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建(构)筑物及设备拆除、新建临时设施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1/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项目地区:北京市
发布时间:2023-01-17 截止时间:
采购商:
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CGP-23-DCF-SZDL-0005
项目名称:
建(构)筑物及设备拆除、新建临时设施项目监理服务
招标人:
中海油深圳电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无
标段包信息
公告信息
服务项目名称:
建(构)筑物及设备拆除、新建临时设施项目监理服务
数量:
完工期:
本次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生效开始至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交货地点:
项目概况:
拆除及临建项目所在电厂始建于1995年,经过多次改造扩建,目前现有3台E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其中2台9E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一台国产R0110重型燃机,总装机容量为180MW×2+235MW,由于一期项目机组效率低,设备老化,维护成本高,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在电厂原址建设2套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现需拆除原址上的建(构)筑物及设备,并新建打包箱活动房、临时仓库(钢结构)、V94.2仓库(钢结构)、临时检修场、临时材料存放场,以满足新建项目施工要求。
项目所在地: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水头村新大路6号,中海油深圳电力有限公司厂区内
资金
企业自筹
资金比例:
100%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资质要求:
1.资质要求: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 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 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 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应答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或综合资质。
3.业绩要求:
1)自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应答人应具有至少1个已完工的建筑物或60MW及以上发电机组构筑物拆除监理服务业绩。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封面、协议书、签字盖章页、工作范围描述页、业主联系方式)和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业绩备案信息和服务验收报告文件(至少包括服务验收相关单位签名、盖章页等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服务项目技术要求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业绩认定时间:以服务验收报告等服务完工证明材料的签字时间为准;如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中华人员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并提供相关工作经历和证明材料。
5.须成立时间满1年(含1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6.应答人如存在下述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应答:
(1)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2)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3)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应答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
(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应答人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未在系统中领取询价文件。
7.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联合体投标应当由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01-16 到 2023-01-29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01-31 10:0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3-01-31 10:00:00
开标地点: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特殊说明:
无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海油深圳电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水头村新大路6号
地址:
联系人:
朱江华
联系人: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邮编:
518100
邮编:
联系电话:
0755-87859632
联系电话:
0755-87859632
异议受理人:
李瑞生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
010-89913481/18602637956
发布媒介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附件1: 评标办法.pdf
发布时间:2023-01-17 截止时间:
采购商:
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CGP-23-DCF-SZDL-0005
项目名称:
建(构)筑物及设备拆除、新建临时设施项目监理服务
招标人:
中海油深圳电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无
标段包信息
序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采办方式 |
1 | CGP-23-DCF-SZDL-0005/01 | 建(构)筑物及设备拆除、新建临时设施项目监理服务 | 公开招标 |
公告信息
服务项目名称:
建(构)筑物及设备拆除、新建临时设施项目监理服务
数量:
完工期:
本次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生效开始至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交货地点:
项目概况:
拆除及临建项目所在电厂始建于1995年,经过多次改造扩建,目前现有3台E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其中2台9E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一台国产R0110重型燃机,总装机容量为180MW×2+235MW,由于一期项目机组效率低,设备老化,维护成本高,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在电厂原址建设2套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现需拆除原址上的建(构)筑物及设备,并新建打包箱活动房、临时仓库(钢结构)、V94.2仓库(钢结构)、临时检修场、临时材料存放场,以满足新建项目施工要求。
项目所在地: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水头村新大路6号,中海油深圳电力有限公司厂区内
资金
企业自筹
资金比例:
100%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资质要求:
1.资质要求: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 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 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 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应答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或综合资质。
3.业绩要求:
1)自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应答人应具有至少1个已完工的建筑物或60MW及以上发电机组构筑物拆除监理服务业绩。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封面、协议书、签字盖章页、工作范围描述页、业主联系方式)和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业绩备案信息和服务验收报告文件(至少包括服务验收相关单位签名、盖章页等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服务项目技术要求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业绩认定时间:以服务验收报告等服务完工证明材料的签字时间为准;如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中华人员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并提供相关工作经历和证明材料。
5.须成立时间满1年(含1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6.应答人如存在下述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应答:
(1)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2)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3)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应答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
(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应答人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未在系统中领取询价文件。
7.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联合体投标应当由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01-16 到 2023-01-29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01-31 10:0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3-01-31 10:00:00
开标地点: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特殊说明:
无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海油深圳电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水头村新大路6号
地址:
联系人:
朱江华
联系人: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邮编:
518100
邮编:
联系电话:
0755-87859632
联系电话:
0755-87859632
异议受理人:
李瑞生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
010-89913481/18602637956
发布媒介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附件1: 评标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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