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缙青路与枫岭街交叉口提升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152.62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8/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丽建招a[2024]042号
预算金额1152.62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应芳芳2522968
中标公司浙江东卓建设有限公司1152.62万元
中标联系人朱超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缙青路与枫岭街交叉口提升改造工程

招标序号:丽建招A[2024]042号   

招标单位: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代建单位: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481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应芳芳、雷招华2522968

 

中标候选人浙江东卓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朱超                      证书编号:2332008202310708

中标价:人民币壹仟壹佰伍拾贰万陆仟贰佰伍拾肆元整(?11526254元)

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19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或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2019]6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2116281。

 

公示单位(盖章):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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