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燕子河镇2023年红薯苗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XY-CG-2023016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燕子河镇2023年红薯苗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金寨县天堂寨镇西源山核桃专业合作社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天堂寨镇渔潭街道
成交金额:(小写)387780.00元(大写:叁拾捌万柒仟柒佰捌拾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项目名称:金寨县燕子河镇2023年红薯苗采购项目 货物名称:济26红薯种苗 规格要求:冠径20-25cm,成活率达到90%以上 数 量:2810000株 单 价:0.138元 供 货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舒平、梁邦屏、付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按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收费581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安徽旭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釆购管理科(地址:金寨县莲花山路,电话:0564-7359100)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寨县燕子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金寨县燕子河镇街道
联系方式:0564-75150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旭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经济开发区江天路坤瑞大厦1302室
联系方式:0564-2709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工
电话:0564-270951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4.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