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乐市农村供水巩固提升项目取水井关停单位供水提升部分已由新乐市行政审批局以新乐行审投资审字【2023】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乐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乐市农村供水巩固提升项目(取水井关停单位供水提升部分)工程监理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新乐市下属12个乡镇38个村的相关单位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工程,包括安装供水管道、安装水表、安装阀井,路面开挖及恢复等内容。
2.3建设地点:石家庄市新乐市。
2.4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完毕止。
2.5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 最高限价:40万元
2.7招标范围:新乐市农村供水巩固提升项目(取水井关停单位供水提升部分)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上信息查询日期以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为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17、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18、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19、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20、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21、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22、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23、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23 日9时00分至2023年5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 “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完成后绑定CA 数字证书,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再点击“招标项目”进行操作。CA 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82971337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23年6月 14 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密并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各投标人无需现场投标,采用线上投标、远程CA解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乐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新乐市
联系人:于亚峰
联系电话:0311-8868802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轩林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高新区祁连街88号
联系人:杜军红
联系电话:0311-83864098
特别提醒:1.《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北京CA数字证书办理告知及相关驱动》《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20210701》《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房建市政】(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970》等有关电子开评标业务指南、文件制作工具,已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公开,请登录该网站“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2.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11-82971337)。3.启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多CA互认系统。各市场主体须下载“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20210705",下载地址: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20210701》完成获取保证金账号、下载招标文件等事宜。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使用“【房建市政】(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970”(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文件制作)编制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等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
招标文件如下:新乐市农村供水巩固提升项目(取水井关停单位供水提升部分)工程监理.H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