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阜淮铁路FHZQ-3标项目经理部黄砂、碎石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r24(2023)-jtgsjczx-wzcg-03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采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3
公告正文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阜淮铁路FHZQ-3标项目经理部
黄砂、碎石
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CR24(2023)-JTGSJCZX-WZCG-032
1.招标条件
1.1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阜阳至蒙城至宿州(淮北)铁路FHZQ-3 标段项目经理部。新建阜阳至蒙城至宿州(淮北)铁路已由《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阜阳至蒙城至宿州(淮北)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皖发改基础〔2020〕658 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安徽省皖北城际阜淮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及债务性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该项目黄砂、碎石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本标段为新建阜阳至蒙城至宿州(淮北)铁路站前工程 FHZQ-3 标,正线里程 DK69+349.835~DK105+501.19,全长 36.15km。主要工程包括:蒙城特大桥、西淝河特大桥、跨青阜线特大桥,桥梁长度 29.562km;区间及站场部分路基,路基施工长度 6.588km;框架桥涵 25 座;双块式无砟道床浇筑;制(存)梁场 1 处(制梁 844 孔);路基占比 18.22%,桥梁占比 81.78%。合同总造价24.84亿元,合同工期为39个月。本标段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3 年 04 月 01 日,线下分部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 10月 31 日,线上分部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年07月31日。正线里程 DK69+349.835~DK105+501.19,全长 36.15km。主要工程包括:蒙城特大桥、西淝河特大桥、跨青阜线特大桥,桥梁长度 29.562km;区间及站场部分路基,路基施工长度 6.588km;框架桥涵 25 座;双块式无砟道床浇筑;制(存)梁场 1 处(制梁 844 孔);路基占比 18.22%,桥梁占比 81.78%。合同总造价24.84亿元,合同工期为39个月。本标段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3 年 04 月 01 日,线下分部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 10月 31 日,线上分部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年07月31日。本批物资大致需求起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7)《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仅适用铁路项目);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HS01包件、HS02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贸易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与招标物资配套的生产技术装备和集散运输能力,生产厂或贸易商所代理的生产厂须具备招标物资年产量不低于50万吨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地材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采砂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附带近期地材质检报告;贸易商须提供砂石料的原产地证明及检测报告。
(4)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小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存在年度连续亏损的情况,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须提供具有CMA、CNAS、CAL、ILAC-MRA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1年0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两份(物资需求一览表中所列规格);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1年0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且在单个项目连续供应数量不小于100000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履约信用:①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④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⑤投标物资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⑥在国家、行业以及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⑦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⑧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⑨不接受被列入《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诚信当事人名单》中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贸易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贸易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要求投标人具备不低于100000吨储存能力且需对存储材料有质量保护措施,不得露天存放、场地需硬化,当遇恶劣天气、道路因素、环保督查等因素影响时,投标人应立即从存料场地倒运材料到我方拌和站以保障供应(倒运及储存等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将对储存场地的材料质量、数量以及转运措施进行进行监管;
⑤本次招标投标人最多同时中一个包件。
(9)特殊要求
①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做好第三方尽职调查工作。
②其它
4.2.2 SS01包件、SS02包件、SS03包件、SS04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贸易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与招标物资配套的生产技术装备和集散运输能力,生产厂或贸易商所代理的生产厂须具备招标物资年产量不低于50万吨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地材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附带近期地材质检报告;贸易商须提供砂石料的原产地证明及检测报告。
(4)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小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存在年度连续亏损的情况,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须提供具有CMA、CNAS、CAL、ILAC-MRA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1年0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两份(物资需求一览表中所列规格);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1年0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且在单个项目连续供应数量不小于100000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履约信用:①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④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⑤投标物资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⑥在国家、行业以及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⑦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⑧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⑨不接受被列入《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诚信当事人名单》中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贸易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贸易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要求投标人具备储存能力(单包件碎石按招标人级配要求储存总量不低于12000吨;需对存储材料有质量保护措施,不得露天存放、场地需硬化),当遇恶劣天气、道路因素、环保督查等因素影响时,投标人应立即从存料场地倒运材料到我方拌和站以保障供应(倒运及储存等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将对储存场地的材料质量、数量以及转运措施进行进行监管;
⑤本次招标每个投标人碎石包件最多中一个包件。
(9)特殊要求
①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做好第三方尽职调查工作。
②其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17:00分。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采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本次竞争性谈判可以不办理CA锁,无需对本次投标文件进行加密上传。
购买招标文件、谈判保证金汇入银行信息:
账号名称: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采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 号:99011231024000464706
5.3汇款要求:汇款单上须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例如:JTGSJCZX-WZCG-032+HS01),购买多个包件可合并汇款。
5.4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5.5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
5.6竞标人未按规定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视其本次报名活动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此次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08:30分。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供方子门户”,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6.4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7.开标
7.1现场开标
(1)现场谈判开始时间:2023年11月23日09时00分。
(2)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谈判。届时,投标人最好带公章到现场进行二次报价。如果公章不方便带出,请携带打印出来的空白报价表并加盖公章带到谈判现场。
(3)现场谈判地点: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马店孜镇中铁二十四局项目部。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2)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
8.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
10.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及使用单位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阜淮铁路FHZQ-3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方式: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10.2招标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采中心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8号
招标文件答疑联系人:许工 电话:13063490602/021-55930720
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赵工 电话:18201721732
2023年11月06日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黄砂、碎石
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CR24(2023)-JTGSJCZX-WZCG-032
1.招标条件
1.1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阜阳至蒙城至宿州(淮北)铁路FHZQ-3 标段项目经理部。新建阜阳至蒙城至宿州(淮北)铁路已由《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阜阳至蒙城至宿州(淮北)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皖发改基础〔2020〕658 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安徽省皖北城际阜淮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及债务性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该项目黄砂、碎石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本标段为新建阜阳至蒙城至宿州(淮北)铁路站前工程 FHZQ-3 标,正线里程 DK69+349.835~DK105+501.19,全长 36.15km。主要工程包括:蒙城特大桥、西淝河特大桥、跨青阜线特大桥,桥梁长度 29.562km;区间及站场部分路基,路基施工长度 6.588km;框架桥涵 25 座;双块式无砟道床浇筑;制(存)梁场 1 处(制梁 844 孔);路基占比 18.22%,桥梁占比 81.78%。合同总造价24.84亿元,合同工期为39个月。本标段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3 年 04 月 01 日,线下分部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 10月 31 日,线上分部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年07月31日。正线里程 DK69+349.835~DK105+501.19,全长 36.15km。主要工程包括:蒙城特大桥、西淝河特大桥、跨青阜线特大桥,桥梁长度 29.562km;区间及站场部分路基,路基施工长度 6.588km;框架桥涵 25 座;双块式无砟道床浇筑;制(存)梁场 1 处(制梁 844 孔);路基占比 18.22%,桥梁占比 81.78%。合同总造价24.84亿元,合同工期为39个月。本标段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3 年 04 月 01 日,线下分部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 10月 31 日,线上分部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年07月31日。本批物资大致需求起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7)《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仅适用铁路项目);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HS01包件、HS02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贸易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与招标物资配套的生产技术装备和集散运输能力,生产厂或贸易商所代理的生产厂须具备招标物资年产量不低于50万吨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地材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采砂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附带近期地材质检报告;贸易商须提供砂石料的原产地证明及检测报告。
(4)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小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存在年度连续亏损的情况,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须提供具有CMA、CNAS、CAL、ILAC-MRA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1年0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两份(物资需求一览表中所列规格);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1年0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且在单个项目连续供应数量不小于100000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履约信用:①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④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⑤投标物资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⑥在国家、行业以及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⑦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⑧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⑨不接受被列入《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诚信当事人名单》中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贸易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贸易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要求投标人具备不低于100000吨储存能力且需对存储材料有质量保护措施,不得露天存放、场地需硬化,当遇恶劣天气、道路因素、环保督查等因素影响时,投标人应立即从存料场地倒运材料到我方拌和站以保障供应(倒运及储存等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将对储存场地的材料质量、数量以及转运措施进行进行监管;
⑤本次招标投标人最多同时中一个包件。
(9)特殊要求
①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做好第三方尽职调查工作。
②其它
4.2.2 SS01包件、SS02包件、SS03包件、SS04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贸易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与招标物资配套的生产技术装备和集散运输能力,生产厂或贸易商所代理的生产厂须具备招标物资年产量不低于50万吨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地材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附带近期地材质检报告;贸易商须提供砂石料的原产地证明及检测报告。
(4)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小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存在年度连续亏损的情况,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须提供具有CMA、CNAS、CAL、ILAC-MRA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1年0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两份(物资需求一览表中所列规格);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1年0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且在单个项目连续供应数量不小于100000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履约信用:①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④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⑤投标物资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⑥在国家、行业以及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⑦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⑧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⑨不接受被列入《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诚信当事人名单》中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贸易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贸易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要求投标人具备储存能力(单包件碎石按招标人级配要求储存总量不低于12000吨;需对存储材料有质量保护措施,不得露天存放、场地需硬化),当遇恶劣天气、道路因素、环保督查等因素影响时,投标人应立即从存料场地倒运材料到我方拌和站以保障供应(倒运及储存等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将对储存场地的材料质量、数量以及转运措施进行进行监管;
⑤本次招标每个投标人碎石包件最多中一个包件。
(9)特殊要求
①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做好第三方尽职调查工作。
②其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17:00分。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采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本次竞争性谈判可以不办理CA锁,无需对本次投标文件进行加密上传。
购买招标文件、谈判保证金汇入银行信息:
账号名称: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采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 号:99011231024000464706
5.3汇款要求:汇款单上须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例如:JTGSJCZX-WZCG-032+HS01),购买多个包件可合并汇款。
5.4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5.5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
5.6竞标人未按规定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视其本次报名活动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此次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08:30分。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供方子门户”,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6.4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7.开标
7.1现场开标
(1)现场谈判开始时间:2023年11月23日09时00分。
(2)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谈判。届时,投标人最好带公章到现场进行二次报价。如果公章不方便带出,请携带打印出来的空白报价表并加盖公章带到谈判现场。
(3)现场谈判地点: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马店孜镇中铁二十四局项目部。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2)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
8.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
10.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及使用单位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阜淮铁路FHZQ-3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方式: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10.2招标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采中心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8号
招标文件答疑联系人:许工 电话:13063490602/021-55930720
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赵工 电话:18201721732
2023年11月06日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 | 招标人名称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阜淮铁路FHZQ-3标项目经理部 | 中粗砂 | HS01 | 吨 | 100000 | 2000 | 5 |
中粗砂 | HS02 | 吨 | 100000 | 2000 | 5 | ||
碎石 | SS01 | 吨 | 110000 | 2000 | 5 | ||
碎石 | SS02 | 吨 | 110000 | 2000 | 5 | ||
碎石 | SS03 | 吨 | 110000 | 2000 | 5 | ||
碎石 | SS04 | 吨 | 110000 | 200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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