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谷田(广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谷田(广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受理号(号)20230020238项目名称谷田(广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三江工业区路19号建设单位谷田(广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东莞市众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概况谷田(广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为“东莞市库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由东莞市茶山镇粟边村伟兴路(厂址中心地理坐标:北纬23°2′30.430",东经113°54′21.120")迁至东莞市横沥镇三江工业区路19号1号楼(厂址中心地理坐标:北纬23°2′50.808",东经113°57′20.477")。项目迁改扩建后,总占地面积4000m2,总建筑面积6070m2,年加工生产头套1200万个、键盘扶手200万个、耳机套2400万个、汽车内饰配件10万个、包装袋60万个,主要设备有高周波机17台、电感应加热机2台、烤箱3台、激光切割机1台、吸塑机1台、喷胶柜2个、高压桶(含喷枪)2个、自动折边机4台、涂胶机1台、油压超声波自动冲切机2台等。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热压、激光切料、吸塑、喷胶、定型、涂胶、喷胶、烘烤、熔接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采用集气罩或管道方式收集废气(喷胶废气先经干式过滤棉预处理),然后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通过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废气均可以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至市政管网,然后引至东莞市横沥东坑合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对水环境影响较小。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工作制度为每天1班,一班8小时,均为昼间生产,故夜间无噪声排放。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项目昼间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厂界外50m范围内敏感点处昼间噪声预测值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因此项目营运期间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废线头、废固体双面胶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交给专业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并对堆放点进行消毒杀菌处理,防止散发恶臭,孳生蚊蝇;厨余垃圾及废油脂经收集后,定期交由取得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权的收运处理单位回收处置;废活性炭、废胶水罐、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罐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仓,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经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公众参与情况无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公示时间2023-09-13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横沥分局联系电话0769-83373938通讯地址东莞市横沥镇沿江路发展中心3楼330室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查意见。初步审查意见附件附件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