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浙江金七门核电项目进厂道路(隧道监控量测、超前地质预报及高边坡稳定性监测)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德方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剩余时间10
金额
29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fxxs工字2024-030号
预算金额290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老师0574-8938782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德方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琪琪1348606891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浙江金七门核电项目进厂道路(隧道监控量测、超前地质预报及高边坡稳定性监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9日 09:2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FXXS工字2024-030号

项目名称:浙江金七门核电项目进厂道路(隧道监控量测、超前地质预报及高边坡稳定性监测)

预算金额(元):2900000

最高限价(元):2899500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标项一

标项名称:浙江金七门核电项目进厂道路(隧道监控量测、超前地质预报及高边坡稳定性监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900000

最高限价(元):2899500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备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特定的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本身或内设机构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等级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质认定(CMA)合格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8日2024年11月1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 09:2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9日 09:2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丹西街道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投标人自行把握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CA数字证书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
(3)各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4)投标人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5)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之外,还应当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6)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并非强制要求,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提交,如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在规定时间前递交至规定地点。如因投标人未提交电子备份文件而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仅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7)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
①邮寄送达:邮寄地址:宁波市象山县沿区路18号(接收人:黄琪琪,联系电话:1348606891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邮寄所需的时间,在邮件发出后及时告知接收人并保持联系,并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904814783@qq.com),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投标人应当确保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因邮寄造成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文件。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与接收人确认邮件送达情况,确保投标文件能按时送达。因投标文件未及时送达引起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
②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如需现场递交的,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丹西街道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开标室)。
(8)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9)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投标人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投标人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山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象山县天安路999号南部商务区2号楼11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387825

质疑联系人:周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3878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德方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象山县沿区路1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486068916

质疑联系人:周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1395741915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传 真:/

联系人:林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5355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 浙江金七门核电项目进厂道路(隧道监控量测、超前地质预报及高边坡稳定性监测)11.8.doc

    2.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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