位(盖章)乙方监督单位(盖章)年月日年月日电话:电话: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1.5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根据设计规定,按照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的要求,完成构成工程实体所耗费或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风险费用。1.4本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是根据完整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各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浙江省补充条款及补充内容的规定计算得出的,是统一投标报价口径的主要依据。1.3投标总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其应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以及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的综合实力,竞报投标报价。1.2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填报综合单价。综合单价指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或定额项目)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对应的企业管理费、利润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但不包括规费及税金。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由投标人自报。其中管理费、利润的计算基数中的人工费所涉及的人工和机械单价按投标人自报的人工和机械台班单价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费率由企业自主确定。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对应的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内容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确定。1.1报价方式:本工程项目报价方式为工程量清单报价法。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规费的计算基数以投标人自报的人工费和机械台班费计取。1.8规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实际缴纳“五险一金”情况在《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标准费率的30%~100%范围内自主确定规费费率。1.7其他项目费包括施工总承包服务费和优质工程增加费。施工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施工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对发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包括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管理费(以下简称“专业发包工程管理费”)和发包人提供材料及工程设备保管费(以下简称“甲供材料设备保管费”)。优质工程增加费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生产合格建筑产品的基础上,为生产优质工程而增加的费用。(2)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而采取的各项组织措施所需的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和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增加费(简称“标化工地增加费”),提前竣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和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等费用。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的取费费率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的范围,由投标人自行报价。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取费基数中的人工费和机械费按投标人自报的人工费和机械台班费计取。(1)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而采取的各项技术措施所需的费用。包括通用施工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脚手架工程费)、专业工程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和其他施工技术措施费等以综合单价形式报价。1.6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规定的要求,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用作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费用,由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和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构成,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风险费用。
3.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2.3投标人的报价要求详见“台州网络投标工具-招标概况-投标报价要求”,未按要求报价的,作无效标处理。2.2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每单项单价和合价均需填写,对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其费用视为已包含或分配到其他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中。2.1招标文件规定应由投标人自行确定的费用,投标人应根据报价要求,结合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市场行情、技术方案和企业的管理水平,综合分析后自主确定报价。2.投标报价要求1.9税金应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及国家税法规定的税率计取。
第三卷(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tzztb.zjtz.gov.cn/tzcms/)详见网上招标公告附件第六章图纸第二卷工程量清单:详见后缀名为“.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文件。
1.4建设地点:台州市路桥区第四中学内1.3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电子数据详见附件(仅供投标人参考)1.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4455.6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032.2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23.41平方米,其中最高建筑为5层混凝土框架结构,最大单跨9.6米。1.1招标工程: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四中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1.工程概况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9-200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162.1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以下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下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2.技术规范及标准
《普通混凝土用碎石和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2006《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15《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J220-201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JGJ120-2012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2016《钢结构焊接及验收规程》JGJ81-2003《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BJ107-2010《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施工及验收规程》JGJ82-91《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GB51022-2015《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CECS24《钢结构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200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建筑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1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2003
(1)本章节附件为“主要设备材料备选品牌一览表”,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按表中所列的备选品牌之一进行报价。3.1材料选择3.材料质量要求2.2以上技术规范由承包人自备,如有不足之处或未能达到国家最新标准时,承包人应使施工及选用的设备和材料符合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17
3.3供应要求(3)材料检验结果证明其有害物质含量指标超标的产品不得在工程上使用。(2)承包人必须对所承包的工程的质量负全部责任,其责任不因其他材料生产商提供的保证书而减轻或更改。(1)在免费保修期内,承包人对有缺陷的部位必须无偿地给予修理与更换,并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对发包人或第三者的直接损失,除非该缺陷是由于人为破坏或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因素造成的损坏。3.2材料的质量保证(2)本招标文件涉及的其他主要材料及零星材料,各投标人须根据设计施工图的要求及意图按中高档的用材标准进行选材并报价,所有建筑材料要求采用在行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并符合环保要求,严禁选择不合设计要求的低档材料进行投标报价及组织施工实施。
5.电梯的技术规格和要求4.2承包人应严格按已确认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方案组织施工,并无条件地接受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的监督和管理。4.1本工程发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未经发包人同意一律不得分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承包资格,作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4.工程管理的要求(2)由承包人采购的主要建筑材料,当承包人选定的产品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和预期质量目标时,发包人保留更换的权利,且中标价不予调整。(1)本次招标承包范围内的建筑施工材料均由承包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具体要求进行采购、运输、检验、保管,但发包人保留变更和指定材料的权利;所有建筑材料须有产品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应先送样品,样品经设计方、监理方、发包人确认与招标要求一致后封存,批量供应时应与样品一致,并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2无机房客梯装修要求:c.未来根据采购单位及设计院要求对轿厢高度、门洞尺寸、开门宽度和高度尺寸进行调整,中标人应予以配合,总价不变。b.楼层最终实际高度尺寸可能会有所变化,中标人须按实际层高提供电梯。注:a.中标人需结合各自技术能力,落实响应,并考虑电梯美观、舒适的要求,对轿厢高度、门洞尺寸、开门宽度和高度等进行合理调整,尽可能最大。电梯技术规格及要求:
编号内容 | 1#报告厅、行政楼DT1 | 4#体育生活楼DT2 | 4#体育生活楼DT3 |
电梯功能 | 无机房客梯(兼无障碍电梯) | 杂物梯 | 餐梯 |
呼梯盘布置 | 独立 | 独立 | 独立 |
数量(台) | 1 | 1 | 1 |
载重量(每台) | ≥1000Kg | ≥300Kg | ≥300Kg |
速 度 | 1.0m/s | 0.4m/s | 0.4m/s |
层/站/门 | 5/5/5 | 2/2/2 | 2/2/2 |
基 站 | 地面一层 | 地面一层没有地下 | 地面一层没有地下 |
井道净尺寸(宽×深)mm | 2000*2760 | 1600×1600 有300宽梁,宽应为1600 | 1400*1400有柱子侵入井道,应为1400 |
轿厢净尺寸(宽×深×高)mm | 1400*1700*2400 | 1000×1000×1200 | 1000×1000×1200 |
门洞尺寸(宽×高)mm | 1100×2200 | 1100×2200 | 1100×2200 |
开门方式 | 中分 | 上下直分 | 上下直分 |
顶层高度mm | 4950(平屋面)详见建施10电梯大样,顶板已改平,提升高度应为16.2m,地坑深度为1.6m,顶层高度含吊钩为4950 | 4650(平屋面)顶层已设计平板,含吊钩高度为4650,详见建施11大样园 | 4650(平屋面)顶层已设计平板,含吊钩高度为4650,详见建施11大样园 |
井道结构 | 砖混结构 | 砖混结构 | 砖混结构 |
部位 | 装 修 要 求 | 备 注 |
轿厢壁 | 轿厢采用一次性成型304发纹不锈钢,轿厢净高≥2400 mm,不锈钢厚度≥1.2mm。 | |
地 面 | PVC耐磨防滑塑胶地板 | 业主可以在样本范围内任意选择,总价不变。 |
轿厢顶 | 轿厢顶含LED灯光照明和低噪音风扇。轿厢顶需留有摄像机孔,随行电缆中应附视频电缆。 | 业主可以在样本范围内任意选择,总价不变。 |
轿 门 | 采用一次性成型304发纹不锈钢,不锈钢厚度≥1.2mm,红外线光幕保护。 | 光束不少于128束 |
操纵盘 | 装有微动发光照明的楼层按钮,操纵盘上有楼层显示、方向显示,液晶显示(配6.4英寸液晶)。 | |
踢脚板 | 发纹不锈钢 | |
轿厢门坎 | 铝合金 | |
厅门坎 | 铝合金 | |
厅 门 | 304层层发纹不锈钢 ,采用一次性成型304发纹不锈钢,不锈钢厚度≥1.2mm。 | |
门 套 | 304层层发纹不锈钢标准小门套,采用一次性成型304发纹不锈钢,不锈钢厚度≥1.2mm。 | |
门厅按钮及显示 | 微动发光照明的按钮,每层均有楼层显示、运行方向显示、故障显示和检修显示,液晶显示(配4.3英寸液晶)。 |
驱动系统采用交流变频变压控制系统(VVVF)。1.3.2驱动方式②正常使用寿命期要求10万小时以上。可靠性要求:①要求停梯率不高于1%,即全年不超过3.65天(含维保时间)。1.3.1工作情况:1.3客梯一般技术要求
中标人提供的电梯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当供货方推荐的其它合适的功能可能被接受。1.4客梯基本功能控制系统应在最短时间内在电梯当前位置响应召唤,当主要电脑出现错误时,各电梯应提供备用系统功能单独为层间服务,并能同时继续服务。1.3.4操作方法电梯应采用电脑控制系统,微机模块化结构进行驱动控制、运行控制、操作控制、门控制和故障诊断能力。开门系统采用VVVF门机系统。1.3.3控制方法
序号 | 功能 | 功能描述 |
1 | 超重警告 | 在轿厢内的操纵盘上装有声音警报装置:电梯启动前称重,当电梯超重时,不允许关门起动,门必须打开,并同时发出声光警报,当超重现象消除时,警报自动解除,电梯恢复正常运行。 |
2 | 关门受阻自动反向保护功能 | 当电梯开门时间超过预定值时,电梯会强行关门而应答其他信号。当电梯强行关门几次未能关紧,负载传感器工作,门将会向相反方向动作,停止运转,内外呼梯信号均被自动取消。 |
3 | 报警铃 | 在轿厢内的操纵盘上装一按钮,若事故发生,按下操纵盘上的警铃按钮,向安全中心呼叫,在轿厢顶和一楼井道的铃声响起。 |
4 | 火险紧急返回 | 假如火险发生,电梯接到消控中心发出的火警信号后自动回到设定层,电梯回到设定层后反馈给消控中心一个已到设定层的信号;中标人须提供一个对从安全中心传来信号可接收的条件。(合同签订20个工作日内提供通讯线材的型号规格及有关技术要求) |
5 | 五方对讲 | 按下轿厢中的紧急呼叫按钮能向控制柜、安全中心、底坑、轿顶呼叫。控制柜与安全中心能分别呼叫该台电梯。报价中须含轿厢内、安全中心、底坑、轿顶的对讲设备、分机及调试费用。(合同签订20个工作日内提供通讯线材的型号规格及有关技术要求) |
6 | 轿厢紧急照明功能 | 当照明断电,紧急照明灯会自动打开,当照明电源恢复正常时,紧急照明灯自动熄灭。 |
7 | 自动停止轿厢照明、通风装置、空调 | 如果电梯停用超过设定的时间,自动关停轿厢内的照明灯及通风装置(低噪音风机通风),空调节能,如遇召唤再自动开启。 |
8 | 满载不停 | 具备功能 |
9 | 基站关机 | 具备功能 |
10 | 错误指令取消功能 | 具有轿厢内手动消除错误指令功能 |
11 | 监控 | 提供能满足大楼设备智能化控制需求的电梯远程监控标准通讯接口和功能 |
12 | 自动调整开门时间 | 按照层站召唤或轿厢召唤的区别,自动调整保持开门时间,确保安全迅捷和舒适的开关门速度和平层时间。 |
13 | 语音报站 | 轿厢内中文语音报站 |
14 | 停靠楼层设置 | 可以通过在控制柜的设定,取消某些楼层的停靠 |
15 | 控制柜计数器 | 控制柜内须设有运行次数计数器 |
16 | 随行电缆 | 提供并预敷电梯轿厢内置式闭路监控摄像头专用的高品质视频、音频随行电缆。 |
17 | 免触式红外光幕 | 门开启与关闭期间,基本覆盖出入口整个门高度 |
18 | 消防员操作(消防梯) | 当系统消防模式设定为消防员模式,消防按钮按下时,电梯立即消除所有指令和召唤运行返回消防基站,而后进入消防员操作模式,没有自动开关门动作,只有通过开关门按钮,点动操作使开关门动作,这时电梯只响应轿内指令,且到站后消除已登记的所有指令。 |
19 | 司机服务 | 根据轿厢操作箱上的开关,使电梯由自动操作改为司机操作 |
20 | 即时关门 | 电梯停站时,按下关门按钮,门立即被关闭 |
21 | 再平层功能 | 具有精确再平层功能 |
除以上功能外电梯,电梯标准功能比较配备,中标人应详细列出所供设备的具体功能。 |
二,餐梯装修要求:1.7中标人负责修复安装时被破坏的建筑和装修、清除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并做好已完工程的保护。1.6外露铁件须做好防锈处理。(1)断相和错相保护;(2)上、下终点开关和上、下极限开关;(3)缓冲器;(4)限速器;(5)安全钳;(6)紧急停止按钮;(7)层门安全设施;(8)轿门安全设施;(9)层门闭锁保护;(10)电气短路保护;(11)主电机过载保护。中标人提供的客梯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设备。其应符合有关最新国家标准中的规定。1.5安全设备
部位 | 装 修 要 求 | 备 注 |
轿厢壁 | 304发纹不锈钢,厚度1.2mm | |
地 面 | 花纹不绣钢地板 | |
轿 门 | 304发纹不锈钢,厚度1.2mm | |
踢脚板 | 发纹不锈钢 | |
厅门坎 | 铝合金 | |
厅 门 | 304发纹不锈钢,厚度1.2mm | |
门 套 | 304发纹不锈钢小门套,厚度1.2mm | |
门厅按钮及显示 | 微动发光照明的按钮,每层均有楼层显示、运行方向显示、故障显示和检修显示,4.3英寸显示 |
5.楼层“连选”功能:在基站楼层可依次进行呼梯操作,运行本着“顺向优先”的原则依次停靠。4.到站蜂鸣提示功能:轿厢到达目的层站后,相应层站的蜂鸣器鸣响3秒并等待6秒(在此时间内,轿厢停止运行进入等待状态),此后如有其它呼梯指令,将执行相应指令。3.呼梯应答功能:当呼梯操作时,相应楼层的呼梯按钮数字灯点亮,到站后撤消记忆,指示灯灭。2.运行方向显示功能:运行时呼梯盒内发光箭头显示上下行方向。1.楼层显示功能:显示轿厢所在楼层位置。【餐梯功能】
11.全功能状态显示:全部输入、输出通道及电源都具有LED显示功能,从而为使用及日常维护等工作带来极大方便。10.开门显示功能:开门状态下,呼梯盒内开门指示灯点亮。9.层门机械锁功能:每层门均有机械门锁,当轿箱不在本层站停靠时,层门不能开启,如特殊情况,可用随梯配带的专用钥匙开启层门。此钥匙只供电梯检修时用。8.电气门联锁功能:各层门均有电气门联锁开关,当任一层门打开时,电梯停止运行。7.电锁功能:基站呼梯盒配备电锁,用于启动和关闭电梯的控制电路。6.中途截梯功能:在运行过程中,要途径的层站可实现不改变运行方向的“中途截梯”。
17、超时保护功能:电梯自动运行超过正常最大运行时间(≤10秒)时自动停机并进入保护状态,同时输出故障显示。16、防粘连保护功能:接触器触点出现粘连时能及时进入保护状态。15.极限保护功能:可防止轿厢冲顶、墩底。14.过电流保护:由于轿厢卡堵或缺相而导致电机过电流时,切断电机电源。13.电源相序保护功能:可防止由电源相序的变化或缺相而导致的电机异常运行。12.返底层功能:当电梯在检修或急停(停电、操作不当)情况下,轿厢未停在任何一层平层位置。在重新送电系统自动运行状态下,如遇呼梯盒轿箱将首先运行到底层位置。
(3)中标人须对因电梯使用期内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2)货物验收过程中,由于质量不合格或运输等原因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1)合格及以上,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1、质量要求二、质量保证18、电机及电磁抱闸双回路控制:执行杂物电梯安全规范。
三、技术要求及规范:6、质保期结束前,须由中标人和发包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任何缺陷必须由成交中标人负责修理,在修理之后,成交中标人应将缺陷原因、修理内容、完成修理及恢复正常的时间和日期等报告给发包人,报告一式两份;5、质保期内,须指定一名技术工程师专门负责本项目的售后服务工作;如有更换,须发包人同意;4、质保期内,采购单位无须自行付费,中标人负责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货物自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及故障;3、在质保期内的工作应包括对所有电梯每月至少2次的常规检查、调整和润滑。2、中标人须对整套电梯提供至少24个月的质保期及免费维修和保养,时间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技术条件(GB10058—97)·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9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制造和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由中标人提供的所有产品和服务须符合下列规范、条例及标准应达到下列标准和规范最新版本的要求:
·电力供应部门的供电规章条例·浙江省消防部门的条例及相关的中国国家消防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梯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估标准(试行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梯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82—9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建设部“电梯手册”(JJ49-87)·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试验方法(GB10059—88)
2.若某设备材料的品牌与厂家存在同名时,以品牌为先;注:1.所有产品以该一览表中品牌、生产厂家的产品为先,必须提供原厂原装产品,若采用其他品牌(或相当于该一览表中的品牌档次)、生产厂家的产品时,替代产品品质不低于原有产品且经发包人签证认可;附件:主要设备材料备选品牌一览表上述技术标准和规范如有不足之处或未能达到国际最新标准时,中标人应使整套电梯的设计、制造、安装及选用的设备和材料符合最新版本的国际和国家标准、规范,并提供所采用的国际和国家标准、规范以及所采用版本的有关技术资料·其他有关的国家规定
序号 | 名 称 | 参考品牌 | 备注 |
1 | 卫生洁具 | 恒洁、九牧、欧路莎 | 或相当于 |
2 | 消防箱 | / | 采用不锈钢箱体SUS,施工方提供样品经业主确认后再施工。满足消防报验要求 |
3 | 消防泵\排污泵 | 立欧、东音、新界 | 或相当于 |
4 | 水箱臭氧自洁器 | 北京麒麟水箱、重庆瑞郎电气、北京天宇 | 或相当于 |
5 | 闭式承压保温热水箱 | A.O.史密斯、格力、中广奥特斯、美的 | 或相当于 |
6 | 空气源热泵机组 | A.O.史密斯、格力、纽恩泰、美的 | 或相当于 |
7 | 空气源热水系统 | 纽恩泰 | 或相当于 |
8 | 热泵循环泵 | 山东双轮、上海凯泉、威乐 | 或相当于 |
9 | 空调设备 | 美的、格力、三菱重工 | 或相当于 |
10 | 排烟风机 | 上虞英达、浙江聚英、上虞广通 | 或相当于 |
11 | 风机、风阀、风口、消声器、静压箱 | 浙江上风、上虞中建、浙江金盾 | 或相当于 |
12 | 抗震支架 | 浙江旗鱼、浙江甬泰、浙江山力得 | 或相当于 |
13 | PPR给水管 | 公元、中财、伟星 | 或相当于 |
14 | 不锈钢给水管 | 浙江康帕斯、万佳鸿、中财 | 或相当于 |
15 | UPVC排水管 | 公元、中财、伟星 | 或相当于 |
16 | 镀锌钢板 | 翔隆、德方、贸凌 | 或相当于 |
17 | 消防水箱 | / | 304不锈钢SUS,满足国标要求 |
18 | 镀锌钢管 | 浙江金洲、天津利达、天津友发 | 或相当于 |
19 | 消防泵房设备 | 立欧、东音、新界 | 或相当于 |
20 | 阀门 | 上海冠龙、杭州春江、上海沪航、宁波埃美柯 | 或相当于 |
21 | 配电箱电气元件 | 正泰、德力西、鸿雁 | 或相当于 |
22 | 配电箱成套厂 | / | 采用不锈钢箱体SUS,厚度大于等于0.8mm,满足3C认证要求 |
23 | 照明灯具 | 今上光电、飞利浦、三雄极光、雷士 | 或相当于 |
24 | 护眼灯 | 基地、九良、TCL | 或相当于 |
25 | 开关插座 | 杭州鸿雁、德力西、正泰 | 或相当于 |
26 | 电线电缆 | 久盛、飞洲、丁大、力安 | 或相当于 |
27 | 桥架 | 好远、桥母、信一 | 或相当于 |
28 | 防火桥架 | 好远、桥母、信一 | 或相当于 |
29 | JDG套管 | 萧通、武陵源、鸿雁 | 或相当于 |
30 | 焊接钢管、镀锌钢管 | 浙江金洲、天津利达、天津友发 | 或相当于 |
31 | 应急照明指示系统 | 杭州台谊、劳士、金盾 | 或相当于 |
32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海湾、北大青鸟、上海松江 | 或相当于 |
33 | 消火栓、灭火器 | 浙江丽消、金盾、浙江元安 | 或相当于 |
34 | 气体灭火系统 | 上海金盾、杭州新世纪、川消 | 或相当于 |
35 | 变频器 | 西门子、施耐德、ABB | 或相当于 |
36 | 电梯 | 日本三菱MAXIEZ-CZ、日立MCA、天津奥的斯OTIS Gen3 | 或相当于 |
37 | 商用容积式燃气热水炉 | A.O.史密斯、美的、中广奥特斯 | 或相当于 |
38 | 太阳能集热器 | A.O.史密斯、力诺瑞特、中广奥特斯 | 或相当于 |
39 | 加压变频给水泵组 | 山东双轮、上海凯泉、上海东方泵业 | 或相当于 |
40 | 雨水回收系统 | 威派克、泰宁、威文 | 或相当于 |
41 | 稳压设备 | 青岛三利、熊猫、凯泉 | 或相当于 |
42 | 防滑地砖 | 冠珠、华鹏、格莱斯、东鹏 | 或相当于 |
43 | 红缸砖 | 冠珠、华鹏、格莱斯、东鹏 | 或相当于 |
44 | 花岗岩、大理石 | 按封样,由承包人提供样品,经发包人确认后进行采购施工 | |
45 | 运动地板 | 艾米力、三瑞、伟克 | 或相当于 |
46 | 地毯 | Shaw、Patcraft、Desso | 或相当于 |
47 | 强化地板 | 兔宝宝、圣象、大自然 | 或相当于 |
48 | 橡胶地板 | 维东、来威利、得嘉 | 或相当于 |
49 | 阻燃地毯 | Shaw、Patcraft、Desso | 或相当于 |
50 | 铝扣板(厚度0.8mm) | 力思龙、欧之杰、吉祥 | 或相当于 |
51 | 微孔铝板(铝板厚度3.5mm,内衬2.0mm厚铝瓦楞板) | 力思龙、欧之杰、吉祥 | 或相当于 |
52 | 铝方通(厚度1.0mm) | 力思龙、欧之杰、吉祥 | 或相当于 |
53 | 玻纤垂片 | 阿姆斯壮(Armstrong)、爱孚、欧风(Ecophon) | 或相当于 |
54 | 玻纤板 | 阿姆斯壮(Armstrong)、爱孚、欧风(Ecophon) | 或相当于 |
55 | 矿棉板 | 阿姆斯壮(Armstrong)、龙牌、日本大建 | 或相当于 |
56 | 白色透光膜 | 朗域软膜天花、军创软膜、佳耐美 | 或相当于 |
57 | 轻钢龙骨 | 禹诺新材料、圣戈班、台州龙牌、银威、雪花 | 或相当于 |
58 | 石膏板 | 龙牌、可耐福、博罗 | 或相当于 |
59 | 不锈钢 | / | 1、厚度1.2mm;2、含碳量:304;3、折边安装 |
60 | 木饰面 | 华龙、富美奇、港龙 | 或相当于 |
61 | 吸音板 | 华龙、富美奇、港龙 | 或相当于 |
62 | 抗倍特隔断 | 万美士、富美家、威盛亚 | 或相当于 |
63 | A级不燃板 | 万美士、威盛亚、富美家 | 或相当于 |
64 | 阻燃板 | 焱木、久安康、木岩板 | 或相当于 |
65 | 无机涂料 | 志强、三棵树、立邦、多乐士 | 或相当于 |
66 | 乳胶漆 | 志强、三棵树、立邦、多乐士 | 或相当于 |
67 | 地弹簧 | 坚朗、皇冠、汇泰龙 | 或相当于 |
68 | 铝扣板吊顶 | 力思龙、欧之杰、吉祥 | 或相当于 |
69 | 门 | 浙江润成门业有限公司、浙江九重门业有限公司、浙江所罗门木业有限公司 | 或相当于 |
70 | 公共卫生间洁具 | 恒洁、九牧、欧路莎 | 或相当于 |
71 | 外墙仿石涂料 | 三棵树、立邦、多乐士 | 或相当于 |
72 | 外墙软瓷贴片 | 经纲、墙立美、久石 | 或相当于 |
73 | 外墙涂料 | 三棵树、立邦、多乐士 | 或相当于 |
74 | 外墙石材 | / | 按封样,由承包人提供样品,经发包人确认后进行采购施工 |
75 | 型材雨棚 | / | 按封样,由承包人提供样品,经发包人确认后进行采购施工 |
76 | 屋面屋脊水泥平板瓦 | 万福、甘巴利、东辰 | 或相当于 |
77 | 无机保温板I型 | 泰富龙、欧能达、特圣 | 或相当于 |
78 | 挤塑泡沫保温板 | 泰富龙、欧能达、特圣 | 或相当于 |
79 | 玻璃-铝合金门窗 | 辉玻、南玻、耀皮、杭玻 | 或相当于 |
80 | 型材-铝合金门窗 | 凤铝、新河、兴发 | 国标及相关标准 |
81 | 防水卷材、防水涂料 | 东方雨虹、天一、江苏凯伦、宁波华高科技 | 或相当于 |
82 | 保温、防火岩棉 | 泰富龙、欧能达、特圣 | 或相当于 |
83 | 木质防火门 | 春天、同恒、泰诺 | 或相当于 |
84 | 氟碳喷涂铝板 | 力思龙、欧之杰、吉祥 | 或相当于 |
85 | 钢质防盗门、防火门、钢质进户门(含配件) | 步阳、群升、王力 | 或相当于 |
86 | 太阳能发电板 | 天合、隆基、晶科 | 或相当于 |
87 | 页岩多孔砖 | / | 附合设计要求,样品经校方同意并达到国标要求 |
88 | 蒸压加气混凝土砖 | / | 附合设计要求,样品经校方同意并达到国标要求 |
89 | 蒸压灰砂砖 | / | 附合设计要求,样品经校方同意并达到国标要求 |
90 | 混凝土 | / | 附合设计要求,样品经校方同意并达到国标要求 |
91 | 商品砂浆 | / | 附合设计要求,样品经校方同意并达到国标要求 |
92 | 钢筋、钢板 | 江苏沙钢、永钢、中天或相当于 | 均要求总厂生产 |
93 | 水泥 | 海螺、金首、虎山、上峰或相当于 | 均要求总厂生产 |
94 | 抗裂抹面砂浆、保温砂浆 | 砼丰、格林克、康居 | 或相当于 |
95 | 塑料排水检查井 | 浙江天井塑业、常州河马塑胶、舟山宏兴塑胶 | 或相当于 |
96 | 单篦式成品塑料雨水口 | 浙江天井塑业、常州河马塑胶、舟山宏兴塑胶 | 或相当于 |
97 | 一体化中学实验室废水处理设备 | 信义诚 | 或相当于 |
98 | 165t雨水收集池 | 圣禹排水、瑞河环境、上海来多实业 | 或相当于 |
99 | 菠萝格防腐木 | 杭州恩图、杭州超邦、温州康楠 | 或相当于 |
100 | 环氧树脂地坪漆 | 昆彩、海捷 、九九佳 | 或相当于 |
101 | 成品采购伸缩门 | 圣田、北通、豪力 | 或相当于 |
102 | S10无压埋地实壁排水管 | 公元、伟星、中财 | 或相当于 |
103 | 工字钢、角钢、扁钢 | 唐钢、马钢、日照或相当于 | 均要求总厂生产 |
第四卷6、玻璃必须提供原厂原片。弹性涂料产品性能符合JG/T172-2014《弹性建筑涂料》的要求。5、涂料、乳胶漆施工时符合JGJ/t29-2015《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程;4、相关材料的样式和颜色由发包人统一考虑;钢材须达到国标要求。3.以上所有材料进场前必须提供样品,经由发包人选样确认后对材料进行封样,承包人进场施工时必须提供与封样产品一致的材料,且同时提供该材料的合格证,与封样产品不一致或不能提供有效合同证的材料,不得用于本工程。
四、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三、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二、技术负责人简历表一、项目负责人简历表目录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九、台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任职资格承诺书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七、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六、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信分自查表五、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四中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一、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十三、未验收证明十二、停工证明十一、危大工程清单及安全管理措施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专业 | |||||
资质等级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项目负责人年限 | |||||||
证书号 | 身份证 | |||||||
简历 | ||||||||
简历 |
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四中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二、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日期:年月日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三、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日期:年月日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专业 | ||||
职称 | 毕业院校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技术负责人年限 | ||||||
简历 |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四中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设备能力 | 进场时间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四中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四、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日期:年月日
序号 | 自查内容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投标要求 | 自查情况 |
1 | 投标人资质条件是否符合 | 1.4.1(1) | 是 | |
2 | 是否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1.4.2(1) | 否 | |
3 | 是否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 1.4.2(2) | 否 | |
4 | 是否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 1.4.2(3) | 否 | |
5 | 是否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 1.4.2(4) | 否 | |
6 | 是否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 1.4.2(5) | 否 | |
7 | 是否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4.2(6) | 否 | |
8 | 是否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 1.4.2(7) | 否 | |
9 | 是否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 | 1.4.2(8) | 否 | |
10 | 是否被责令停业 | 1.4.2(9) | 否 | |
11 | 是否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1.4.2(10) | 否 | |
12 | 是否存在安全生产许可证超出有效期或处于暂扣时限内 | 1.4.2(11) | 否 | |
13 | 是否存在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行贿犯罪记录日期以法院判决生效日期为准) | 1.4.2(12) | 否 | |
14 | 是否存在投标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形 | 1.4.2(13) | 否 | |
15 | 是否存在《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超 出有效期或未能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 务系统”对外发布形成的备案信息中显示的或已 注销的(仅指浙江省外企业) | 1.4.2(14) | 否 | |
16 | 是否存在违反台路住建[2014]58 号《路桥区建筑 工程“两场联动”管理规定》,正被列入处罚或 处罚未解除的 | 1.4.2(15) | 否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四中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五、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年月日
序号 | 自查内容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投标要求 | 自查情况 |
1 | 投标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专业和等级是否符合 | 1.4.1(2) | 是 | |
2 | 投标项目负责人在建状态存在下列四种之一情形的:(1)无在建;(2)原承接的项目与本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证明格式自拟)(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原建设单位同意的(并须提供经工程所在地建设(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书面停工证明(格式详见附件十一));(4)合同约定的工程已完工,承包方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交工)报告时间已超过120天(含),经原建设单位同意的(须提供竣工(交工)报告并由工程所在地建设(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证明(格式详见附件十二))。(5)工程已竣工,而在管理部门网站上仍载明为项目负责人岗位在岗的(须提供竣工(交工)验收记录、原工程所在地建设(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工程已竣工验收)证明)属上述(2)、(3)、(4)、(5)情形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有关书面证明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随资信标上传)提交招标人。 | 1.4.1(3) | 应是(1)、(2)、(3)、(4)、(5)之一情形。自查应填写属何种情形 | 属 情形 |
3 | 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的情形(仅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是其他单位的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涉及到其他情形的,投标资格不受影响) | 1.4.1(3)2) | 否 | |
4 | 投标项目负责人是否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1.4.2(10) | 否 | |
5 | 投标项目负责人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行贿犯罪记录日期以法院判决生效日期为准) | 1.4.2(12) | 否 | |
6 | 投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 1.4.2(13) | 是 |
根据本工程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经台州市建筑业信息管理网网站(http://tzjzy.jsj.zjtz.gov.cn/)信用评价系统发布的评审结果,我公司及项目负责人的信用评价等级如下: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信分自查表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四中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六、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信分自查表投标人(盖章):年月日
信用评价等级 | |
投标人 | |
项目负责人 |
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四中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名称)的投标;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七、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人(盖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如招标人需要调查了解的,本公司负责本次投标的主管人员(分管经营的副总)将积极配合。主管人员:手机:六、不存在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的行为。五、不存在他人以本公司名义投标或者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四、不存在串通投标行为(包括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2和第3.1.3项规定的情形);三、本公司的投标资格已按照《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和《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逐条自查,并如实填写;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年月日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接受投标担保的处理。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人(盖章):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姓名)为我的委托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台州市路桥区第四中学(招标人)的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四中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名称)的投标。委托代理人在该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参考样张)
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四中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九、台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任职资格承诺书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职务: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法定代表人(盖章):
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本公司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关管理人员(包括A类人员、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台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任职资格承诺书
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投标人名称:(参考样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钉钉号: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年龄:经营期限:
危大工程清单及安全管理措施表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四中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十一、危大工程清单及安全管理措施表年月日投标人(盖章):特此证明。
序号 | 危大工程清单 | 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
1 | 基坑围护工程 | |
2 | 脚手架工程 | |
3 | 高大支模架工程 | |
…… | …… | …… |
注:在承接新项目时原承接的项目仍处于连续停工状态。若原承接项目已复工的本《证明》不得使用。停工证明十二、停工证明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应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注:1:以上危大工程清单由招标人列出。
____________(原建设单位):我公司承接的贵单位____________(原工程项目名称),于___年___月___日取得施工许可证,并于___年___月___日开工。但因非我承包人原因自___年___月___日至今,已连续停工超过120天。特申请同意我公司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项目负责人名字)承接其他项目。特此报告。承包人(盖章)___年___月___日 |
原建设单位意见:原建设单位(盖章):___年___月___日 |
行政主管部门证明: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始停工,至今已超过120天。情况属实。行政主管部门(盖章):___年___月___日 |
注:在承接新项目时原承接的项目已经竣工验收的,本《证明》不得使用。未验收证明十三、未验收证明
____________(原建设单位):我公司承接的____________(原工程项目名称)于___年___月___日竣工(交工),并于___年___月___日向贵单位提交竣工(交工)报告。但非我承包人原因至今已超过120天未进行该项目的竣工(交工)验收。特申请同意我公司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项目负责人名字)承接其他项目。特此报告。承包人(盖章)___年___月___日 |
原建设单位意见:原建设单位(盖章):___年___月___日 |
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承包人向原建设单位提交了竣工(交工)报告至今已超过120天。情况属实。行政主管部门(盖章):___年___月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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