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箐山县自然资源局大箐山县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直接采购公告
金额
15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2/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19040100Z20231575646
项目名称: 大箐山县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 150000.0000
需求详情:
根据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 2023 年度黑龙江省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黑自然资办函〔2023〕688号)。在 2022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开展 2023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全面掌握我县2023 年度国土利用变化情况,进一步夯实国土调查成果作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底数、底板和底图的工作基础,扎实做好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首次考核数据准备,有效支撑高质量发展和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2023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通过开展国土利用动态全覆盖遥感监测提取地类变化信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结合日常变更调查成果和上半年自然资源监测等专项监测及自然资源管理成果,统一制作调查底图,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 2023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单独图层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县级国土利用数据库,形成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 并做好 2023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工作。参照《国土调查类项目支出标准(2023年)》(自然资办函〔2023〕1289号),认真对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调查涉及的经费进行测算,加强与同级财政部门沟通,确保相关经费全额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足额到位;选择技术力量强、工作经验丰富、常年从事国土调查相关工作、熟悉当地情况的作业队伍,承担2023年度变更调查和2024年日常变更工作,保障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通过各项技术审核和要求。通过省、市、县级验收。
通过国家级内业核查,开展“互联网+”在线核查、外业抽查核实、数据库质量检查、数据库修改工作和更新入库及数据汇总分析等工作。
服务周期: 171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大箐山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 赵天昊
联系电话: 13163633617
联系座机: 0458-3439620
四、参与项目
查看项目
项目编号: HLJGCYC19040100Z20231575646
项目名称: 大箐山县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 150000.0000
需求详情:
根据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 2023 年度黑龙江省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黑自然资办函〔2023〕688号)。在 2022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开展 2023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全面掌握我县2023 年度国土利用变化情况,进一步夯实国土调查成果作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底数、底板和底图的工作基础,扎实做好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首次考核数据准备,有效支撑高质量发展和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2023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通过开展国土利用动态全覆盖遥感监测提取地类变化信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结合日常变更调查成果和上半年自然资源监测等专项监测及自然资源管理成果,统一制作调查底图,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 2023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单独图层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县级国土利用数据库,形成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 并做好 2023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工作。参照《国土调查类项目支出标准(2023年)》(自然资办函〔2023〕1289号),认真对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调查涉及的经费进行测算,加强与同级财政部门沟通,确保相关经费全额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足额到位;选择技术力量强、工作经验丰富、常年从事国土调查相关工作、熟悉当地情况的作业队伍,承担2023年度变更调查和2024年日常变更工作,保障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通过各项技术审核和要求。通过省、市、县级验收。
通过国家级内业核查,开展“互联网+”在线核查、外业抽查核实、数据库质量检查、数据库修改工作和更新入库及数据汇总分析等工作。
服务周期: 171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大箐山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 赵天昊
联系电话: 13163633617
联系座机: 0458-3439620
四、参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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