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苏0595-8739188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0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安县人才公寓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福建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闽发改备[2023]C08004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惠安城乡房地产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福建惠安城乡房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惠安县人才公寓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建设地点: 泉州市惠安县聚龙小镇园区  
2.3计划总投资:人民币 25158.7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14000万元;
2.4建设规模: 本项目用地面积15387.10平方米(23.08亩),容积率≦2.8,建筑密度 20%~30%,绿地率≧30%,总建筑面积45781.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5036.4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0745平方米),单体建筑面积20567平方米,建筑高度76米,主要建设公寓楼3栋及相关配套绿化、道路及广场硬化、围墙、大门、综合管线、地下停车位等;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招标人提供的最终通过审查的施工图纸为准。
2.5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施工工期计划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计划为24个月。其中:
(1)工程咨询决策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按实际进度要求。
(2)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期限: 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3)工程勘察服务期限:勘察任务正式开始之日起30日历日内应提供符合设计规范及勘察规范要求的岩土工程勘察成果报告。
(4)设计咨询服务期限:接到委托人通知后,方案设计优化10日历日;初步设计30日历日(自方案设计通过评审之日起计);施工图设计50日历日;
(5)工程监理服务期限: 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6)造价咨询服务期限:工程预算编制于施工图审查合格后15日历日内完成;工程结算审核于工程结算资料提供齐全后60日历日内完成。
(7)其他咨询服务期限: 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按实际进度要求。
注:各专业项目的实际进度还应满足关键节点工期的要求。
2.6项目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如有)              /                   
2.8招标范围:
R决策咨询:交通影响评估报告、节能评估等工作。
R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本项目建设前期及建设期的项目策划、报建报批、勘察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协助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安全许可证、综合管网审批等前期所有报批报建、全过程咨询综合协调、配合办理的事项(如竣工结算、项目财务决算、审计(若有)、项目资料归档等)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R工程设计:完成项目红线范围内及可研投资估算范围内所有项目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配套设施设备设计、二次深化设计、装配式建筑设计、BIM(设计、施工两阶段)、施工全过程至竣工验收等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内容,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且满足限额设计指标要求,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和相关部门审批。
R工程勘察: 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初步和详细勘察、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R工程监理: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前期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组织工程试运行、项目全过程各阶段涉及的验收等工作。
R造价咨询:工程预算编制、工程结算审核。
R其他咨询:施工图审查、地质勘察审查;基坑监测、消防检测、防雷检测、白蚂蚁防治、桩基检测、各类工程测量、房屋测绘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R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R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R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资质,具体为: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
R其他资格:具体为: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应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能力,应当取得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且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从省住建厅网站:zjt.fujian.gov.cn 的网上办事-企业管理服务平台页面登录)登记企业基本信息(从省住建厅网站:zjt.fujian.gov.cn 的办事服务-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页面登录)登记企业基本信息  。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
须具备 合格有效的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及 工程类 高级职称。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社保缴费证明(或注册执业证书)所署单位为准。
(2)专业咨询负责人
R决策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
R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R设计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R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并具备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R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R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
以上拟派出的各专业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社保缴费证明(或注册执业证书)所署单位为准。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①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设计咨询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为牵头方,联合体组成数量不得超过3家(包括联合体牵头方在内);②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派出;③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缴交。
3.4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
3.6 其他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3 月 16 日 08 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 3 月 21 日 17 时30分00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资料并获取“投标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注意: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所有成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注册并完善企业相关信息(具体操作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企业数据库建立—企业注册流程,咨询电话0595-22135508)。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所有成员)未能及时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注册并完善企业相关信息,导致开标时无法完成开标数据的填写,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其中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应于2023年 4月7日17时00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拾肆万元(¥ 14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必须以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或②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补充缴款凭证(如有)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并提交(具体详见泉建筑[2019]54号);或③以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提交,并保证其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任选一个):
账户名称: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㈠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惠安支行;
账 号:157300100100214423;
㈡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安支行;
账 号:3505 0165 6107 0000 075
注: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交。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 4 月10 日 10 时
  00 分 00 秒,提交地点: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惠安县螺城镇惠兴街螺兴大厦二层(中闽百汇隔壁))。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持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单独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交易平台生成的报名回执(一份报名回执仅代表一个投标人,报名回执系投标人参与投标的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到场验证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外层包装、密封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惠安城乡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址:  惠安县建筑业大厦    ,邮编:  362000  
电子邮箱:      /           
电话:0595-87310597,传真:    /       
联系人:   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 szhafzx@126.com 
电话:0595-87391887 ,传真: 0595-22778333  
联系人: 小苏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惠安县世纪大道禹洲城市广场大厦
联系电话: 0595-8788756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惠安县螺城镇惠兴街螺兴大厦二层(中闽百汇隔壁)
联系电话: 0595-87378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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