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临汾市尧都区拘留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金额
41.7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4/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10022022ccs00045(尧政采磋2022-c001
预算金额41.91万元
招标公司临汾市尧都区拘留所
招标联系人邰慧婷
招标代理机构临汾市尧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孙磊0357-2086279
中标公司临汾市胜百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41.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1410022022CCS00045(尧政采磋2022-C001)
二、项目名称: 临汾市尧都区拘留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临汾市尧都区拘留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我单位位于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吴村镇南太涧村东一公里红旗路四号,占地总面积7710.25㎡,其中办公楼1-3层1500.25㎡,拘区楼1306㎡,绿地2500㎡,拘区平房400㎡,厨房240㎡,门房车库92㎡,水泥院落1672㎡等公共区域,工作人员包括正式民警、辅警、物业服务人员等30余人,为了营造整洁、卫生、有序的办公环境,提供更优质的物业保障服务,根据晋财综(2021)34号文件,我单位需要通过政府采购购买物业服务 | 1 | 年 | 417000 | 临汾市胜百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临汾开发区郭家庄排房街103号东二层南 | 91141000330520738F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临汾市尧都区拘留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临汾市尧都区拘留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占地总面积7710.25㎡,其中办公楼1-3层1500.25㎡,拘区楼1306㎡,绿地2500㎡,拘区平房400㎡,厨房240㎡,门房车库92㎡,水泥院落1672㎡等公共区域,工作人员包括正式民警、辅警、物业服务人员等30余人,为了营造整洁、卫生、有序的办公环境,提供更优质的物业保障服务,根据晋财综(2021)34号文件,我单位需要通过政府采购购买物业服务 | 卫生清洁服务工作、门卫服务、后勤维修及维护服务工作等 | 十二个月 | 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范九萍,王芳,孙慧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汾市尧都区拘留所
地 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吴村镇南太涧村东一公里红旗路四号
项目联系人:邰慧婷
项目联系方式:0357-32957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临汾市尧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平阳南街41号
项目联系人:孙磊
项目联系方式:0357-2086279
附件信息:
临汾市尧都区拘留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docx临汾市尧都区拘留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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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尧都区拘留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1410022022CCS00045(尧政采磋2022-C001)
采购人:临汾市尧都区拘留所
2022年3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3
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6
第三章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27
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30
第五章 商务、技术要求37
第六章 合同原则41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48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临汾市尧都区拘留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响应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4-18 08: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10022022CCS00045(尧政采磋2022-C001)
2.项目名称:临汾市尧都区拘留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1.913552万元
5.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一包
简要规格描述:我单位位于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吴村镇南太涧村东一公里红旗路四号,占地总面积7710.25㎡,其中办公楼1-3层1500.25㎡,拘区楼1306㎡,绿地2500㎡,拘区平房400㎡,厨房240㎡,门房车库92㎡,水泥院落1672㎡等公共区域,工作人员包括正式民警、辅警、物业服务人员等30余人,为了营造整洁、卫生、有序的办公环境,提供更优质的物业保障服务,根据晋财综(2021)34号文件,我单位需要通过政府采购购买物业服务。
6. 合同履约期(服务周期):十二个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3-30至2022-4-7 23:59:59,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方式:潜在响应人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线上自行获取采购文件(只允许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4-18 08:00:00(北京时间)
2、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人自行承担责任。
五、开启
1、时间: 2022-4-18 08:00:00(北京时间)
2、地点:临汾市尧都区集中政府采购招投标大厅评标一室(平阳南街4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汾市尧都区拘留所
地 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吴村镇南太涧村东一公里红旗路四号
项目联系人:邰女士
联系方式:0357-3295711
8.2集采机构信息
名 称: 临汾市尧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临汾市尧都区平阳南街41号
联系方式: 0357-2086279
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1 | 合格响应人资格条件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2 | 现场考察 | 否 |
3 | 磋商保证金 | 项目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 1、响应人须在2022年4月11日17:59:59前提交磋商保证金,响应人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磋商保证金,将导致磋商被拒绝。 2、金额:¥:8000.00元 3、磋商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收款单位:临汾市尧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山西省尧都农商行钢盛支行 开户行行号:402177000441 银行账号:00001001200000001555 4、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递交) 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全额无息退回) |
4 | 服务周期 | 十二个月 |
5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6 | 服务承诺 | 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
7 | 响应文件 有效期 | 90个日历天(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磋商将被拒绝。 |
8 | 响应文件签字和盖章要求 | 按照本文件的要求签字和盖章(具体操作以系统要求为准)。 |
9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2年 4月18日 08 点 00 分(北京时间) |
10 | 履约保证金 | 采购人与成交人自行协商。 |
11 | 付款方式 | 采购人与成交人自行协商。 |
12 | 响应文件的递交 | 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磋商截止时间前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中完成递交(上传),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人自行承担责任。 2、纸质文件0份。 3、响应人递交响应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 3.1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 3.2响应人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后(具体操作以系统要求为准),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 | 政府采购 政策(如适用) | 1、涉及节能、环保产品的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和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货物中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 2、涉及正版软件的 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 3、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 响应人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4、涉及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评审的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5、涉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评审的 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6、涉及监狱企业参加评审的 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 (响应人投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对响应人的报价给予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8、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 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响应人应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
2 | 服务费 | 集采机构 集采机构作为非营利事业法人,是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 |
3 | 分包 | 不允许分包 |
4 | 无效投标的规定 | 响应文件若出现下列情况将视为无效投标: 1、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 2、响应人未提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4、项目内容、质量标准、数量、工期、工程质量承诺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5、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 6、磋商报价超过采购控制价和预算价的; 7、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8、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若有); 9、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
1、总 则
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响应人就提供服务事宜进行磋商,响应人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响应人名单中确定成交响应人的采购方式。
1.1适用范围
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政府采购的项目。
1.2定义
1.2.1“采购人”系指委托集采机构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也是磋商结果的最终确认方。
1.2.2“集采机构”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临汾市尧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1.2.3“响应人”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受邀请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并向集采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响应人。
1.2.4“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响应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1.2.5“项目”系指响应人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
1.3合格响应人
1.3.1响应人应具备承担本服务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响应人:
1.3.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3.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2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各方应遵守以下规定:
1.3.2.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1.3.2.2本项目有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联合体各方有同类资质的响应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响应人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响应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
1.3.2.3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1.3.2.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3.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4响应人委托有关说明
1.4.1响应人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1.4.2响应人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单位所拥有。其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员工。
1.4.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响应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4.5响应人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5磋商响应费用
响应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集采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6质疑
1.6.1响应人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集采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6.1.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1.6.1.2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1.6.1.3对磋商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未参与上述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响应人不得提出质疑。
1.6.2质疑应当以电子文件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可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下载。响应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6.2.1响应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6.2.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1.6.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6.2.4事实依据;
1.6.2.5必要的法律依据;
1.6.2.6提出质疑的日期。
响应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响应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电子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集采机构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
2、磋商文件
2.1磋商文件的组成
本磋商文件包括:
2.1.1竞争性磋商公告;
2.1.2响应人须知;
2.1.3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2.1.4商务、技术要求;
2.1.5合同原则;
2.1.6响应文件格式。
2.2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2.1集采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响应人均具有约束作用。
2.2.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集采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潜在响应人,不足5日的,集采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2.3集采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标前答疑会,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2.2.4响应人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7个工作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要求澄清。集采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潜在响应人。逾期提出集采机构将不予受理。
2.2.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该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并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人。
2.2.6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电子文件为准。
3、响应文件的编制
3.1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 、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3.1.1资格文件
(1)响应人代表的证明;
(2)响应函;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适用);
(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0)联合体谈判协议书(如有);
(11)合格响应人资格条件的其他要求。
3.1.2商务及技术文件
(1)响应人情况介绍;
(2)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
(3)商务响应表;
(4)对本项目的技术服务类总体要求的理解;
(5)项目总体架构及技术解决方案;
(6)技术响应表;
(7)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8)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9)正版软件承诺(如有);
(10)信息安全产品说明(如有);
(11)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如有);
(12)响应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3.1.3报价文件
(1)报价一览表;
(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4)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
(5)创新服务明细表(如有);
(6)响应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
3.2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3.2.1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人与集采机构就有关磋商响应事宜的所有来往电子文件,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
3.2.2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3.3磋商报价
3.3.1磋商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
3.3.2磋商最后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是响应人为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及其验收所发生的一切成本、保险、税金和利润等。
3.4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3.4.1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4.2成交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3.5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是否要求响应人提交磋商保证金,及要求响应人应提交的磋商保证金金额详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规定。磋商保证金按下列提交方式提交:
3.5.1 响应人须在规定日期前提交磋商保证金。须将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从自己的基本存款账户交纳到集采机构专用存款账户上(集采机构不接受以现金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
3.5.2 响应人的磋商保证金若以银行汇票、电汇、支票方式交纳的,须在汇款/转帐凭单用途栏中重复写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否则视为未提交。
3.5.3 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所提交的磋商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磋商,其磋商无效。
3.5.4自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未成交的响应人的保证金以响应人原提交方式和路径退还。
3.5.5采购人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的,集采机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对已经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集采机构将予以退还。
3.5 .6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响应人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不退还磋商保证金。
3.6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3.6.1响应人应按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顺序,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响应人的责任。
3.6.2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响应文件所附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7响应文件的密封
响应人应当使用CA电子锁按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
3.8响应文件的递交
3.8.1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
按照系统要求进行递交,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
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
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将予以拒收。
3.8.2磋商截止时间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将予以拒收。
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时间递交,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集采机构将拒绝接收响应人的响应文件。
集采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响应人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3.8.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响应人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通知集采机构(或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4、竞争性磋商程序
4.1组建磋商小组
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
竞争性磋商小组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4.2组织开标程序
4.2.1采购代理价机构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开标,所有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准时参加。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4.2.2开标会由采购代理价机构主持,主持人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人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
4.2.3响应人按山西政府采购信息平台要求解密响应文件,同时公布响应人响应文件相关信息。
4.3组织磋商程序
集采机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组织磋商,各磋商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应参加磋商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到磋商现场参加磋商活动。
4.3.1核验出席磋商活动现场的磋商小组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磋商现场。
4.3.2介绍磋商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磋商工作纪律,组织推选磋商小组组长。
4.3.3宣读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人名单,告知磋商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磋商小组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4.3.4根据需要简要介绍竞争性磋商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项目基本情况及磋商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磋商小组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
4.3.5磋商小组组长组织磋商人员独立评审。对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人。
4.3.6做好磋商现场相关记录,协助磋商小组做好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工作,并要求磋商小组各成员对评审资料进行签字确认。
4.3.7磋商结束后,集采机构应对磋商小组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
4.4磋商小组磋商程序
4.4.1在磋商专家中推选磋商小组组长。
4.4.2磋商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响应文件无效情形、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
4.4.3本次磋商采取一轮磋商、多轮报价方式进行。
4.4.4磋商小组对各响应人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审查结束后,从符合相应条件的响应人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响应人参加磋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不少于2家】。评审标准详见第四章的相关规定。
4.4.5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响应人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加盖电子印章。
响应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文件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
4.4.6磋商小组按标项与各响应人就项目技术、服务要求、价格构成、付款方式等要素按响应人解密文件顺序依次分别进行磋商。
4.4.7在磋商过程中,因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人,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4.4.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实质性响应的响应人后,磋商小组要求各响应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并对最终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4.4.9磋商小组根据第四章《评审办法与评审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响应人,磋商小组推荐成交侯选响应人的人数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4.4.10编写评审报告,所有磋商专家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
4.5磋商原则
4.5.1磋商小组必须按照客观、公正、审慎原则进行独立评审,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磋商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磋商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响应人接触。
4.5.2磋商小组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磋商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磋商专家,被更换的磋商专家之前所作出的磋商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磋商小组专家重新进行磋商。
4.5.3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响应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5、确定成交响应人的原则
5.1集采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响应人。
5.2确定成交响应人依据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响应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
5.3采购人未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响应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响应人为成交响应人。
5.4成交响应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响应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5.5成交响应人确定后,集采机构将于2个工作日内向成交响应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
6、合同授予
6.1签订合同
6.1.1采购人与成交响应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6.1.2成交响应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成交无效,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6.2履约保证金
采购人与成交人自行协商
7、合同款的结算
合同款由采购人自行支付。若资金在采购人处的,由采购人直接支付;若资金在核算中心的,由采购人向核算中心发起支付令,由核算中心把合同款打入成交响应人帐户。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资格审查原则:
磋商供应商须提供与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相符的、合法有效的全部证明资料的原件,以供磋商小组或采购人对其磋商资格进行审核,由于响应人自身未按要求提供所需资料原件或者提供不完全,导致磋商小组或采购人取消或不予认定其磋商资格的,由响应人自行承担后果,与集采机构及采购人无关,集采机构、采购人、磋商小组不予解释。
二、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响应人代表的证明 | 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 |
2 | 响应函 | 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 |
3 | 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的能力 | 响应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符合要求。 |
4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磋商截止日前近一年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正文需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符合要求。 |
5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磋商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填写磋商供应商(代理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磋商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填写磋商供应商(制造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报价产品中既有自身制造又有代理产品的,代理商和制造商的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均需填写。 内容有效,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清晰、符合要求。 |
6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磋商截止日前陆个月投标人纳税凭证;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磋商截止日前陆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 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符合要求。 |
7 | 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1、无违法记录声明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 2、登录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看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情况;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 3、网上查询的内容有不良记录且在执行期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响应文件无效,并将相关内容存档。 |
8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响应人的资格要求中符合“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及本文件规定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等(若有) |
9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响应人的资格要求中符合“响应人应具备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及本文件规定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等(若有)。 |
10 | 本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 响应人的资格要求中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及本文件规定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等(若有)。 |
11 | 磋商保证金的交纳 | 提供磋商保证金凭证 磋商保证金要求足额交纳,且从响应人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中心财务提供的保证金交纳的账号和响应人开户行证明的账号相同(如有不同,需开户行做出书面说明) |
12 | 磋商主体 | 对是否允许代理商磋商进行审查 对是否允许联合体磋商进行审查,如果允许联合体磋商,须对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审查的标准为: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 |
说明: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补正。
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3、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
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分方法
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 | 得分 |
一、商务部分(15分):由磋商小组共同认定 | 15分 |
1、合同执行能力、响应人业绩(6分) 提供近三年内的类似服务性质的项目业绩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项目中标通知书、项目结算凭证(发票或银行划拨单);每提供一份得3分;最高得6分。 同时,本款可作为分值认定的合同案例仅指响应人近三年内自身的合同案例,即合同案例合同的乙方必须与响应人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另外,本项需响应人提供合同案例的用户姓名及其有效的联系方式(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磋商时提供业绩原件以备核查,否则将不予认定。) | 6分 |
2、响应人资信状况(2分) 响应人资信状况良好得2分,资信状况一般得1分,资信状况较差不得分。 | 2分 |
3、响应人企业实力(5分) A、响应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B、响应人具有AAA级信用企业认证证书得2分; C、响应人具有AA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证证书得1分; D、响应人提供的资料不清晰的须查看原件,如不能提供原件将不得分。 | 5分 |
4、响应文件响应程度(2分) A、按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响应文件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B、采用胶印装订响应文件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C、对响应文件编排页码的得0.5分,未编排页码或编制不完整的不得分; D、按磋商文件要求的字体、字号编制响应文件以及使用磋商文件要求的计量单位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 2分 |
二、技术、服务部分(55分) | 55分 |
1、总体方案:考虑项目服务定位和目标;主要服务参照标准;物业管理各阶段服务的实施安排;物业管理各专项服务的实施安排;重点难点的应对措施或改进现状的保障措施;服务方式、特色管理或创新管理;应急预案和紧急事件处置措施;装备与耗材;委托专项服务等。依据对本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分,优秀的得15分,良好的得10分,一般的得5分。 | 15分 |
2、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及管理制度:项目管理机构及其运作方法与流程、各项管理制度、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服务质量检查、验收方法和标准、人员培训、投诉处理和及时调整方案等。 依据响应人所提供的响应文件,评定其是否有较完善的组织架构,有健全的物业管理服务制度、作业流程及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及针对性的实施方案,有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有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有可靠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服务质量检查、验收方法和标准、人员培训、投诉处理和及时整改方案等。经综合评审后,优秀的得15分;良好的得10分;一般的得5分。 | 15分 |
3、管理思路及管理重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总体管理思路,项目范围内的公共公用设备设施管理要点,客户服务要点等。依据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审,优秀的得10分;良好的得8分;一般的得6分。 | 10分 |
4、人员配备情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负责人、分项负责人,具体负责人和服务队伍中业务骨干人员(管理服务人员);相关负责人及骨干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学历、从事本工作年限等。依据响应文件对招标范围、内容及要求的满足程度进行评审,优秀的得15分;良好的得10分;一般的得5分; | 15分 |
三、价格得分(30分) | 30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 30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
1、评审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磋商小组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响应人。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响应人。
2、分值构成与评审标准
2.1分值构成
2.1.1资信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技术、服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磋商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评分标准
2.2.1资信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技术、服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磋商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标准
2.3.1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2.3.1.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
2.3.1.2由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对其报价享受6.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2.3.1.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2.3.1.4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2.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2.3.2.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时,享受1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2.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3.2.3响应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3.2.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3.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
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4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
2.3.4.1响应人投提供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其报价享受10%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4.2响应人提供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
2.3.4.3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
3、评分结果
3.1资信商务、服务技术及其他因素得分计算
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计算。
3.2磋商报价得分计算
3.2.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3.2.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
3.3响应人得分
磋商小组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响应人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响应人得分=(资信商务+服务技术+其他因素)得分+磋商报价得分。
第五章 商务、技术服务要求
项目概况
我单位位于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吴村镇南太涧村东一公里红旗路四号,占地总面积7710.25㎡,其中办公楼1-3层1500.25㎡,拘区楼1306㎡,绿地2500㎡,拘区平房400㎡,厨房240㎡,门房车库92㎡,水泥院落1672㎡等公共区域,工作人员包括正式民警、辅警、物业服务人员等30余人,为了营造整洁、卫生、有序的办公环境,提供更优质的物业保障服务,根据晋财综(2021)34号文件,我单位需要通过政府采购购买物业服务。
1、商务要求
1.1合同履约期(服务周期):十二个月;
1.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服务承诺: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1.4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另行协商。
2、技术、服务要求
2.1.卫生清洁服务工作
每日对办公区、拘留区、生活区涉及的服务区域进行清扫保洁。包括:门厅、门厅玻璃、楼道、墙裙、楼梯扶手、办公室桌面、地面、窗台、踢脚线等;
②每周对标志标牌、信箱、消防栓、可视对讲机、防盗门、电表等公用部位进行保洁;
③每月对楼道灯具、楼道门窗等公用部位进行保洁;
④按照防疫要求定期对服务区域进行消毒,定期进行防“四害”消杀;
每季度对服务区域房间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包括除灰尘、擦玻璃;
每年对所有窗帘公共区域布草进行一次彻底清洗。
2.2.门卫服务
①负责单位内的一切安全保卫工作,定时巡逻巡控,并做好登记,发现可疑立即汇报;
②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并做好详细的登记。遇会见来访群众较多时,控制进出数量,做好解释引导工作;
③对经允许出入单位的外来车辆和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包括进出时间、来访人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
④遇办案单位送拘时,做好证件查验、进出登记、车辆停放秩序等引导工作。特别是夜间收拘时,一定要控制进出人数,及时与接待大厅沟通,以确保安全;
⑤收发报刊信件做好保管;
⑥做好请示汇报工作,严禁未经登记人员进入办公区域;
⑦做好门房室内、办公区室外和大门口地面等卫生清理工作;
⑧每月对台账进行一次整理,并交内勤存档留存。
2.3.后勤维修及维护服务工作
每日对全所进行巡检,发现损坏或存在隐患的设施设备及时报备进行维修、维护;包括全所照明、道路平整、房前屋后排水畅通、护栏井盖完整无缺、消防设施、楼宇供电、上下水功能等日常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和使用;
每季度疏通一次管理区域内雨、污水下水道,保持下水道畅通,同时检查下水道出墙横管有无变形、下沉及倒泛水,雨季视降水量多少增加疏通次数;
每年检查一次照明供电线路绝缘状况。
2.4.燃气锅炉维护及花草修剪服务工作
燃气锅炉维护工服务内容
保持锅炉及各项设备清洁,仪表显示清晰准确,工具摆放整齐、堆放合理、场地和过道清洁;
每日对设备巡检一次,查看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和排污阀等是否正常,确保安全达标供暖;
每日对服务区域内的供暖设备进行一次巡查,严防发生漏水、水管受冻现象;
④合理安排供暖时间段,减少资源浪费;
每日对锅炉房休息间、操作间和生活区室外地面进行清扫。
花草修剪工服务内容
定期对服务区域的植被进行养护、修剪、浇灌、防虫工作,夏季植物生长茂盛,视情况增加修剪、浇灌次数;
对于老化的绿地,及时播种。
2.5.民警餐厅及拘区餐饮服务工作
厨师列出采购清单,确保食材充足;
厨师把好食材入库关,防止过期腐烂变质的食材入库,并摆放到位,保持库房干净整洁;
厨师制定民警和被拘留人员食谱,搭配合理符合标准,做出营养美味的食物;
④切配服务人员及时掌握每日就餐人数,避免浪费;
切配服务人员为厨师做好烹饪前的准备工作。包括:蔬菜的清洗、切配;
切配服务人员做好拘留区被拘人员每日三餐的送餐工作。
切配服务人员分工明确,做好厨房、餐厅的卫生打扫、餐具消毒、餐余垃圾清理和菜品留样登记等工作。
⑧菜肴质量标准:
早餐:一种主食、两个素菜、一个鸡蛋、米汤
午餐:两种主食、两个菜(一素一荤)
晚餐:一种主食、两个菜(一素一荤)、米汤
3、人员需求
岗位内容 | 需求人数 | 备注 |
保洁人员 | 3 | |
门卫人员 | 2 | |
后勤维护 | 1 | |
锅炉及绿化人员 | 1 | |
厨房人员 | 4 | |
合计 | 11人 |
3.1.服务范围
保洁人员:办公区1-3层、拘留区1-2层、生活区(三个车库)。
门卫人员:拘留所大院;
后勤维护:办公区、拘留区、生活区;
④锅炉及绿化人员:锅炉房、绿化带;
厨房人员:餐厅、厨房、拘留区。
3.2.工作时间
保洁人员: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7:00-11:00 下午14:30-18:30(周六日3人每人一天轮流上班);
门卫人员:周一至周五白班早7:00--晚7:00 ,夜班每人一天轮流上班 (遇周六日上24小时休24小时);
后勤维护: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每周六日选择休一天);
④锅炉及绿化人员:非采暖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 4:00-18:00(采暖季24小时在岗,非采暖季每周六天选择休一天);
厨房人员:早上6:30-9:00; 中午10:30-14:00;下午17:00-20:00(每周六日轮流休息,每月每人休4天)。
3.3.入职条件
保洁人员:女性,5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吃苦,符合政审条件,较强的保密意识签订保密承诺;
门卫人员:男性,年龄60岁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吃苦,符合政审条件,较强的保密意识签订保密承诺,退伍军人、警校生、党团员优先录用;
后勤维护:男性,年龄6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吃苦,符合政审条件,较强的保密意识签订保密承诺;
④锅炉及绿化人员:男性,年龄6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吃苦,符合政审条件,较强的保密意识签订保密承诺;
厨房人员:男性60岁以下,女性5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吃苦,符合政审条件,较强的保密意识签订保密承诺,持健康证上岗。
3.4.服务内容
保洁人员:做好服务范围内的卫生保洁工作;
门卫人员:做好除所内工作人员以外的外来人员和车辆登记工作,协调所内车辆规范有序停放,做好疫情防护的相关工作;
后勤维护:确保职责范围内所有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
④锅炉及绿化人员:保障所内供暖和绿植的维护、修剪、保养工作;
厨房人员:参照所里规定的的伙食标准和用餐人数,按照要求的质量和数量计划,合理制定一周菜谱,提供一日三餐及夜宵的餐食服务,根据季节气候的变化进行合理的菜式 搭配,保证营养均衡、可口美味。配合后勤部门完成勤务等特殊工作情况下的餐食保障工作,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制度规定,确保操作规范,以月为周期,建立相应的台账,保证餐厅环境整洁以及食品卫生安全。
4、实质性要求
响应人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服务要求,不满足任何一条将导致磋商无效。
3.1、响应人必须对拟配备主要服务人员做出承诺。保证主要服务人员按照响应文件中的主要服务人员配备情况表的人员到岗,后期履约严格按照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执行,如未遵守,将接受违约处罚。保证主要服务人员未在其他未履
约完毕的项目中交叉使用,如有在其他未履约完毕的项目中交叉使用,将自动放弃本项目成交资格。
3.2、响应人必须对物业服务人员的相关要求做出声明。参与本项目服务的所有人员,全部经过身份审查,没有来历不明人员和违法犯罪人员,保证所有人员身体健康,能够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保证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安全规范规定要求开展服务工作,在服务期限内,对出现的所有安全问题承担一切责任。
3.3、参与本项目服务的所有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更换的,需提前一个月通知采购人,服务人员应遵循保密原则。
第六章 合同原则
服务合同草案
甲方:
乙方:
根据 (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服务地点:
第二条 服务范围及要求:
(一)服务范围
(二)服务要求
第三条 合同委托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 ,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第四条 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
资金性质
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或采购人自行支付。
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元);
结算方式: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获取乙方提供的专业化服务;
2、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采购需求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
3、按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响应人付款的条件。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相关材料和相关信息。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
3、委托服务期内的任何时候,乙方保证服务质量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严重负偏离服务质量标准,无法满足甲方需求,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保证甲乙方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甲方的设备设施(如有)的完好无损,如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5、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发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不存在危机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6、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知识产权归属
本合同所约定工作内容中正式成果的知识产品归甲方所有。
保密条款
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和信息,除为履行合同约定服务需要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处,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公开,并保证在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
履约验收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赔偿违约服务款项 %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累计超过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当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在乙方服务工作范围内,如因工作未达到服务标准,由此造成的损失有乙方承担。
3、任意一方擅自解除合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视为违约,违约方按合同约定合同总金额的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给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发生结束后10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的损失有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合同变更与解除
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到合同终止日期。合同到期甲乙双方均未提出新的意向,合同自行终止。合作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停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在下列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就实际损失向乙方提出索赔:
乙方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
乙方未得到甲方同意,擅自更换服务人员。
乙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 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
合同争议解决
因履行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起诉或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起诉或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响应文件/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说明文件)
3、采购文件(含澄清或修改文件)
4、响应人所做的其他承诺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本合同的签署地: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1:资格文件
临汾市尧都区拘留所物业服务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410022022CCS00045(尧政采磋2022-C001)
资
格
文
件
响应方全称:
地 址:
时 间:
资格文件目录
响应人代表的证明;
(二)响应函;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九)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十)联合体谈判协议书(如有);
(十一)合格响应人资格条件的其他要求。
(一)响应人代表的证明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 职 务:
系 (响应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响应人全称(法人电子印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集采机构: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响应人住址)的(响应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响应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生效,特此声明。
响应人全称(法人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
年 月 日
附响应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二)响应函格式
响 应 函
临汾市尧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响应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姓名)系(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编号为: )的磋商,为此,我方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磋商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若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5、磋商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天。
6、我方参与本项目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响应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受惩黑名单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失信黑名单中无不良记录,查询信用结果截图并加盖响应人公章(响应人和法定代表人分别查询的截图,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后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
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
响应人全称(法人电子印章):
日 期: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响应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
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年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正文需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的扫描件;
提供磋商保证金凭证。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致:临汾市尧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具有履行 (编号为: )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如中标/成交,我方将按我方磋商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响应人全称(法人电子印章):
年 月 日
(六)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磋商截止日前陆个月投标人纳税凭证;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磋商截止日前陆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的文件扫描件;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
无违法记录声明
临汾市尧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本响应人现参与 (编号为: )项目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报价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响应人全称(法人电子印章):
年 月 日
(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本文件第二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如适用);
(九)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按照本文件第二章“其他特定资质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
(十)联合体磋商协议书(如有)
《联合体磋商协议书》
联合体磋商各方: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集采机构组织实施的 项目(项目名称、磋商编号)的磋商活动,各方经协商,就联合进行磋商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磋商,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
二、在本次磋商过程中,主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响应内容而对集采机构或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磋商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成交并签订合同,则联合磋商各方将共同履行对集采机构或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联合磋商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磋商而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
四、本次联合磋商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五、本协议提交集采机构或采购人后,联合磋商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甲方(电子印章): 乙方(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十一)合格响应人资格条件的其他要求
附件2:商务及技术文件
临汾市尧都区拘留所物业服务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410022022CCS00045(尧政采磋2022-C001)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响应方全称:
地 址:
时 间:
商务及技术文件目录
(一)响应人情况介绍;
(二)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
(三)商务响应表;
(四)对本项目的技术服务类总体要求的理解;
(五)项目总体架构及技术解决方案;
(六)技术响应表;
(七)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八)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九)正版软件承诺(如有);
(十)信息安全产品说明(如有);
(十一)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如有);
(十二)响应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一)响应人情况介绍
包括但不限于响应人技术力量、经营业绩等。格式自拟
(二)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
响应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采购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元) |
备注 | 须提供响应人同类项目合同扫描件。 同类项目指: |
响应人全称(法人电子印章): 日期:
(三)商务响应表
商务响应表
响应人全称(盖单位章):
项目 | 磋商文件要求 | 是否 响应 | 响应人的承诺或说明 |
响应人全称(法人电子印章): 日 期:
(四)对本项目的技术服务类总体要求的理解;(格式自拟)
(五)项目总体架构及技术解决方案;(格式自拟)
(六)技术响应表;
技 术 响 应 表
标项: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 | 偏离情况 |
注: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响应人全称(法人电子印章): 日 期:
(七)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自拟)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响应人全称(法人电子印章): 日 期:
(八)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格式自拟);
(九)正版软件承诺
正版软件承诺
本响应人现参与 (编号为: )项目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响应人全称(法人电子印章):
日 期:
(十)信息安全产品说明
信息安全产品说明
如产品为信息安全产品,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
(十一)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
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
本响应人现参与_ (编号为: )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响应人全称(法人电子印章):
日 期:
(十二)响应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附件3:报价文件
临汾市尧都区拘留所物业服务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410022022CCS00045(尧政采磋2022-C001)
报
价
文
件
响应方全称:
地 址:
时 间:
报价文件目录
(一)报价一览表;
(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四)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
(五)创新服务明细表(如有);
(六)响应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
(一)报价一览表
报 价 一 览 表
项目名称:
响应人全称(盖单位章):
项目编号:
法人代表:
授权委托人:
磋商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元
合同履约期(服务周期):
服务承诺:
响应人全称(法人电子印章):
日 期:
(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的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元1,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响应人全称(法人电子印章):
日 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响应人全称(法人电子印章):
日 期:
(四)监狱企业声明函
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本单位参加临汾市尧都区救助服务站单位的 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响应人全称(法人电子印章):
日 期:
(五)创新服务明细表
创新服务明细表
货币:人民币/元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创新服务价格合计: |
说明:
(1)响应人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
(2)响应人提供的服务为创新服务,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
响应人全称(法人电子印章):
日 期:
(六)响应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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