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双通道全自动热解吸仪及气相色谱仪、全自动热脱附系统、吸附管老化仪等设备采购、安装及装修改造项目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镇海区至诚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的设备采购、安装及装修改造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安装及装修改造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双通道全自动热解吸仪及气相色谱仪、全自动热脱附系统、吸附管老化仪等设备采购、安装及装修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位于镇海区骆驼街道
2.3招标范围:双通道全自动热解吸仪、气相色谱仪、全自动热脱附系统、吸附管老化仪等设备设施采购供应、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与简单装修改造。具体数量详见“第四部分 货物清单”
2.4交货及安装时间:交货、安装及操作培训应于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具体时间由招标人确定。
2.5招标控制价:约156万元(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有供货能力的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有各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4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5日至2019年7月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时30分至3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911招标代理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即可报名并发放招标文件。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进行资格审核时须持: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交易报名单》(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
附件:
■ 制造商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代理商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含加盖制造商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授权书需按设备分别出具);
■ 其他资料:/。
注:1.所提交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与其他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4.2招标文件印刷成本费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20000元整,可采用一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住所所在的市、地行政区域内开户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支票或汇票。
方式: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住所所在的市、地行政区域内开户银行出具的支票或汇票或银行保函。
在2019年7月22日16:00前到帐(如用电汇或汇票的,请在用途栏内注明项目名称),办理投标保证金时间: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节假日除外;
投标保证金汇至: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收款人: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30010122000857176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鄞州中心区营业部
5.2退还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第11.3、11.4条款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25日14 时00 分,地点为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2。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7.1 时间:2019年7月5日至2019年7月11日。
7.2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波市公告资源交易中心镇海分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 :宁波市镇海区至诚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文昌、陶乐聪
电话:0574-87865993、87284375
传真:0574-87680182
9.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电话:12388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