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象山县鹤浦水厂及出厂管新建工程安全影响评价报告重要建设项目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建设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市水利局)终止比选公告
金额
75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7/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XS-ZJBX-230629111
项目名称: 象山县鹤浦水厂及出厂管新建工程安全影响评价报告
中介服务事项: 重要建设项目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建设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市水利局)
项目地点: 鹤浦镇
项目基本情况: 规划建设1座新的水厂,水厂规模2.0万吨日,厂址位于樊岙水库下游现状管理用房,厂址总占地约20亩,水厂采用常规处理工艺,水源为樊岙水库、黄金坦水库及小百丈水库,原水管线以三个水库联网供水,并通过现状供水管网系统向鹤浦镇域进行供水。
项目总预算: 7500.00万元
服务内容: 编制对樊岙水库的安全影响评价报告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90天
质量要求: 合格
竞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183600.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128520元 ,上限:128521元
价格说明: 计费主要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规范后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费等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13]251号)、《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工程咨询服务(境内)人工成本要素信息调查情况的通报》(中咨协政[2015]46号)的规定。
影响评价所需人员共为两名,其中一名为高级职称,一名为初级职称,所需工日为60日。计费按照附件第三页选取,服务范围为表格中“(十二)其他”,内部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按表中高级职称、初级职称分别选取,为1990元工日和1070元工日。计费方法如下:
建设项目安全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费=人员工日费用标准×基本定额工日=0.199万元工日×60工日+0.107万元工日×60工日=18.36万元
按照下浮30%取整计算,最终计费:18.36万元×0.70=12.852万元,取整即12.85万元。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3-06-29 14:58 至 2023-07-03 14:58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终止比选原因
项目已于 2023/7/13 17:08:31 终止比选。
项目填报错误
四、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象山县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联系人: 俞梁
联系电话: 15168524089
联系手机:15168524089
联系地址: 凤落路16号
项目登记号: XS-ZJBX-230629111
项目名称: 象山县鹤浦水厂及出厂管新建工程安全影响评价报告
中介服务事项: 重要建设项目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建设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市水利局)
项目地点: 鹤浦镇
项目基本情况: 规划建设1座新的水厂,水厂规模2.0万吨日,厂址位于樊岙水库下游现状管理用房,厂址总占地约20亩,水厂采用常规处理工艺,水源为樊岙水库、黄金坦水库及小百丈水库,原水管线以三个水库联网供水,并通过现状供水管网系统向鹤浦镇域进行供水。
项目总预算: 7500.00万元
服务内容: 编制对樊岙水库的安全影响评价报告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90天
质量要求: 合格
竞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183600.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128520元 ,上限:128521元
价格说明: 计费主要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规范后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费等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13]251号)、《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工程咨询服务(境内)人工成本要素信息调查情况的通报》(中咨协政[2015]46号)的规定。
影响评价所需人员共为两名,其中一名为高级职称,一名为初级职称,所需工日为60日。计费按照附件第三页选取,服务范围为表格中“(十二)其他”,内部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按表中高级职称、初级职称分别选取,为1990元工日和1070元工日。计费方法如下:
建设项目安全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费=人员工日费用标准×基本定额工日=0.199万元工日×60工日+0.107万元工日×60工日=18.36万元
按照下浮30%取整计算,最终计费:18.36万元×0.70=12.852万元,取整即12.85万元。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3-06-29 14:58 至 2023-07-03 14:58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终止比选原因
项目已于 2023/7/13 17:08:31 终止比选。
项目填报错误
四、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象山县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联系人: 俞梁
联系电话: 15168524089
联系手机:15168524089
联系地址: 凤落路16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