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济南至宁津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2/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20221220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山东高速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孙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24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 补充信息
7. 联系方式
项目编号 | 370100MA3NWHG57202102F023115 | 项目名称 | 济南至宁津高速公路 |
项目所在地 | 山东省直 | 建设性质 | 新建 |
招标备案号 | JL202212202-AWJBA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编号 | JL202212202 | 招标类别 | 监理 |
项目立项单位 |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项目立项文号 | 鲁发改项审〔2022〕566号 |
项目法人单位 | 山东高速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人 | 山东高速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标法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投标形式 | 双信封 |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 1095天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企业自筹30%,国内银行贷款70% |
评标细则 | 查看评标办法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项目概况:济南至宁津高速公路路线起自德州市齐河县表白寺镇,起点顺接G2001济南绕城高速,与G20青银高速交叉并设置表白寺枢纽互通,途径济南市天桥区北部、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德州市齐河县、临邑县、陵城区、宁津县等县市,止于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保店镇前刘村东北侧,设宁津西互通连接G339国道。项目主线全长 94.886 公里,设大桥 9 座,中桥 30 座,小桥6 座,涵洞 70 道;设置互通立交 11 处(其中枢纽互通 4 处),分离立交 25 处,通道 177 座(桥式通道 74 座,涵式通道 103 座);服务区 2 处,养护工区 2 处(分别与表白寺东收费站、陵城东收费站同址合建)、监控通信分中心 1 处(与表白寺东养护工区同址合建),匝道收费站 7 处。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34.5米。 监理服务周期60个月(计划施工工期3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划分为五个标段,招标范围为: 项目所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排水工程、防护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环保工程、涉铁工程、预埋管线工程、临时工程、三改工程、收费广场以及各功能区的土石方、场区道路等工程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工作。 本项目采用二级监理机构,共设一个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监办),主线总监办作为主线施工标段全部工程及范围内涉铁工程、互通立交匝道圈和房建场区的绿化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工作的总负责人。主线设四个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驻地办”),一驻地办负责对应施工1标段全部工程及范围内互通立交匝道圈和房建场区的绿化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工作,二驻地办负责对应施工2标段全部工程及范围内互通立交匝道圈和房建场区的绿化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工作,三驻地办负责对应施工3标段全部工程及范围内涉铁工程、互通立交匝道圈和房建场区的绿化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工作,四驻地办负责对应施工4标段全部工程及范围内互通立交匝道圈和房建场区的绿化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工作。 |
2.2 标段划分 | 1. 标段名称:总监办,标段号:JNZJ,起始桩号:K0+000, 结束桩号:K94+812.674,标段长度:94.811KM;2. 标段名称:第一驻地办,标段号:JNZD-1,起始桩号:K0+000, 结束桩号:K24+000,标段长度:24.000KM;3. 标段名称:第二驻地办,标段号:JNZD-2,起始桩号:K24+000, 结束桩号:K48+900,标段长度:24.90KM;4. 标段名称:第三驻地办,标段号:JNZD-3,起始桩号:K48+900, 结束桩号:K72+000,标段长度:23.098KM;5. 标段名称:第四驻地办,标段号:JNZD-4,起始桩号:K72+000, 结束桩号:K94+812.674,标段长度:22.813KM。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
总监办 (JNZJ) | 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94+812.674,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34.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为特大桥1/300,大、中、小桥、涵洞及路基1/10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0.10g。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执行。 | 资质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以上。 | |
业绩要求 | 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路面工程监理服务累计均不少于50公里(如单个标段内同时包含路基、路面工程,则分别计算路基、路面工程里程长度)。 |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1年度,企业成立少于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 |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人员要求 | 1.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个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监理负责人职务(总监、副总监、驻地)。 2.副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个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副驻地及以上职务或2个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职务。 3.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监理资格,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环保培训合格证。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分包 | |||
联合体要求 |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各自承担内容的相应资格条件。 | |||
其他要求 | 无 | |||
第一驻地办 (JNZD-1) | 起始桩号:K0+000,结束桩号:K24+000,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34.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为特大桥1/300,大、中、小桥、涵洞及路基1/10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0.10g。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执行。 | 资质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以上。 | |
业绩要求 | 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路面工程监理服务累计均不少于20公里(如单个标段内同时包含路基、路面工程,则分别计算路基、路面工程里程长度)。 |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1年度,企业成立少于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 |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人员要求 | 1.驻地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个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监理负责人职务(总监、副总监、驻地、副驻地)。 2.副驻地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个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副驻地及以上职务或2个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职务。 3.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监理资格,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环保培训合格证。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分包 | |||
联合体要求 |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各自承担内容的相应资格条件。 | |||
其他要求 | 无 | |||
第二驻地办 (JNZD-2) | 起始桩号:K24+000, 结束桩号:K48+900,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34.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为特大桥1/300,大、中、小桥、涵洞及路基1/10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0.10g。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执行。 | 资质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以上。 | |
业绩要求 | 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路面工程监理服务累计均不少于20公里(如单个标段内同时包含路基、路面工程,则分别计算路基、路面工程里程长度)。 |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1年度,企业成立少于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 |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人员要求 | 1.驻地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个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监理负责人职务(总监、副总监、驻地、副驻地)。 2.副驻地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个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副驻地及以上职务或2个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职务。 3.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监理资格,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环保培训合格证。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分包 | |||
联合体要求 |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各自承担内容的相应资格条件。 | |||
其他要求 | 无 | |||
第三驻地办 (JNZD-3) | 起始桩号:K48+900, 结束桩号:K72+000,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34.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为特大桥1/300,大、中、小桥、涵洞及路基1/10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0.10g。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执行。 | 资质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以上。 | |
业绩要求 | 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路面工程监理服务累计均不少于20公里(如单个标段内同时包含路基、路面工程,则分别计算路基、路面工程里程长度)。 |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1年度,企业成立少于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 |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人员要求 | 1.驻地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个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监理负责人职务(总监、副总监、驻地、副驻地)。 2.副驻地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个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副驻地及以上职务或2个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职务。 3.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监理资格,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环保培训合格证。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分包 | |||
联合体要求 |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各自承担内容的相应资格条件。 | |||
其他要求 | 无 | |||
第四驻地办 (JNZD-4) | 起始桩号:K72+000, 结束桩号:K94+812.674,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34.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为特大桥1/300,大、中、小桥、涵洞及路基1/10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0.10g。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执行。 | 资质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以上。 | |
业绩要求 | 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路面工程监理服务累计均不少于20公里(如单个标段内同时包含路基、路面工程,则分别计算路基、路面工程里程长度)。 |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1年度,企业成立少于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 |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人员要求 | 1.驻地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个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监理负责人职务(总监、副总监、驻地、副驻地)。 2.副驻地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个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副驻地及以上职务或2个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职务。 3.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监理资格,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环保培训合格证。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分包 | |||
联合体要求 |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各自承担内容的相应资格条件。 | |||
其他要求 | 无 |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 |||
3.3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有效期内,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注册(已注册成功的无需重复注册),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进行拟投标项目登记确认。 | |||
3.4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3.5 |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应确保可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 |||
3.6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3-01-03至2023-01-09 |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 投标人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中心交通工程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项目投标登记,确认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第一步:在交易办事大厅中“公告查看及投标登记”菜单中进行项目登记信息,并保留确认参加投标成功的截图;第二步在“已登记信息查看”菜单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下载招标文件”。 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02-24 09: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开始20分钟之内进行第一信封解密开标及电子签章确认。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在收到第二信封开标时间通知后,于约定开标时间开始20分钟内进行第二信封解密开标及电子签章确认。 |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由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加密上传至山东省公共资源中心交通工程招投标交易系统开标大厅(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 出现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1、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 2、未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进行解密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 3、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对第一信封或第二信封开标记录进行电子签章确认的。 |
6. 补充信息
1:本项目为电子标。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由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加密上传至山东省公共资源中心交通工程招投标交易系统开标大厅(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3: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4: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注册。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单位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在登录页面点击右下方CA办理指南,下载说明进行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5: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时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潜在投标人将在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确认成功截图、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信息登记表(包括项目名称、标段、联系人、电话、邮箱、邮寄地址)加盖公章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制作为PDF文档)发送至邮箱jsjtjhhtb@126.com,并电话通知(联系人孙女士,电话15098979058)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获取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获取相应招标文件(含图纸等)参加投标的,按否决处理。 6: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获取时间及方式: 获取时间:同本公告“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获取方式:鉴于目前疫情防控要求,资料不再现场领取,按要求提供完整资料进行登记后,资料均将用邮寄方式发送,如投标人所属地市有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收取快递的,则另行沟通。 7:开评标活动执行《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等防疫防控期间相关文件的规定。 8: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齐鲁采购与招标网。 |
7.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单位或机构名称 | 山东高速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全运村中央广场A1座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6号楼2404室 |
邮政编码 | 250098 | 250000 |
联系人 | 孙老师 | 李婷婷、王升 |
电话 | 15098979058 | 0531-67807482 |
传真 | / | 0531-67807499 |
账户名称 | | |
银行账号 | | |
银行编码 | | |
分支行名称 | | |
分支行所在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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