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台州综合保税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台州综合保税区启动区项目海关监管设施及智能信息化工程(软件系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1预算金额(元):12989000单位: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台州综合保税区启动区项目海关监管设施及智能信息化工程(软件系统)包括台州综合保税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企业端和综保区场所作业辅助系统海关端两部分,概算投资约为1298.9万元。其中台州综合保税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企业端包括:平台门户、综保区辅助管理系统、检验检疫处理平台、统一认证中心、数据交换中心、数据中心、综保区外汇收支平衡监测系统、云服务及安全服务;综保区场所作业辅助系统海关端包括:特殊区域辅助系统、卡口控制管理系统、检疫处理系统、数据安全认证平台、安全审计平台、数据预定及接口管理、大屏展示系统、场站系统、监管端云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2989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国发〔2015〕16号)《国务院关于改进口岸工作支持外贸的若干意见》依托电子口岸公共平台,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加快推进形成电子口岸跨部门共建、共管、共享机制”;依据“《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关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的框架意见》实现申报人通过电子口岸平台一点接入、一次性提交满足口岸管理和国际贸易相关部门要求的标准化单证和电子信息,相关部门通过电子口岸平台共享数据信息、实施职能管理,处理状态(结果)统一通过‘单一窗口’反馈给申报人”;依据署贸函〔2019〕209号海关总署关于综合保税区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综合保税区基础和监管设施设置规范》的文件要求,综合保税区需要建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台州综保区信息化软件系统属于中国(浙江)国际贸易 “单一窗口”的地方特色应用,需贯彻“唯一性”原则。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电子口岸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长城街22号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7月30日 至 2021年08月0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台州综合保税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5267602702
传 真:/
地 址:浙江省临海市滨海第一大道33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临海市财政局
联 系 人:采监科
监管部门电话:0576-85188047
传 真:/
地 址:临海市巾山东路112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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