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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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近年来,长沙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的系列指示精神和“三高四新”战略,围绕“四精五有”总体要求,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城市管理品质提升行动,以“补短板、促提升”为原则,全面助力长沙早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工作目标,不断满足市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目前国家、行业、省市关于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碳达峰、碳中和相关的法规、政策较多,首先需要对相关文件进行梳理,筛查文件的时效性及有效性,并对相关文件进行整理汇编,使文件执行更明晰;其次深入研究长沙市建筑节能、绿色、低碳发展的技术路径,为长沙市建筑节能、绿色、低碳发展奠定基础;再对《长沙市民用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保温材料(墙体、楼面)推荐构造做法(试行)》进行修编,并因地制宜的编制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长沙市建筑碳排放计算导则》,规范我市建筑碳排放计算,为长沙市建筑节能、绿色、低碳发展提供配套做法、计算依据;同时进行监管体系研究,使项目节能、绿色、低碳的设计能够切实落地。
同时,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优美生态需要,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决策,“十四五”时期,长沙市将全面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以确保建筑性能品质和空间环境质量为目标,提高建筑规划、建设、管理、改造全过程绿色发展水平,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稳步实施既有建筑节能及绿色化改造,扩大清洁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规模,提高应用水平,促进城乡区域绿色发展,推动建筑领域增长方式由规模扩张迈向提质增效新阶段,向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建筑产品。
二、相关标准:
1、《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
2、《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
3、《湖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4、《长沙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5、《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
6、《湖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 43/001-2017);
7、《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 43/003-2017);
8、《长沙市民用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保温材料(墙体、楼面)推荐构造做法》(DBCJ001-2019);
9、《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GB/T 51366-2019);
10、《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7);
11、《湖南省绿色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 43/T332-2018)。
三、技术规格:
(1)长沙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政策与技术研究
长沙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政策与技术研究主要内容分为四个部分:
1)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法规、政策文件汇编
国家、行业、省市历年累计发布的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相关政策文件较多,相关文件的时效性及有效性需进行梳理,筛选后对相关文件进行汇编,有利于把握行业发展方向,同时也可使执行文件及相关要求更明晰,更有利于后续政策文件的制定与发布。
2)长沙市建筑节能、绿色、低碳发展的技术路径研究
建筑节能应注重地方气候特征、经济条件、环境及资源状况。长沙市位于夏热冬冷气候区,气候特征与北方严寒、寒冷地区存在显著的差异。长沙市夏季炎热,且持续时间长(5月底至10月初);有长达4个月的过渡季节(3月中旬至5月底、10月初至11月中旬)。建筑既需要冬季的保温,也需要夏季的隔热,同时还需要考虑过渡季节的节能。根据长沙市气候特点及近年节能市场发展情况,研究制定适宜长沙市建筑节能、绿色、低碳发展的技术路径。
长沙市建筑节能、绿色、低碳发展的技术路径研究以绿色建筑为基础,选用绿色低碳建材,进一步提高建筑节能水平,实现建筑的绿色、低碳发展,坚定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决策。
3)《长沙市民用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保温材料(墙体、楼面)推荐构造做法(试行)》修订
《长沙市民用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保温材料(墙体、楼面)推荐构造做法(试行)》于2019年发布,在长沙市近年的节能设计中起到有效的指导作用,规范了长沙市的建筑节能设计,但随着国家《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的执行及相关政策、标准、技术的更新,有必要根据长沙市自然资源条件、气候特点、备案的节能保温材料情况、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等对其进行修编、补充完善,提供更适合长沙市建筑节能、绿色、低碳发展的围护结构(墙体、屋面、楼面、外窗)配套做法。
4)长沙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监管体系研究
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低碳建筑等的发展重设计也重落实,规范并加强长沙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监管工作,才能使项目节能、绿色、低碳的设计能够切实落地。
加强长沙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监管工作,制定监督管理办法,完善管理流程。加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过程管理,严格控制质量验收,完善相关监管与验收报表。
本子课题包含的四项内容,依次递进,稳步推进长沙市建筑领域的节能、绿色、低碳发展。
(2)长沙市住宅集中供冷/供暖发展研究
长沙夏季炎热、冬季湿冷,如何做好集中供冷、供暖的可持续发展,是一项重要的任务。课题实施主要内容分为两个部分:
1)长沙市居住建筑集中供冷/供暖基本情况调研
对长沙市居住建筑的集中供冷/供暖方式(供冷、供暖、供冷+供暖)、冷热源类型(能源站、热泵、锅炉、直燃机、电制冷机组等)、运营管理情况(物业问题、业主问题等)、使用成本(管理成本、用能情况、经济性等)、节能效果(机组能效、实际能耗等)、住户体验(舒适度、满意度)等进行调研。
国家、行业、省市历年发布的居住建筑集中供冷/供暖政策文件整理,梳理行业发展脉络,把握行业发展方向。
国家、行业、省市历年发布的集中供冷/供暖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整理,为长沙市居住建筑集中供冷/供暖提供技术参考。
2)长沙市居住建筑集中供冷/供暖发展方向
通过对长沙市居住建筑集中供冷/供暖现状的调研,结合长沙市区域能源站及能源资源的现状,结合政策与技术要求,分析不同片区住宅适宜的供冷/供暖方式以及冷热源类型。
(3)长沙市建筑碳排放计算导则
通过规范建筑碳排放计算,在建筑设计阶段对不同设计方案的全生命期碳排放量进行计算比较,优选建筑设计方案、能源系统方案和低碳建材,为建筑物低碳建造和运行提供依据,降低建筑全生命期碳排放量。
课题主要从三方面进行研究:
1)长沙市建筑碳排放计算边界以及建筑设计、施工、运行各阶段碳排放计算方法与要求的研究;
2)长沙市建筑运行阶段、建筑建造及拆除阶段、建材生产及运输阶段相关能源消耗情况调研及碳排放因子分析;
3)长沙市建筑绿化情况调研及植物碳汇分析。
本子课题以《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GB/T 51366-2019为基础,根据长沙市建筑建造过程中的建材来源、建材生产、建材运输等实际情况,结合不同建筑类型的运行情况、用能特征,以及绿化、可再生能源等碳汇系统实施情况,对建筑相关碳排放因子及碳汇情况进行分析。制定符合长沙市实际情况的碳排放因子、建筑运行特征参数等,以便统一长沙市建筑碳排放的计算边界与计算方法。同时,研究在建筑设计、施工、运行各阶段的碳排放计算方法与要求,规范有序的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决策。
(4)长沙市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体系及建设管理(审批)模式研究
通过参考其国家级装配式示范城市的技术管理体系,调研长沙市装配式设计、生产及施工单位情况,根据研究现有的国家级、省级最新政策,出台符合长沙市产业发展特点的长沙市装配式建筑评价导则,并制定适应建筑工业化、智能制造要求的建设管理模式。课题主要内容分为三个部分:
1)长沙市建筑行业主要实施技术情况及现状调研研究,根据已有政策要求深度研究并发布《长沙市装配式建筑评价导则(试行)》;
2)长沙市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推荐做法
本子课题研究分析目前长沙市对装配式建筑提出的各项政策和标准及要求,以及组成长沙市装配式建筑的各种装配式体系及实施技术。根据建筑类型进行分类(如住宅、宿舍、办公、酒店、公寓、学校、医院等建筑类型),同时考虑建筑结构形式、标准化程度、体量大小、产业特点等因素,对各类建筑提供适宜的装配式技术方案,同时汇编长沙市现有装配式新进技术体系及部品部件,为长沙市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3)长沙市建设工业化管理体系
本子课题需开展现状调研,对长沙目前的审图情况按照不同阶段等分批次开展调研,从方案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等全面进行现状分析,全面评估长沙目前审图情况。
服务承包范围
本次研究涉及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政策与技术、住宅集中供冷/供暖、建筑碳排放计算、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体系及建设管理等内容。
具体如下:
1、编制《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法规、政策文件汇编》;
2、编制《长沙市建筑节能、绿色、低碳发展的技术路径研究》;
3、编制《长沙市民用建筑节能围护结构推荐构造做法(试行)》;
4、编制《长沙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监管体系研究报告》。
5、编制《长沙市住宅集中供冷/供暖发展研究报告》。
6、编制《长沙市建筑碳排放计算导则》。
7、编制《长沙市装配式建筑评价导则》(试行);
8、编制《长沙市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推荐做法》;
9、编制《长沙市建设工业化管理体系》。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合同签订后1个月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通过评审后1个月完成中期成果,中期评审通过后1个月完成结题评审。各阶段研究进度应满足业主方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业主批准研究计划进度落实。
五、服务标准:
1、服务要求
(1)编制单位应按照法律和相关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规定提供课题研究服务,直至成果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2)提交成果为2份与设计成果内容一致的全套电子文件(文本文件须满足规划设计内容和深度的要求)及8套纸质报告(包括全部文本文件和设计图纸以A4或A3规格缩印编排装订成册)。
(3)成果知识产权:
1)所有供应商在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中递交的所有文件均不退回。
2)供应商保证准备或提交的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供应商应保证,如果成果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时,供应商须证明已经获得权利人的相应授权。并应当使采购人免于因被指控侵犯上述权利而产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责任,否则,须赔偿采购人由此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和损失。
2、质量和标准要求
相关成果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政策要求,现场调研样本全面,数据真实可靠,需通过专家结题评审。
六、验收标准:
验收方式如下:
1.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CNAS认可的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提供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
3.交货时所有产品必须进行验收。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项目研究时间约5个月。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成交人负责其派出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3、成交人有责任对数据予以保密。
4、项目组人员须全程参与课题编制工作,不得挂名参与投标。
5、成交供应商如若发现有提供虚假证明资料,将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
6、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及需要,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应包括完成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人工、管理、财务、培训、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7、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8、解决争议的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提请诉讼。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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