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内江市东兴区中医药大健康产业推进中心天冬与杂粮复合生态种植技术研究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39.4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1/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0112023000160
二、项目名称:天冬与杂粮复合生态种植技术研究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 | 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51号 | 单价:394,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天冬与杂粮复合生态种植技术研究):
服务类(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服务 | 天冬与杂粮复合生态种植技术研究 | 按采购人服务要求,开展天冬与杂粮复合生态种植技术研究 | 一、服务内容 1、技术服务的目标: 完成2个天冬品系与杂粮复合生态种植技术研究,编制《杂粮天冬复合生态种植技术规范》(草案)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标准最终名称以成功申报名称为准 2、技术服务的内容: 在内江现有的杂粮天冬间种模式基础上,研究杂粮与天冬的复合生态种植技术,包括天冬的种植密度、杂粮的种植密度、郁闭度、采收时间等操作环节进行实验研究,测定天冬的存苗率、抗病性、农艺性状、产量和质量,集成天冬与杂粮的复合生态种植技术规范。 (1)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中期报告,完成考核指标: 1)布置天冬种植密度、玉米种植密度、蔬菜品种、采收时间等关键参数研究实验; 2)完成杂粮天冬复合生态种植前天冬土壤的微环境,行间郁闭度等指标检测; 3)完成杂粮天冬复合生态种植1年的天冬病虫害发生指数研究;4)完成杂粮天冬复合生态种植后1年土壤的微环境指标检测。 (2)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研究成果《杂粮天冬复合生态种植技术规范》(草案)1份且完成考核指标: 1)完成杂粮天冬复合生态种植天冬样品的农艺性状、产量、质量、重金属等指标检测; 2)完成杂粮天冬复合生态种植后2年、3年的天冬病虫害发生指数研究; 3)完成杂粮天冬复合生态种植2年、3年土壤的微环境指标检测。 4)形成2个天冬品系与杂粮复合生态种植技术各1套;5)形成《杂粮天冬复合生态种植技术规范》(草案)1份。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三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第一年的服务费用。签订合同后5日内支付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0%,提交第一年的报告后并验收合格,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5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具体支付方式根据项目的实际完成进度支付) 三、其他要求 1、成果验收指标: (1)成交供应商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向采购人提供盖章《杂粮天冬复合生态种植技术规范》(草案)1份。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向采购人提供盖章《杂粮天冬复合生态种植技术规范》(草案)1份。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出具盖章的结题确认函。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合同到期后3个月内,交付或按采购人要求用快递形式速递给采购人。 2、成果归属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采购人利用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采购人所有。 (2)专利申请时专利权人由采购人指定,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可作为发明人;成交供应商应用项目数据撰写论文,由双方共同署名发表;甲乙双方共同作为标准起草单位,起草单位排名方面采购人排第一,成交供应商排第二,采购人还可以列入其他单位共同作为起草单位(单位排名第三及以后)。 3、保密责任 成交供应商在履行本合同中所获悉的所有技术资料包括:实验的原始资料、实验设计、分析结果等真实记录及秘密都属于保密的范畴,严禁泄露给第三方。 保密期限:成交供应商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之日起,至采购人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解除保密义务或保密信息成为公开信息之日止。 泄密责任:成交供应商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约定保密义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应按本合同金额的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采购人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泄密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和采购人因采取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进一步泄露以及调查泄密事件所支出的费用,如调查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 满足磋商文件和采购人要求,完成2个天冬品系与杂粮复合生态种植技术研究,编制《杂粮天冬复合生态种植技术规范》(草案)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依据后续服务承诺函提供后续服务 | 394,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尚华、陈素碧、王颖(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受理单位:内江市东兴区财政局
投诉电话:0832-2262730
联系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大千路466号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江市东兴区中医药大健康产业推进中心
地址:东兴区红牌路668号
联系方式:15182902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通能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传化广场锦城A区666号8栋3楼1号
联系方式:0832-21817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老师
电话:0832-2181733
四川通能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03日
相关附件:
天冬与杂粮复合生态种植技术研究项目-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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