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绥滨农场有限公司农业高标准种植示范区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131.35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5/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93085
预算金额131.35万元
招标公司北大荒集团黑龙江绥滨农场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董耀坤0468-377735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0451-5109313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1
公告正文
绥滨农场有限公司农业高标准种植示范区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3-9308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宝泉岭分公司以北大荒宝司文【2023】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 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北大荒集团黑龙江绥滨农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伟达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土地平整8.52公顷;新建水泥路396米;扩宽水泥路面1242米;维修农渠两条 1751米;拆除农渠两条929米;新建农渠两条446米;新建农渠消力池三座;新建晒水池一座;新建一座φ80cm圆 管涵,及引水管道等工程。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3建设地点:绥滨农场有限公司红山管理区。
2.4计划工期14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1月15日。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规范标准并符合设计要求。
2.6招标控制价:1,313,527.69元。
2.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提供承诺);
(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成员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工长)1人(相 关专业岗位证书)、质量员(质检员) 1人(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 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 作。除职称证书外,其他人员均须证企相符。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出具的查询记录证明,如果没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显示“无符合条件的数据”,如果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有结 果展示,需要下载相关档案,注册一个账号即可下载,如果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时间 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
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5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闽江路与南直路交口)华鸿国际中心写字 楼3号楼25层2501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 及本公告第3条要求的其它资料,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人红章的1:1复印件一份(复印件装订成册),缺少任何一项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均不受理报名。
4.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9时00分,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闽江路与 南直路交口)华鸿国际中心写字楼3号楼25楼开标一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7、其他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认 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知道或者应 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 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串通投标、以他 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或 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
8、招标机构及招标人有关信息
招标人:北大荒集团黑龙江绥滨农场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绥滨农场
董耀坤
项目管
毗
公告签章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68-377735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51-51093133/18104513872
黑龙江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31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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