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黄河电力检修工程有限公司2023-2025年量具及仪器设备校准、检定
金额
-
项目地址
青海省
发布时间
2023/08/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3]黄河电力检修工程有限公司2023-2025年量具及仪器设备校准、检定服务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黄河电力检修工程有限公司2023-2025年量具及仪器设备校准、检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为保证电力检修公司量具及仪器设备量值溯源,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有关要求,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需委托专业的计量检定机构根据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对试验仪器仪表进行校准/检定,并出具相关证书或报告。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需对全部项目进行投标,所投标的资质、业绩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1.2招标内容
1.2.1招标范围
黄河电力检修工程有限公司量具及仪器设备的校准、检定服务项目。计划校准、检定量具与仪器设备分为三个地区,分别为:
青海地区:校准、检定量具与仪器设备共461件,年度计划校准量具307件,校准仪器设备154件(其中高压试验类129件,电测热工类12件,化学分析类13件),属地位于西宁实验室、班多、龙羊峡、拉西瓦、李家峡、公伯峡、苏只、积石峡水电站、共和光伏场站。
甘肃地区:量具及仪器仪表的校准、检定服务项目,年度校准、检定量具及仪器设备共290件,其中计划校准量具122件,校准仪器设备121件(其中高压试验类50件,电测热工类43件,化学分析类28件),检定仪器设备47件(其中高压试验类5件,电测热工类42件,化学分析类0件),属地位于甘肃盐锅峡、八盘峡水电站。
宁夏地区:量具及仪器仪表的校准、检定服务项目,年度校准、检定量具及仪器设备共123件,其中计划校准量具51件,校准仪器设备37件(其中高压试验类2件,电测热工类12件,化学分析类23件),检定仪器设备35件(其中高压试验类2件,电测热工类33件,化学分析类0件),属地位于宁夏青铜峡水电站。
主要包括电力检修公司青海、甘肃、宁夏三地区量具及仪器设备的校准、检定服务项目,清单详见附件一 。
1.2.2主要工作内容
(1)负责设备校准、检定;
(2)出具报告或证书;
(3)投标人可自行确定现场或外送校准/检定方式,外送时需做好设备交接、保管、运输、送回等工作。
(4)其它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工作都包含在招标项目范围内。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项目实施地点:
青海地区:西宁实验室、班多(距离西宁大约317公里)、龙羊峡(距离西宁大约136公里)、拉西瓦(距离西宁大约120公里)、李家峡(距离西宁大约110公里)、公伯峡(距离西宁大约157公里)、苏只(距离西宁大约164公里)、积石峡(距离西宁大约190公里)等电站工具库,共和(距离西宁大约168公里),投标人的仪器校准、检定试验室。
甘肃地区:盐锅峡水电站(距离兰州大约72公里)、八盘峡水电站(距离兰州大约50公里)实验室、投标人的仪器校准、检定试验室。
宁夏地区:青铜峡水电站(距离银川大约85公里)实验室、投标人的仪器校准、检定试验室。
项目服务期为三年,具体设备、仪器检定时间由甲方与乙方协商后,分批次实施,具体时间按照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国家电投集团青海黄河电力检修工程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投资,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仪器仪表计量技术服务企业,且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和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投标人检测能力覆盖招标文件所需校准仪器设备种类的70%及以上。
超出投标人资质证书能力附表范围的部分允许分包,分包单位必须为具有同等资质企业或国家法定计量机构。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项目相关人员资格
现场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计量师注册证书,附资格证书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1.4.4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超出投标人资质证书能力附表范围的部分允许分包,分包单位资质及人员要求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承担过招标范围所包含的至少10种量具及1种仪器设备检定或校准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3年8月8日~2023年8月14日
1.7.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8月29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
1.9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提供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原件;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260170282
电子邮箱:zhzb7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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