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溆浦传统村落沙子外墙腻子外墙漆吊帘柱材料采购计划任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3/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章 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

招标信息

1.1

招 标 人

招 标 人:湖南建工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迎丰东路173号湖南建工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2

招标名称


溆浦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沙子 外墙腻子 外墙漆 吊帘柱材料购销

1.3

建设地点


项目地点:怀化市溆浦县城二十个村等

1.4

招标工程量

详见工程量清单

1.5

品牌要求

全国标产品

1.6

招标最高限价

如投标人报价均高于怀化市本地市场价格,投标作废

1.7

二次报价要求

二次洽商报价

1.8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9

现场考察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了解现场情况,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风险和一切费用。若因中标单位在施工前未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成本增加,其相关费用及损失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1.10

投标人资质条件和信誉

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已经在湖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平台上注册;
2.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优秀的服务能力;
3.具有开具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增值税专票税率为9%);
4.近三年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截图)。
5.提供近 3 年承担过 3 个类似业绩。要求:具有与本招标所描述相应的供货能力。

2

合同要素

2.1

合同工期

与主体施工同步,施工进度不得影响主体施工进度。

2.2

施工地点

怀化市溆浦县二十个村等。

2.3

招标范围

经审查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及设计变更范围内的子 外墙腻子 外墙漆 吊帘柱材料

2.4

计划开工日期

以招标人通知进场时间为准

2.5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应满足施工图纸要求和总承包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对工程质量的约定,确保工程获得湖南省优质工程,争创芙蓉奖。投标人应遵守《湖南建工第七工程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奖罚实施细则》,配合总承包人项目部达到国家现行《建筑施工质量检查标准》和项目所在地省、市等有关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要求,每月自评90分及以上,确保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考评每个季度得分均在88分及以上,确保年度考评优良工地等要求。

2.6

安全管理要求

投标人应遵守《湖南建工第七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奖罚实施细则》,配合总承包人项目部达到国家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项目所在地省、市等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要求,每月自评90分及以上,确保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考评每个季度得分均在88分及以上,确保年度考评优良工地等要求。

2.7

其他要求

该项目必须创建市级观摩工地。

2.8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机械、包进度、包工期、包质量、包保修、包安全、包现场文明施工、包工程验收合格、包完成合同工作内容所需的管理费、措施费、利润、赶工费、加班费、成品保护、安全及劳保用品、随手工具、机具、补贴、各类保险、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治理及采取措施、竣工后的维修、税金等所有费用,不再计取其他费用。

2.9

验收方法

在施工中招标根据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条款中有关质量标准组织验收,如果质量不符合标准,投标人必须返工修复,其费用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又无法修复的,由投标人负责赔偿包括招标人质量罚款在内的全部经济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

2.10

工程计价方式

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

2.11

保修要求

水泥材料质保期为两年。

2.12

招标内容

(1)本项目工程图纸范围内沙子 外墙腻子 外墙漆 吊帘柱材料(详见工程量清单)的制作、(2)所供材料符合国家材料技术规范的合格标准,全国标产品(非企标产品);所有材料均符合国家最新质量要求,按材料种类提供检测报告,确保材料检验合格及现场施工合格。
(3)承包范围内施工场内的材料倒运、垃圾清理倒运至现场指定地点等所有文明施工技术措施等所包括的内容。
(4)招标人不提供工人住宿用活动板房及场地。
(5)安全帽、安全带、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鞋、防护手套、安全网等防护用品由招标人公司统购,采购费用由投标人支付并包含在本次报价当中。

2.13

变更

1、变更单价确认:本合同已有单价的按原单价执行,合同中无单价的项目参照类似项目单价执行,即无单价也无类似项目单价参考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2、变更工程量确认:按乙方实际完成甲方书面发出的变更通知范围内的、经甲方验收确认的合格工程数量计量。

2.14

结算方式

每月【25日】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一次,经甲方确认的签证及计日工计入最近一期的工程款中;对月度结算有疑义的,在办理最终结算前甲乙双方可随时提出,经核实后在最终结算时进行修正;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对乙方完成的工程数量、价款做最终清算、办理最终结算。

2.15

付款方式

甲方以银行转账/商业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以上任意一种支付方式。无论采用何种支付方式,乙方知悉并同意:本工程所有款项均来源于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若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款拨付不及时,对乙方的拨款也相应延迟,且不计取垫资利息,本合同款项支付时间及支付比例均受制于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故本合同每次付款比例均不超过建设单位当期支付给甲方的付款比例,付款时间为建设单位支付甲方款项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如乙方不按期对审结算并办理完结算手续,甲方将不予办理付款事宜。

3

招、投标要求

3.1

招标文件获取

通过“湖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平台”(网址:www.hnjgcg.com)进行发放

3.2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

3.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封面及必须同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章。
2、上述签字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正本须本人亲笔签字、盖章必须为原章,副本可用正本复印。

3.4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4 年 1 月 24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3.5

递交投标的要求

1、同时进行线上和线下投标文件的递交:线上递交投标文件地址为“湖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平台(使用谷歌浏览器登陆)”,线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格式:PDF格式(按要求签字盖章扫描件);线下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怀化市迎丰东路173号湖南建工第七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线下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或未按规定格式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提交投标文件(但不参与开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对清单中每一个子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5、投标人最低报价仅是中标条件之一,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6、投标书应采用招标人招标内容中确定的计量单位。
7、线上和线下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必须保持一致。

3.6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

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
投标人的提问方式:书面提问,应将疑问或异议以 书面 方式发至招标人。

3.7

招标人澄清疑问或异议的时间和发布方式

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2 日前。
招标人澄清文件发布方式: 书面方式

3.8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 30 个日历日。

3.9

评标小组的组成

由招标人确定

3.10

评标办法及程序

合理低价法
1.1评标办法:评标小组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对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之后评标小组对投标人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进行合理性评审,对投标报价部分进行计算得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招标人可确认二次报价洽商环节,最终确定中标候选人。
1.2初步评审即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评标小组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
1.3详细评审:评标小组对投标人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进行合格性评审,对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部分的详细评审。

3.11

签订合同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后 15 工作日内完成分包合同签订。

3.15

废标条件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互相串通投标、围标、排挤其他投标人,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
2、以他人名义投标。
3、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4、向招标人或评标专家小组人员行贿。
5、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
6、未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7、未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承诺书。
8、未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及未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线上及线下投标文件递交。
9、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0、主要内容、格式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
11、未按密封要求签字盖章。
12、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隐瞒误导招标单位。
13、投标人报价高于招标最高限价的。

4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特别约定与合同匹配)

4.1

监督

本项目资格审查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湖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部依规实施的监督。

4.2

其他要求

1、招标文件所设置的内容、条款及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为准;
2、本次招标,如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严重偏离市场行情,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或采取议标,且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时,应进行检查,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告知招标人澄清或处理。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4、投标人应对该项目所有事项予以保密。
5、投标人应全额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招标工程量清单

工程名称:溆浦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沙子 外墙腻子 外墙漆 吊帘柱

报价日期


编号

项 目 特 征 描 述

单位

工程

含税单价(元)

税率

含税总价(元)


1

外墙腻子

m2

430





2

外墙油漆


270





3

吊帘柱


400





4

河沙

M3

3100





合 计



注:本清单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最终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完工的合格工程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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