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安市胡集街道谭港村氛围营造宣传广告制作服务项目
金额
1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6/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agxz202406184628(jt007)
预算金额15万元
招标联系人夏彬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卢玲1537098520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5
公告正文
竞谈公告
项目概况
海安市胡集街道谭港村氛围营造宣传广告制作服务项目的潜在交易响应人应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竞谈文件,并于2024年6月25日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AGXZ202406184628(JT007)分包编号:HAGXZ202406184628(JT007)-1项目名称:海安市胡集街道谭港村氛围营造宣传广告制作服务项目项目类型:服务
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最高限价:人民币15万元。本项目采用固定费率报价,最高投标费率:99% 。各交易响应人的投标费率不得高于最高投标费率,否则视为无效标。(以交易发起人提供的招标最高限价单价为基数,自报费率,报价应包括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规费、税金、利润、安装等所有费用)。竞谈需求:海安市胡集街道谭港村氛围营造宣传广告制作服务项目,具体详见竞谈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时间满1年或累计结算总额达到人民币15万元或海安高新区类似项目集体议价定价后该合同自动终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二、交易响应人资格条件:
(一)交易响应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开标前的会计报表,必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证明材料,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竞谈前六个月含当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基本养老保险等相关材料,应由税务、社保或银行部门出具)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见附件)
5.参加竞谈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交易响应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上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二)交易发起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谈判,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四)竞谈保证金
1.本项目不收取竞谈保证金。
三、竞谈文件的获取
特别提醒:请各交易响应人使用IE11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防止因浏览器版本原因不能完成交易。
时间: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5日
地点:凡有意参加竞谈者,交易响应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凭企业CA证书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手册下载)。
方式:自行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6月25日14:30(北京时间)
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提交地址:交易响应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到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即被视为已响应参加竞谈活动。
五、开启
时间:2024年6月25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代理费用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用标准为2000元,由交易发起人支付。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组织活动模式: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竞谈方式,具体操作办法详见竞谈文件第二部分。
2.对项目需求部分(交易响应人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询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竞谈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竞谈文件制作人或竞谈项目组织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
3.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成交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前向交易发起人交纳(交纳形式以交易发起人财务要求为准),履约保证金在标的物完成交付后一个月内凭成交单位收款收据退还。中标后,若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未按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履行合同的,成交人当年及下年度不得在高新区(含四个街道)境内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成交人应在合同签订前交纳履约保证金(转账必须备注:所中项目名称履约保证金)。
4.本项目为限额以下项目,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
5.请各交易响应人谨慎参与交易,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不按规定履约。
九、竞谈项目联系事项
1.交易发起人信息
名称:海安市胡集街道谭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海安市胡集街道谭港村128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夏彬,13862724680
2.代理单位: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宁海南路195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卢玲,15370985200
3.软件公司联系方式
软件公司:051381819522,15371795622,15240580971,15371717511。
项目概况
海安市胡集街道谭港村氛围营造宣传广告制作服务项目的潜在交易响应人应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竞谈文件,并于2024年6月25日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AGXZ202406184628(JT007)分包编号:HAGXZ202406184628(JT007)-1项目名称:海安市胡集街道谭港村氛围营造宣传广告制作服务项目项目类型:服务
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最高限价:人民币15万元。本项目采用固定费率报价,最高投标费率:99% 。各交易响应人的投标费率不得高于最高投标费率,否则视为无效标。(以交易发起人提供的招标最高限价单价为基数,自报费率,报价应包括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规费、税金、利润、安装等所有费用)。竞谈需求:海安市胡集街道谭港村氛围营造宣传广告制作服务项目,具体详见竞谈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时间满1年或累计结算总额达到人民币15万元或海安高新区类似项目集体议价定价后该合同自动终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二、交易响应人资格条件:
(一)交易响应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开标前的会计报表,必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证明材料,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竞谈前六个月含当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基本养老保险等相关材料,应由税务、社保或银行部门出具)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见附件)
5.参加竞谈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交易响应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上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二)交易发起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谈判,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四)竞谈保证金
1.本项目不收取竞谈保证金。
三、竞谈文件的获取
特别提醒:请各交易响应人使用IE11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防止因浏览器版本原因不能完成交易。
时间: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5日
地点:凡有意参加竞谈者,交易响应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凭企业CA证书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手册下载)。
方式:自行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6月25日14:30(北京时间)
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提交地址:交易响应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到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即被视为已响应参加竞谈活动。
五、开启
时间:2024年6月25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代理费用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用标准为2000元,由交易发起人支付。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组织活动模式: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竞谈方式,具体操作办法详见竞谈文件第二部分。
2.对项目需求部分(交易响应人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询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竞谈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竞谈文件制作人或竞谈项目组织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
3.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成交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前向交易发起人交纳(交纳形式以交易发起人财务要求为准),履约保证金在标的物完成交付后一个月内凭成交单位收款收据退还。中标后,若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未按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履行合同的,成交人当年及下年度不得在高新区(含四个街道)境内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成交人应在合同签订前交纳履约保证金(转账必须备注:所中项目名称履约保证金)。
4.本项目为限额以下项目,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
5.请各交易响应人谨慎参与交易,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不按规定履约。
九、竞谈项目联系事项
1.交易发起人信息
名称:海安市胡集街道谭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海安市胡集街道谭港村128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夏彬,13862724680
2.代理单位: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宁海南路195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卢玲,15370985200
3.软件公司联系方式
软件公司:051381819522,15371795622,15240580971,15371717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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