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通州区十总镇岸西村2024年度零星工程、突发事件挖机、农用车台班时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1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先生1802034272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通州区十总镇岸西村2024年度零星工程、突发事件挖机、农用车台班时项目招标公告
通州区十总镇岸西村2024年度零星工程、突发事件挖机、农用车台班时项目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村级自筹,现对外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1、项目名称:通州区十总镇岸西村2024年度零星工程、突发事件挖机、农用车台班时项目
2、项目地点:十总镇岸西村境内(由招标单位指定) 
3、工程规模:岸西村内零星工程及突击性任务
4、工程内容:清运秸秆、暴露垃圾及处理突发事件。
5、投标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近两年无安全事故,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平时应具备接到通知24小时内到现场施工,若遇紧急情况时应立即(2小时内)到达现场施工的条件,施工时服从招标单位指派专人指挥,一次性验收合格。
6、工程付款方式和时间
工程款含税,按实结算,验收合格后付总价的 50%,审计结束后付至 80%,余款 2026 年春节前付清。付款需凭甲方认可的正式发票支付,验收不合格甲方不付款也不承担任何费用。
7、本工程挖机最高限价:85型以下挖机120元/时(包含平板运输费),200型挖机220元/小时,农用车固定价35元/车,当天超过15车次(含15车)以上,运输价按525元/辆/天计算(以上价格均含税)。
8、工期:壹年
9、评标办法
9.1本工程招标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具体细则如下:
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否则作为废标处理。最低报价的为中标人。如有相同报价,则抽签决定中标人。
10、投标文件组成:
10.1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0.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10.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10.4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10.5投标函。
1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1900元,由中标人代为支付代理费用,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支付于招标代理机构,报价时综合考虑。
12、其他事项
12.1中标单位应严格按照规程施工,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在施工期间所有的安全责任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12.2工程报价应含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机械运输费、管理费、利润、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措施项目费、规费、税金等。
12.3各投标人应组织专业人员踏勘现场,充分考虑施工时的难易程度。并在投标报价时考虑相关的不可预见费用。最终按实结算。
12.4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之前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0%),签订合同时须提供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
报名和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2日上午9:00—9:30报名,
2024年01月02日上午9:30开标;
投标地点:十总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利站一楼);
招标单位:十总镇岸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华先生  联系电话:13862825818
招标代理机构: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020342729    
                                        日期:2023年12月20日
 
 
 
 
 
 
 
 
 
 
 
 
 
 
 
 
 
 
 
投标文件格式
 
 
            (工程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2024年  月   日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姓名)系(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全称:(盖章)
 
2024年  月  日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岸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通州区十总镇岸西村2024年度零星工程、突发事件挖机、农用车台班时项目招标活动,全权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2024年  月   日
附:
授权代表姓名:
职务:       电话:
传真:       邮编:
通讯地址:
 
 
 
 
 
 
 
 
 
3、投标函
十总镇岸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一)根据招标公告我单位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并根据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愿以人民币(大写)85型以下机       元  角  分/时,200型挖机       元  角  分/时,农用车固定价35元/车,当天单车超过15车次(含15车)以上运输价按525元/辆/天计算,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二)我单位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 一次性验收合格 。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2024年  月   日
 
 
 
 
 
 
 
 
 
4、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致: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岸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法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参与通州区十总镇岸西村2024年度零星工程、突发事件挖机、农用车台班时项目投标,我单位愿意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参与本工程投标,提交的投标文件真实可信。证件及有关附件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绝无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现象;
2.我单位不参与任何串标围标等违法活动;
3.若我单位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理;
4.我单位遵守国家廉政相关规定,无失信、行贿等不良行为;
5.如中标,我单位将委派本公司所属的正式队伍进场施工;
6.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投标文件中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及时到位,且全面负责工作;
7.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配备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及时进场,且投入正常的生产。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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