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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行经营用途贷款资金用途限定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1/05/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关于我行经营用途贷款资金用途限定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贯彻落实监管要求,保障我行经营性贷款合法、合规、履约使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在我行办理的经营性贷款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仅可用于合法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不用于房地产开发或经营、购买住宅或商业用房等,以及不将贷款资金用于国家禁止的其他领域和用途。

  我行将定期或不定期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一旦发现违反上述约定,我行有权采取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择机收回贷款、压降授信额度等措施,同时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我行一如既往的支持,我行将持续为您提供优质服务。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贷款经办行客户经理,我行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公告。

  

  江苏阜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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