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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关于2022年5月16日拟对衢州蓝然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5万平方米均相膜及其配套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5/16
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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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关于2022年5月16日拟对衢州蓝然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5万平方米均相膜及其配套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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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20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新增年产35万平方米均相膜及其配套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海棠路38号衢州蓝然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衢州蓝然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在现有制膜车间C北侧空地新建制膜车间B,建设年产35万平方米均相膜材料的生产线,其中阳离子均相膜设计产能规模为17.5万m2/a,阴离子均相膜设计产能为12.5万m2/a,双极膜设计产能为5万m2/a,同时项目拆除现有固废堆场,并在该区域配套新建均相膜新产品的研发中心,以针对不同客户需求研发多功能均相膜新产品。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企业承诺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对报送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实质内容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制膜车间B有机废气采用一级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脱附处理后排气筒排放,硫酸雾废气采用三级碱喷淋处理后排气筒排放,三甲胺废气采用酸吸收处理后排气筒排放,研发中心废气采用一级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设备加强密封、防止泄漏。 2、废水:本项目制膜车间工艺废水、研发中心废水、公用工程废水、生产区生活污水等混合,经厂区污水站处理达标后经厂区污水总排口,经纳入园区污水管网,送巨化环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办公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生活污水排放口进入市政生活污水管网;厂区后期清洁雨水经雨水排放口(DW003)排放至沙溪沟。 3、噪声:在设备选型上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平面布置。采取一定的隔声降噪措施,对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设消声器,大型高噪声设备加装防振垫片,加强生产管理,及时维护,加强操作规范,加强绿化。 4、固废: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类暂存。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按一般固废的要求规范化处置。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3888422

通讯地址:衢州市世纪大道767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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