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鄂尔多斯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利用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54670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1506002024121001
预算金额54670万元
招标公司鄂尔多斯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戴广梁1891033028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9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02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利用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B1506002024121001
公告标段(包)编号:B1506002024121001001002
附件:
招标公告.pdf
项目编号:B1506002024121001
公告标段(包)编号:B1506002024121001001002
鄂尔多斯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利用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
招标项目信息 | |||||||||||||
招标人名称 | 鄂尔多斯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
招标项目编号 | B1506002024121001001002 | 招标项目名称 | 鄂尔多斯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利用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 批文名称及文号 |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关于鄂尔多斯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利用项目一期核准的批复》 (鄂能局审批发【2024】35号)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银行贷款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其他事宜 | 无 | ||||||||||||
招标项目概况 | |||||||||||||
序号 | 标段(包) 编号 | 标段(包) 名称 | 标段(包)内容 | 标段 (包) 分类 | 标段合同 估算价 (元) | 建设 地点 | 工期 (交货期) | 评标办法 | |||||
1 | 1 | 工程总承包标段 | 本工程的全部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及委托运营管理服务、施工总承包等。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其他新 能源工 程 ,其它 | 54670000 0.00 元 |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 | 20个月(608日历天,从签订合同之次日起计算工期),委托运营管理服务12个月(从完成72+24h小时试运行之日起),工程缺陷责任期2年,设备质保期2年。 | 综合评估法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b)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c)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d)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e)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即a+b或c+d或e;(投标文件须附扫描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 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须附载有二维码资质证书扫描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 注: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方。 |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1. 须由牵头单位在职员工担任,须提供近一年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六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 2. 具备①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②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资格证书,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 不得同时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经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 ||||||||||||
业绩要求 | 1. 设计业绩(由负责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或独立投标人提供):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或以联合体形式承接过1项机械炉排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业绩。 2. 施工业绩(由负责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或独立投标人提供):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载明日期为准)独立或以联合体形式承接过1项机械炉排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施工业绩,须同时包含建筑工程及工艺设备安装工程。 注:(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设计业绩、施工业绩应由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负责对应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其他成员单位提供无效; (2)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规模、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并加盖公章; (3)施工业绩证明材料还须提供经合同甲方盖章的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接收证书或机组移交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信誉要求 |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文件 中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各成员单位均须满足。 | ||||||||||||
财务要求 | 1.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并加盖公章),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信誉承诺书证明,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 2.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各成员单位均须满足。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承接设计、设备成套供货及委托运营管理、施工总承包任务的单位均不得超过1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联合体各方签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工程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本项目应不涉及)。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分工确定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投标要求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联合体投标的,将联合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如是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7)除本项目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团队成员必须是相关责任分工对应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正式职员外,团队成员可以是任意一个联合体成员的人员,但须提供近一年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六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 (8)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9)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鄂尔多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主体库申请业务,并申请 CA锁,联合体报名方式详见“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帮助文档]联合 体报名操作流程的帮助文档 2017.8.1”或直接访问“https://www.ordosggzyjy.org.cn/”。 注: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联合体协议书中载明负责施工工作的单位,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若为独立投标人则满足全部资质要求。 | ||||||||||||
外境企业资格备案要求 | // | ||||||||||||
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 | 1、其他人员要求:总承包管理机构须配备: (1)设计负责人1名: ①应是独立投标人或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近一年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六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 ②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备以下执业注册证书任一: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 (2)施工负责人1名: ①应是独立投标人或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近一年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六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 ②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注:1、除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外,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中任意 2 项不得由同 1 人担任。2、除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由哪一责任联合体成员单位人员出任,本项目中要求的人员可以是任意一个联合体成员的人员,但必须提供近一年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六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3、本项目总承包管理团队所有人员原则上年龄不得高于65周岁。 | ||||||||||||
主体信息库要求 | 投标人须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库内录入基本信息、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后,方可参与电子招投标活动。相关办理指南可以进入《鄂尔多斯公共资源交易网(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https://www.ordosggzyjy.org.cn/——《办事指南》——《办事须知》——《主体入库》、《CA 办理》栏目查询。 | ||||||||||||
投标信息确认时间及方式 | |||||||||||||
确认方式 | 网上确认。投标人需对投标信息确认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 ||||||||||||
确认时间 | 2024年 12 月11日至 2024 年12 月 19 日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获取方式 | 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相关事宜详见登录网站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1、0471-5332612。 | ||||||||||||
获取时间 | 2024年 12 月11日至 2024 年12 月 19 日 | ||||||||||||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递交方式 | 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 | ||||||||||||
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1月 2 日 09 时 00 分 | ||||||||||||
开标地点 | 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 | ||||||||||||
开标现场要求 | 1、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唱标、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 特别提醒:签到功能在开标前2个小时开放,目的是为了获取投标人信息,出现问题时方便联系。各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登录、签到,不影响后续解密等操作。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其它要求 | |||||||||||||
1、本项目实行无纸化招投标,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现场只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2、各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技术明标)。 4、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开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电子评标(网上评标)。由于在线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资信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员证件、业绩等)是从“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中获取的,所以建议潜在投标人及时将投标文件中涉及的资信证明补充完善到主体信息库中,并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本招标项目采用无纸化电子交易模式。投标人不需要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有关纸质投标文件的要求不适用。 6、开标一览表(开标记录表)仅用于唱标使用,如果其中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函中内容不一致时,以后者为准。 7、为了避免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系统故障或拥挤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现象,请各投标人尽早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有问题可以及时与软件开发公司或运行保障科取得解决。 8、本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可以采用“虚拟子账户”形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特别关注并严格遵照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缴纳的规定。 ★特别说明:投标文件中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中的内容及印章必须清晰可见,如因扫描件中的内容及印章模糊不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 |||||||||||||
招标人(章): | 鄂尔多斯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章): |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 | 地 址: |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5层/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18号国际金融大厦(交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大楼南门)1705室 | ||||||||||
联 系 人: | 郭女士 | 联 系 人: | 戴广梁、何亚东、李鑫、李晓阳 | ||||||||||
电 话: | 15661576052 | 电 话: | 18910330285、15313519931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daiguangliang@sionchem.com |
附件:
招标公告.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