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成都局集团公司电务部CRH6A-A型动车组电务车载设备高级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0/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bzx-fw-2023-47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赵世林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成1730806668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成都局集团公司CRH6A-A型动车组电务车载设备高级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TBZX-FW-2023-476)
1.招标条件
受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电务段委托,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成都局集团公司CRH6A-A型动车组电务车载设备高级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服务名称、服务内容、包件划分、计量单位、数量、服务期限等见服务需求明细表(见附件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01包件:
CRH6A-A型动车组ATP车载设备三级修: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能力的设备生产制造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列入国家铁路局行政许可目录和列入中国铁路总公司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必须分别取得并提供有效的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书及“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投标单位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供应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
4.财务能力。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质量保证能力。(1)投标人必须取得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列入中国铁路总公司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必须取得合格、有效的产品认证检测证书。(2)投标产品采用成熟、可靠、安全、稳定的技术,不存在未解决的技术安全隐患(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等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或国铁集团相关文件为准)。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或国铁集团通报的安全隐患已解决,投标人提供相关单位的证明资料,证明资料须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6.供货业绩。
近两年不少于1个本次招标产品或同类设备的生产供应经验,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新产品除外);新产品应出具相应证明,须通过国铁集团(原铁道部或铁路总公司)组织的技术评审资料、省部级以上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成果评审意见或鉴定证书。
7.履约信用。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或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未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1)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2)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3)投标单位及法人近两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 不接受授权经销商投标。

02包件:
CRH6A-A型动车组LKJ车载设备二级修: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生产资质的生产制造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取得并提供有效的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书及“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需提供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明材料。
3.生产能力: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供应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
4.财务能力: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单位须出具投标产品用户运行状况良好的证明和省部级的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要求或工具设备。
6.供货业绩:近两年本次招标产品或同类设备的生产供应经验,须提供国铁集团或下属各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新产品除外);新产品应出具相应证明,须通过国铁集团(原铁道部或铁路总公司)组织的技术评审资料、省部级以上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成果评审意见或鉴定证书。
7.履约信用:
投标单位或投标物资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或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未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1)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2)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3)投标单位及法人近两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授权经销商投标。
03包件:
CRH6A-A型动车组CIR车载设备三级修:
1.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生产资质的生产制造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取得并提供有效的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书及“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的生产单位须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相应设备,并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
4.财务能力。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质量保证能力。
(1)投标产品的生产单位必须取得并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2)投标产品必须取得并提供合格、有效的产品认证检测证书;列入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必须取得合格、有效的产品认证检测证书;新电路、新设备、新器材必须取得通过原中国铁路总公司授权、获得国家计量认可(CMA)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提供相应的合格、有效的检测检验证书。新产品应出具相应证明,如通过国铁集团(原铁道部)组织的技术评审意见或鉴定证书。
(3)投标产品采用成熟、可靠、安全、稳定的技术,不存在未解决的技术安全隐患(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等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或国铁集团相关文件为准)。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或国铁集团通报的安全隐患已解决,投标人提供相关单位的证明资料,证明资料须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6.供货业绩。
具有近两年内供货业绩,同型号投标产品应用总数不少于2个且提供相对应的合同文件及可靠运行一年(含)以上的用户使用报告或运用证明。
7.履约信用。
投标单位或投标物资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或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未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1)投标人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2)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3)投标单位及法人近两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授权经销商投标。

04包件-1:
CRH6A-A型动车组EOAS车载设备三级修:
1.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制造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许可和认证。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和技术性能,随产品同时提供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产品合格证明资料。新电路、新设备、新器材必须经过上道试验,通过技术审查,按管理权限批准,提供相应的技术审查证书、用户出具的投标产品上道试验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3.生产能力。投标单位须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生产供应能力,并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投标单位须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相应设备。
4.财务能力。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质量保证能力。(1)投标单位必须取得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列入中国铁路总公司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必须取得合格、有效的产品认证检测证书 (2)新电路、新设备、新器材必须取得通过中国铁路总公司授权、获得国家计量认可(CMA)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提供相应的合格、有效的检测检验证书。(3)投标产品采用成熟、可靠、安全、稳定的技术,不存在未解决的技术安全隐患(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等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或国铁集团相关文件为准)。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或国铁集团通报的安全隐患已解决,投标单位提供相关单位的证明资料,证明资料须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6.供货业绩。
近两年不少于1个本次招标产品或同类设备的生产供应经验,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新产品除外);新产品应出具相应证明,须通过国铁集团(原铁道部或铁路总公司)组织的技术评审资料、省部级以上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成果评审意见或鉴定证书。
7.履约信用。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或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未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1)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2)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3)投标单位及法人近两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授权经销商投标。
04包件-2:
CRH6A-A型动车组DMS车载设备三级修:
1.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制造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许可和认证。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和技术性能,随产品同时提供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产品合格证明资料。新电路、新设备、新器材必须经过上道试验,通过技术审查,按管理权限批准,提供相应的技术审查证书、用户出具的投标产品上道试验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3.生产能力。投标单位须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生产供应能力,并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投标单位须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相应设备。
4.财务能力。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质量保证能力。(1)投标单位必须取得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列入中国铁路总公司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必须取得合格、有效的产品认证检测证书 (2)新电路、新设备、新器材必须取得通过中国铁路总公司授权、获得国家计量认可(CMA)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提供相应的合格、有效的检测检验证书。(3)投标产品采用成熟、可靠、安全、稳定的技术,不存在未解决的技术安全隐患(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等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或国铁集团相关文件为准)。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或国铁集团通报的安全隐患已解决,投标单位提供相关单位的证明资料,证明资料须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6.供货业绩。
近两年不少于1个本次招标产品或同类设备的生产供应经验,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新产品除外);新产品应出具相应证明,须通过国铁集团(原铁道部或铁路总公司)组织的技术评审资料、省部级以上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成果评审意见或鉴定证书。
7.履约信用。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或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未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1)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2)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3)投标单位及法人近两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权经销商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获取招标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请投标人通过国铁采购平台(帮助中心)下载电子招采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熟悉电子招采系统的使用流程及规范。
5.2招标文件发售期:从2023109日起至1013日18时00分止。招标文件公开出售,每包售价0元人民币。
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后,如果还需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发售将收取印刷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3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登录国铁采购平台选择参与的项目包件,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
同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在发售期内通过当面或电子邮件将《投标人信息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件及WORD版(见附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269205342@qq.com(邮件主题格式如下:项目编号,公司简称,包件号)。
5.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参与投标的,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项目的包件号),当面递交或通过电子邮件发至5.3条款指定邮箱,并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招投标代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楼)。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请各投标人代表于2023年10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准时出席开标仪式。开标地点: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招投标代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 2 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 11 楼)。 8.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
中标人在收到《代理服务费收取函》后按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标准如下:
中标人在采购结果公示期满5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标准依据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约定,按照含税中标总金额的1.5%支付。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电务部
详细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11号
联系人:赵世林
联系电话:13980408741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楼
邮政编码:610051
项目联系人:陈成
电话:17308066686
邮箱:269205342@qq.com 11.其它
投标保证金和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为招标代理机构,银行开户名为“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为“建行成都市双建路支行”、账号为“5100 1885 3360 5912 3456”。
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不允许现金缴款和个人缴款。
如招标人要求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请勿错误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

2023 10

附件1:
投标人信息
(加盖公章)

单位名称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电子邮箱


邮寄地址


项目名称


包件号


开票信息(提供与税务登记一致的有效信息)

单位名称:
地址及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
基本账户开户行:**省**市
银行账号:
银行行号:
(用于开票及退还投标保证金)

年月日
备注:1.不得修改本表格格式;
2.务必确保本表信息准确无误,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自负。

附件2.服务需求明细表


包件号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及内容

计量单位

预计工作量

含税单价限价(元)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承诺税率

01

CRH6A-A型动车组ATP车载设备三级修

CRH6A-A-0482、0483、0484、0485、0486、0487



6

75000

1年

成都

13%

02

CRH6A-A型动车组LKJ车载设备二级修

CRH6A-A-0482、0483、0484、0485、0486、0487



6

38000

1年

成都

13%

03

CRH6A-A型动车组CIR车载设备三级修

CRH6A-A-0482、0483、0484、0485、0486、0487



6

50000

1年

成都

13%

04

CRH6A-A型动车组EOAS车载设备三级修

CRH6A-A-0482、0483、0484、0485、0486、0487



6

35000

1年

成都

13%

CRH6A-A型动车组DMS车载设备三级修

CRH6A-A-0482、0483、0484、0485、0486、0487



6

15000

1年

成都

1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