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2021年鸠江区垃圾容器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2021-11-17 16:38:50]
2021年鸠江区垃圾容器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15CG2021HW3155
二、项目名称:2021年鸠江区垃圾容器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宝乐环境产品制造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上海商城丽景苑A栋666号
中标金额:45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蝴蝶型果皮箱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L1000×W389×H889mm 数量:300只 单价:1520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倪道泉、鲍金伟、周翅青、崔燕、伋兴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1)如中标价低于100万,则代理费=中标价×1.2%; (2)如代理费计算低于 3000 元的按 3000 元支付。
收费金额:547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供应商情况:铜陵京都绿色采暖设备销售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
3、中标供应商业绩:详见附件。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鸠江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 址:芜湖市安澜路与赤铸山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553-5955086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宜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3座3层302A室
联系方式:陈工 15755381099
3.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工
电话:15755381099
十、附件
1、附件1:采购文件
2、附件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3、附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
4、附件4:中标单位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