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部新区2022年第四批次重点项目集中开工仪式进行比选,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
一、 比选人:成都东部新区航空和口岸经济局
二、 项目编号:
三、比选项目名称:成都东部新区2022年第四批次重点项目集中开工仪式
四、项目情况:
成都东部新区2022年第四批次重点项目集中开工仪式。
具体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五部分:“项目概况及要求”。
比选申请人须对本项目的内容应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比选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五、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比选申请人应符合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6)比选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七、拒绝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财库〔2016〕125号)的有关要求,采购单位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八、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9月21日15:00。
九、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成都东部新区公园大道2560号(未来艺术设计中心A栋5楼航空和口岸经济局)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
十、有关本次比选事项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比选人:成都东部新区航空和口岸经济局
联系人:王楷莉
电话传真:15202836282
附件:成都东部新区2022年第四批次重点项目集中开工仪式比选文件发布稿成都东部新区2022年第四批次重点项目集中开工仪式比选文件发布稿
成都东部新区航空和口岸经济局
2022年9月20日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与要求 |
1 | 最高限价 |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80000.00元,比选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比选申请作无效处理。 |
2 | 采购方式 | 比选方式。 |
3 | 联合体比选 | 详见比选申请人须知2.4.4。 |
4 | 构成比选文件的其他文件 | 比选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比选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5 |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 详见比选申请人须知2.3.3。 |
6 | 比选有效期 |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3天。 |
7 | 备选申请方案和报价 | 不接受备选申请方案和多个报价。 |
8 | 比选申请文件份数 | 正本1份。 |
9 | 比选申请文件的包装和密封 | 详见比选申请人须知2.4.12。 |
10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13 | 中选通知书领取 | 根据评分结果,评分结束后三天内致电提交文件联系人。联系人:王楷莉联系电话:15202836282 |
比选申请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编号 | 服务要求 | 比选文件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五部分) | 比选响应 | 偏离说明 |
1 | ||||
2 | ||||
… |
序号 | 商务要求 | 详细说明 | 比选应答 |
1 | 服务期限 | 详见比选文件第五部分 | |
2 | 服务地点 | 详见比选文件第五部分 | |
3 | 付款方式 | 详见比选文件第五部分 | |
4 | 验收标准 | 详见比选文件第五部分 |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资格证明 | |||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年份 | 委托方 | 比选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备注 |
申请人评审内容申请人评审内容申请人评审内容申请人评审内容 | |||
比选申请书 | |||
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 |||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须提供) |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
比选资格承诺函 | |||
比选报价是否超限价 | |||
是否满足全部实质性要求 | |||
签字、盖章 | |||
结论 |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报价 | 以通过资格评审的比选申请人中的最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比选申请人的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比选报价)×20,保留两位小数。 | 20分 |
2 | 人员配置 | 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专门的管理人员团队,团队人数低于3人不得分,3-6人得4分,8人以上得8分,本项最多得10分。 | 10分 |
3 | 业绩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类似业绩(2018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每提供一个业绩得4分,最多得20分。 | 20分 |
4 | 肯定性评价 | 供应商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意见反馈日期为准)以来经委托单位加盖公章的肯定性用户评价或意见反馈材料复印件,每提供1份得0.5分,满分10分。说明: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日期在2018年1月1日以前的该项材料不计分。 | 10分 |
5 | 项目实施方案 | 根据比选申请人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可操作性进行综合比较评分,优:得30分,良:得20分,一般:得10分。 | 30分 |
6 | 总体服务方案 | 根据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总体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响应时间、本地化服务、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档案管理制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优:得10分,良:得7分,一般:得4分。 | 10分 |
甲方: | 乙方: |
(签章) : | (签章) : |
地址: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章):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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