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农业农村局剑阁县2020年优质水稻种植结构调整示范县暨2020年度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水稻种子采购(第二次)询价成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03/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8232021000046
预算金额320万元
招标公司剑阁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联系人张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智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0839-6621123
中标公司湖南民生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川奥力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川金安特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湖南希望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农业农村局剑阁县2020年优质水稻种植结构调整示范县暨2020年度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水稻种子采购(第二次)询价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 |||
5108232021000046 | |||
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农业农村局剑阁县2020年优质水稻种植结构调整示范县暨2020年度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水稻种子采购(第二次)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第三包:湖南民生种业科技有限公司;第四包:湖南希望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包:四川金安特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包:四川奥力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第三包: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合平路618号华智水稻生物技术有限公司1栋厂房;第四包:长沙市芙蓉区隆平高科技园远大一路1398号东岸城邦公寓楼1711房;第五包:成都市锦江区青和里南段55号1幢36楼3602号;第六包: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濛阳镇濛兴路201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第三包:39.6元/kg;第四包:38元/kg;第五包:73.5元/kg;第六包:73.6元/kg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规格型号:第三包梦两优黄莉占,500g/袋;第四包望两优华占,500g/袋;第五包双优573,500g/袋;第六包:正优538,500g/袋; 单价:第三包:39.6元/kg;第四包:38元/kg;第五包:73.5元/kg;第六包:73.6元/kg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雷红松、何述润、张婷(业主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根据代理协议约定。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6920.00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截止投标时间第三包共收到7家单位递交响应文件,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5家;第四包共收到8家单位递交响应文件,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6家;第五包共收到4家单位递交响应文件,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3家;第六包共收到4家单位递交响应文件,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3家;2、本项目计划备案登记编号:剑财采2021-22;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320万元(第三包预算金额:80万元;第四包预算金额:80万元;第五包预算金额:80万元;第六包预算金额80万元。);监督管理部门:剑阁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9-6600596;3、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4、代理费收取:第三包、第四包、第五包、第六包,每包收取4230元。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 | ||
地址: | 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455号(武公街西)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839-6603130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智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隆庆街17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839-6621123/1352063296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老师 | ||
电话: | 0839-6603130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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