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铭大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编号:***
南昌市数字科学研究中心 2023 年度密 码应用安全性评估项目



甲方:南昌市数字科学研究中心
乙方:中科信息安全共性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23 年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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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南昌市数字科学研究中心
乙方:中科信息安全共性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及2023年11月10日江西铭大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组织的南昌市数字科学研究中心2023年度密码应用安全性 评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成交通知书(采购编号:JXMD2023-Z031_)的要求,由南昌市数字科学研究中心为甲 方,与中科信息安全共性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为 乙方签署该项目合同。鉴于甲方接受了乙方以总金额¥265000元 (人民币大写:贰拾陆万伍仟元整 )(以下简 称“合同总金额”)提供项目内容服务的投标,同时乙方同 意接受甲方及甲方指派人员对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双方 达成如下协议:
一、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乙方出具符合甲方要求的书面《差距 分析报告》后,甲方在 2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的 40%;
(2)乙方出具符合甲方要求的书面《商用密码应用安 全性评估报告》后,甲方在 2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 金额的 60%。
(3)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合法的符合甲方 要求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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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出具《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 告》止,最长不超过 1 年。
三、项目内容
(一)评估对象
2023 年密评对象:南昌市电子政务外网、南昌市政务云 平台、南昌市网站集约化平台、电子证照系统、赣政通。
(二)开展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
依据 GB/T 39786-2021《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密码应 用基本要求》、GM/T0115《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测评要求》、GM/T0116《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测评过程指南》、《政务信息系 统密码应用与安全性评估工作指南》、《信息系统密码应用高 风险判定指引》、《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量化评估规则》、和系统自身的安全需求分析,对被评估系统进行商用密码应 用安全性评估,逐步规范网络运营者的密码使用和管理行 为。被评估对象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内容如下: 1.实施方式:系统评估,及时发现系统脆弱性,识别变 化的风险,了解系统安全状况。对照密码应用方案对系统开 展评估。根据被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所属行业及系统使用 的密码产品情况,选择并确定测评依据。在系统真实环境下 进行测评,以评估密码保障是否安全有效,密码使用是否合 规、正确、有效。并通过测评发现系统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风 险,提出可行性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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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密码技术应用测评:物理和环境安全密码测评、网络 和通信安全密码测评、设备和计算安全密码测评、应用和数 据安全密码测评。测评验证不同安全等级信息系统的商用密 码应用是否达到具有相应安全等级的安全保护能力,是否满 足相应安全等级的保护要求。
3.安全管理测评:对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建设运行和 应急等四个方面安全管理的测评,并协助完善商用密码应用 安全性管理制度,协助完善密码相关系统运维管理制度。
(三)形成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成果报告
针对被评估系统编制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报告按 照国家密码管理局要求包含的内容编制或参考模板编制。协 助被评估单位认清风险,查找漏洞,找出差距,提出有针对 性的加强完善密码安全管理和防护建议。
审核汇总形成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总结报告。
(四)其他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依据国家密码法规、密码应用相关技术标 准,采用科学的测评方法、流程和工作规范开展商用密码应 用安全性评估工作。供应商应具备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技术 测评实施、管理测评实施、系统整体评估能力。供应商必须 确保能建立一支具有一定服务能力的项目团队,组建 1 个不 少于 5 人的项目实施小组,其中至少 4 人驻采购单位现场办 公,驻场人员包含负责人 1 人,项目成员 3 人。驻场时间不 少于 60 日(驻场时间如有延长,以采购方实际需求为准),驻场人员均为已通过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人员测评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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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考核的持证人员。供应商必须合理调配各岗位人员,保障 服务工作相关岗位人员需要。所有项目团队成员在项目实施 期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必须征得采购方同意。
2.项目实施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出具差距分析报 告,为系统提供差距分析,为整改提供依据,差距分析报告 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二阶段,在合 同签订一年内进行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并出具《商用 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
3.服务期提供应急保障工作,针对应急、攻坚克难等事 宜提供保障方案,包括高层支撑和响应时间等。
4.严守工作秘密。供应商必须与采购人签署保密协议,参与项目人员签署《保密承诺书》,对知悉的事项及信息予 以保密,所有资料、技术文档妥善保管,不得遗失、转借、复印,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所有密码应用解决方 案和采集汇总后的数据严禁通过互联网等公共信息网络、快 递等进行传递,严禁在连接互联网计算机上存储、处理。
5.供应商在现场测评工作中必须在不影响采购人信息 系统正常运行的前提下进行。
6.供应商应遵守相应的密评工作制度,包括会议制度、密评文件制度、密评记录制度、工作报告制度等,保证密评 工作协调有序的进行。
7.供应商应具有完善的应急流程,具有快速应急响应服 务团队,以保证在整个项目过程中不影响采购人单位信息系 统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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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严格遵循操作规程,承担服务工作质量责任。
四、项目验收
由甲方组织考评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乙方须出具有 效密评报告成果材料,并协助甲方单位进行备案。与验收相 关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包含可能涉及的专家验收费和 第三方有验收资质机构的检测费等,以上费用包含在供应商 的报价中,乙方在报价时需考虑该项成本),甲方无需另外 支付任何费用。
五、售后服务要求
1.甲方在密评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提供解答。
2.针对本项目,提供专门人员负责本项目的服务工作,规定建立项目的专用知识库,同时建立故障支持处理流程以 及专门为本项目订制的响应时限和故障解决时限。
3.提供全天候 24 小时热线电话服务响应,需要现场支 持时,乙方需在 2 小时内安排至少 1 名具有服务能力的专业 人员到达现场处理。
六、知识产权要求
乙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 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 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 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所有相 关责任。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七、违约赔偿
1.逾期交付或无正当理由拒收的,违约方每天按合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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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的 1‰支付违约金。
2.逾期超过 5 天仍不能交付成果材料的,甲方可解除双 方的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金额 50%的违约责任,造成 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3.其它未尽事宜,双方签订合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议定。
八、争议的解决
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均以上述交付验收 标准作为仲裁解决依据。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应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 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各方由于地震、台 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 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 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 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 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 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税费及不可 预见费均由乙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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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 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其它
1.所有经双方或多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含附件)、承 诺文件、合同的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 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 务,其生效日期为签字盖章确认之日起,且甲方有权决定前 述文件的解释顺序。本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存在 不一致情形的,以适用于最优于甲方的条款为准。
2.本合同内关于甲乙双方地址及通讯地址、联系人、电 话、传真等信息均系真实有效,为双方履行合同、解决合同 争议时向接收其他商业文件信函或司法机关(法院、仲裁机 构)诉讼、仲裁文件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且适用至本协议履 行完毕或争议经过一审、二审至案件执行终结时止。如有变 更,变更方应在变更后 72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它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邮寄或直接送达。因一方变更前述信息而未通知对方,对方可按原地址邮寄或 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后如发生退件或拒收、直接送达拒收的,均视为已经送达。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应 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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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合同一式 伍 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 贰 份,招标代理公司执 壹 份。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5.本合同正文共 9 页 A4 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
6.本合同签约履约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本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地址及通讯地址: 地址及通讯地址:
电话: 电话:010-82486161
传真: 传真:
日期:2023 年 11 月 30 日 日期:2023 年 11 月 30 日 专户如下 专户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11006992932301 开 户 行: 开户行:平安银行北京知春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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