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城县财政局宁城县财政局工程造价评审咨询服务项目征集公告
金额
20.00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1504292024000001
预算金额20.00元
招标公司宁城县财政局
招标联系人魏女士0476-4255294
招标代理机构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宁城县财政局工程造价评审咨询服务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网采购云平台框架协议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3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宁城县财政局委托,拟对宁城县财政局工程造价评审咨询服务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宁城县财政局
2、联系人:魏女士
3、联系方式:0476-4255294
4、联系地址:宁城县党政综合楼9楼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宁城县财政局工程造价评审咨询服务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1504292024000001
3、征集项目简介:宁城县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服务内容为宁城县财政投资项目的预算评审、结算评审。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品目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预估采购数量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1 宁城县财政局工程造价评审咨询服务项目 宁城县财政局工程项目造价评审咨询服务项目 评审咨询服务 其他未列明行业 20.0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
包1是否含有量价关系折扣: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行政区划/采购单位 类型
1 宁城县财政局 采购单位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宁城县财政局工程造价评审咨询服务项目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人员要求 拟派用于宁城县财政局的工程预算项目、工程竣工结算项目、全程跟踪项目的人员需组成不少于6人的技术团队(供应商应提供团队名单)。团队应设负责人1名,团队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副高级及以上的职称,并持有供应商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取得资格证书时间需在5年(含)以上;团队其他人员中至少配备4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全过程跟踪评审项目除满足上述要求外,施工现场驻场人员不低于2名一级注册造价师。投标人应提供评审团队人员名单,人员更换须书面告知采购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中标人应保证专业技术软硬件齐全,具备及时提供服务的条件。注: 1、团队负责人不得为退休人员;2、团队其他人员中退休人员不得超过2人;3、须提供拟派所有人员2024年1月1日以来,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社保证明(由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清单),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4、须提供拟派所有人员资格证书扫描件和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的证明资料;5.所提供人员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取得证书时间是以资格证书取得时间为起点满12个月即为1年时间。6、提供所有团队人员的劳动合同,退休人员提供聘用合同。7、以上人员材料必须同时提供才予以认定,缺少任意一项则该名人员不予认定。
2 服务能力 供应商需提供具有工作场所的证明材料(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中的权属方应为供应商)或者提供承诺说明(承诺入围后将按照采购人要求标准进行配置)。 采购人根据需要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个月内对入围供应商工作场所进行核实(核实工作场所及设备的租赁、购买合同等证明材料),如未达到征集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承诺的,将其清退出框架协议。
3 企业要求 本合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 2024年11月1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2、地点: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
3、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neimenggu.gov.cn/),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4、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03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03日 09时0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neimenggu.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框架协议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neimenggu.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采业务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云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库。
(二)在框架协议系统下的,“框架协议采购-应标”,在未获取采购文件列表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项目的“参与项目”按钮,进入项目投标信息页面,在右侧选择要投标的采购包,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号”、“联系人邮箱”等信息点击“确认参与”按钮后,获取所投项目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其他补充事宜:

征集人:宁城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12日
相关附件:
征集文件压缩包
宁城县财政局投资评审付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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