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晋城海斯制药有限公司金匠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招标二次澄清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9/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内容
我公司于2023年09月15日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晋城市)》上发布了晋城海斯制药有限公司金匠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现对以下内容进行澄清:
质疑内容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业绩时间为近5年,同时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业绩要求: 自2020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有1个建筑面积大于15000㎡的与本招标项目结构相同的工业厂房施工业绩,是否统一更改为近5年?
招标人澄清:以“投标人业绩时间为近5年”为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业绩要求: 自2018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有1个建筑面积大于15000㎡的与本招标项目结构相同的工业厂房施工业绩。
质疑内容2、本项目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剪力墙结构是否认定为结构相同?
招标人澄清:认定为结构相同(仅适用于“与本招标项目结构相同的工业厂房施工业绩”的认定)。
质疑内容3、招标文件18页,需提供12个月的社保(指养老保险)缴纳明细,是否带公章的真实的养老保险即可?有的保险缴纳省份只有缴纳状态,没有各类目明细。
招标人澄清:须提供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人员证明。
质疑内容4、招标文件第20页3.1.1项,构成投标文件的其它资料:投标报价预算电子版?
招标人澄清:不需要另外提供投标报价预算电子版,包含在投标文件中即可。
质疑内容5、招标文件第42页,现对第7条进行注明:公共监管服务平台在未开发相应模块之前,以现场提供奖项证书、文件原件为准,其他证明一概无效。 请问:公共监管服务平台可以证明的,是否可以不用提供原件?
招标人澄清:公共监管服务平台可以证明的,可以不用提供原件。
质疑内容6、招标文件第49页,本办法资信是指已经“国家和省有关公共服务或监管平台、诚信信息平台”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的资信,其它现场出示的证明无效。 请问:省、市住建等官方网站的业绩、获奖信息是否也有效?
招标人澄清:本办法资信是指已经“国家和省有关公共服务或监管平台、诚信信息平台”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的资信,其它现场出示的证明无效。
质疑内容7、招标文件工期为412日历天,开工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计算竣工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技术要求文件中提到重要节点工期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所有土建施工内容,请明确竣工时间以哪个为准?
招标人澄清:竣工时间以实际开工日期始,累计工期412日历天后的日历日作为竣工日期。
质疑内容8、招标范围提及消防泵房,招标图纸消防泵房结构图文件夹中包含消防水池,建筑图纸文件夹中不包含,请明确消防水池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招标人澄清:消防水池为消防泵房附属构筑物,包含在此次招标范围内。
质疑内容9、(暗标)编制要求中正文、标题对首行缩进是否有要求?标题是否居中设置?页码字体是否为宋体四号?图片能否为彩色?
招标人澄清: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附表七“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部分)编制及装订要求”执行。
质疑内容10、设置页码时,页脚距离底端数值应采用多少?是否有要求?
招标人澄清: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附表七“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部分)编制及装订要求”执行。
质疑内容11、目录列明到几级目录是否要要求?
招标人澄清: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附表七“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部分)编制及装订要求”执行。
质疑内容12、附表一至七放置在对应章节?还是放置在所有章节最后?
招标人澄清:按招标文件中相关规定放置。
质疑内容13、经现场踏勘,仅东北侧有一个工地大门,因场地较大,西北侧区域可否增设一个施工大门?
招标人澄清:施工单位进场后,根据施工需求,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可以增设,需施工单位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质疑内容14、请明确临水接驳点位置、临电接驳点位置、市政污水排放口位置?
招标人澄清:临水接驳点位于北侧金匠街,临电、市政排污口位于南侧新兴街。
质疑内容15、19#预留综合库房、20#预留车间、17#预留车间、货运广场何时建设?能否作为工人生活区、办公区的临建场地及材料堆场?若不能,工人生活区、办公区设置在何处?
招标人澄清:工人生活区、办公区设置临建场地暂定设置于消防泵房东侧,场地红线外,北临金匠街的二期用地区域。19#预留综合库房、20#预留车间、17#预留车间地块可作为临时材料堆场。货运广场将在一期工程中建成使用。
质疑内容16、工程量清单中“安装工程中,存在很多工程量为0的清单项,如采暖工程(消防水泵房的镀锌钢管、塑料管、套管)、通风空调工程(碳钢通风管道、碳钢阀门等)、消防工程(水喷淋钢管、消火栓钢管、水喷淋喷头、报警器等)、给排水工程(塑料管、复合管、阀门、潜水泵等)、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配电箱、配线、普通灯具、照明开关等)” 请问:投标报价时,该部分工程量为0的清单应该如何处理?
招标人澄清: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将会更新发布,在新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中,本条问题将会得到解决。
质疑内容17、工程量清单中“车间建筑工程混凝土工程清单中,4条后浇带清单特征描述无内容,混凝土型号未知”。 请明确该部分后浇带混凝土型号。
招标人澄清: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将会更新发布,在新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中,本条问题将会得到解决。
质疑内容18、工程量清单中“消防水泵房装饰工程所有清单项皆为1”。 请问:投标报价时,消防水泵房装饰工程工程量为1的清单应该如何处理?
招标人澄清: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将会更新发布,在新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中,本条问题将会得到解决。
质疑内容19、清单工程量是否存在错误: 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等清单全部存在共性问题,部分清单工程量为0,措施工程量为1。是否有误?
招标人澄清: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将会更新发布,在新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中,本条问题将会得到解决。
质疑内容20、工程项目特征缺失: 1、车间单体:分部分项28/29/30/31/41/56特征缺失; 2、人流门房:分部分项57/58特征缺失。 3、安装工程:很多清单都没有项目特征,特征缺失。
招标人澄清: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将会更新发布,在新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中,本条问题将会得到解决。
质疑内容21、清单是否漏项: 1、建筑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是否记取垂直运输费?是清单漏项还是由施工单位自行考虑? 2、装修工程是否记取技术措施费?是清单漏项还是由施工单位自行考虑? 3、建筑工程中施工电梯和塔吊等大型机械没有对应的清单,是否清单漏项?
招标人澄清: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将会更新发布,在新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中,本条问题将会得到解决。
质疑内容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履约担保中规定“履约担保的金额:含税合同总价的10%”,但在“技术规范及要求”\3、工程款支付\3.1履约担保项下规定“项目履约担保为中标价的5%”,两处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招标人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履约担保中规定“履约担保的金额:含税合同总价的10%”为准。
质疑内容23、消防水泵房-安装工程、倒班宿舍(含食堂)-安装工程、试剂库1-安装工程、试剂库2-安装工程、综合楼1-安装工程、车间-安装工程、人流门房-安装工程、物流门房-安装工程、综合库房-安装工程,其中多项工程量为0,是否准确?
招标人澄清: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将会更新发布,在新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中,本条问题将会得到解决。
质疑内容24、消防水泵房-安装工程、倒班宿舍(含食堂)-安装工程、试剂库1-安装工程、试剂库2-安装工程、综合楼1-安装工程、车间-安装工程、人流门房-安装工程、物流门房-安装工程、综合库房-安装工程,其中多项项目特征描述为空,请明确?
招标人澄清: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将会更新发布,在新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中,本条问题将会得到解决。
质疑内容25、消防水泵房-装饰工程、倒班宿舍(含食堂)-装饰工程、试剂库2-建筑及装饰工程、消防水池11-建筑工程、综合楼1-建筑及装饰工程、车间-建筑及装饰工程、人流门房-建筑及装饰工程、物流门房-建筑工程、综合库房-建筑及装饰工程,多项清单工程量为0或1,是否准确,投标时如何处理?
招标人澄清: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将会更新发布,在新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中,本条问题将会得到解决。
质疑内容26、技术要求中约定主材的价格按单项工程实际施工期间《太原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算术平均值计算,投标时材料价格是否按《太原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计取?若是,按哪一期计取?
招标人澄清:主材的价格按单项工程实际施工期间《晋城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算术平均值计算,投标时材料价格按《晋城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3年6月份计取。
质疑内容27、技术要求中约定主要材料(商品砼、水泥、钢筋、沙)价格变化的价款结算调整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基准价格(即招标控制价)进行调整,但未在招标资料中发现材料基准价,请明示;
招标人澄清:主要材料(商品砼、水泥、钢筋、沙)价格变化的价款结算调整按照《晋城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3年6月份信息价为基准。造价单位编制控制价时采用的是《晋城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3年6月份信息价。当发生投标工程量清单原有子目不适用、项目特征不符或缺项的情况,建安费计价套用山西省最新相关专业定额及费用定额,执行山西省、晋城市造价政策性调整文件计算后根据投标报价让利比率进行下浮。
质疑内容28、招标文件中约定履约担保金额为含税合同总价的10%,期限为质保期满后15日内,而技术要求中约定项目履约担保为中标价的5%,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一次性无息退回;以哪个为准?
招标人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履约担保中规定“履约担保的金额:含税合同总价的10%”,“履约担保的期限:质保期满后15日内”为准。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晋城海斯制药有限公司招标办。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城海斯制药有限公司
地 址:晋城市城区王台
联系人:贾先生
电 话:0356-3621336
招标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祁女士
电 话:0356-2130506、13835681086
地 址:晋城市文昌东街隆泰办公楼507室
我公司于2023年09月15日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晋城市)》上发布了晋城海斯制药有限公司金匠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现对以下内容进行澄清:
质疑内容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业绩时间为近5年,同时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业绩要求: 自2020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有1个建筑面积大于15000㎡的与本招标项目结构相同的工业厂房施工业绩,是否统一更改为近5年?
招标人澄清:以“投标人业绩时间为近5年”为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业绩要求: 自2018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有1个建筑面积大于15000㎡的与本招标项目结构相同的工业厂房施工业绩。
质疑内容2、本项目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剪力墙结构是否认定为结构相同?
招标人澄清:认定为结构相同(仅适用于“与本招标项目结构相同的工业厂房施工业绩”的认定)。
质疑内容3、招标文件18页,需提供12个月的社保(指养老保险)缴纳明细,是否带公章的真实的养老保险即可?有的保险缴纳省份只有缴纳状态,没有各类目明细。
招标人澄清:须提供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人员证明。
质疑内容4、招标文件第20页3.1.1项,构成投标文件的其它资料:投标报价预算电子版?
招标人澄清:不需要另外提供投标报价预算电子版,包含在投标文件中即可。
质疑内容5、招标文件第42页,现对第7条进行注明:公共监管服务平台在未开发相应模块之前,以现场提供奖项证书、文件原件为准,其他证明一概无效。 请问:公共监管服务平台可以证明的,是否可以不用提供原件?
招标人澄清:公共监管服务平台可以证明的,可以不用提供原件。
质疑内容6、招标文件第49页,本办法资信是指已经“国家和省有关公共服务或监管平台、诚信信息平台”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的资信,其它现场出示的证明无效。 请问:省、市住建等官方网站的业绩、获奖信息是否也有效?
招标人澄清:本办法资信是指已经“国家和省有关公共服务或监管平台、诚信信息平台”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的资信,其它现场出示的证明无效。
质疑内容7、招标文件工期为412日历天,开工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计算竣工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技术要求文件中提到重要节点工期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所有土建施工内容,请明确竣工时间以哪个为准?
招标人澄清:竣工时间以实际开工日期始,累计工期412日历天后的日历日作为竣工日期。
质疑内容8、招标范围提及消防泵房,招标图纸消防泵房结构图文件夹中包含消防水池,建筑图纸文件夹中不包含,请明确消防水池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招标人澄清:消防水池为消防泵房附属构筑物,包含在此次招标范围内。
质疑内容9、(暗标)编制要求中正文、标题对首行缩进是否有要求?标题是否居中设置?页码字体是否为宋体四号?图片能否为彩色?
招标人澄清: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附表七“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部分)编制及装订要求”执行。
质疑内容10、设置页码时,页脚距离底端数值应采用多少?是否有要求?
招标人澄清: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附表七“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部分)编制及装订要求”执行。
质疑内容11、目录列明到几级目录是否要要求?
招标人澄清: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附表七“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部分)编制及装订要求”执行。
质疑内容12、附表一至七放置在对应章节?还是放置在所有章节最后?
招标人澄清:按招标文件中相关规定放置。
质疑内容13、经现场踏勘,仅东北侧有一个工地大门,因场地较大,西北侧区域可否增设一个施工大门?
招标人澄清:施工单位进场后,根据施工需求,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可以增设,需施工单位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质疑内容14、请明确临水接驳点位置、临电接驳点位置、市政污水排放口位置?
招标人澄清:临水接驳点位于北侧金匠街,临电、市政排污口位于南侧新兴街。
质疑内容15、19#预留综合库房、20#预留车间、17#预留车间、货运广场何时建设?能否作为工人生活区、办公区的临建场地及材料堆场?若不能,工人生活区、办公区设置在何处?
招标人澄清:工人生活区、办公区设置临建场地暂定设置于消防泵房东侧,场地红线外,北临金匠街的二期用地区域。19#预留综合库房、20#预留车间、17#预留车间地块可作为临时材料堆场。货运广场将在一期工程中建成使用。
质疑内容16、工程量清单中“安装工程中,存在很多工程量为0的清单项,如采暖工程(消防水泵房的镀锌钢管、塑料管、套管)、通风空调工程(碳钢通风管道、碳钢阀门等)、消防工程(水喷淋钢管、消火栓钢管、水喷淋喷头、报警器等)、给排水工程(塑料管、复合管、阀门、潜水泵等)、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配电箱、配线、普通灯具、照明开关等)” 请问:投标报价时,该部分工程量为0的清单应该如何处理?
招标人澄清: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将会更新发布,在新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中,本条问题将会得到解决。
质疑内容17、工程量清单中“车间建筑工程混凝土工程清单中,4条后浇带清单特征描述无内容,混凝土型号未知”。 请明确该部分后浇带混凝土型号。
招标人澄清: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将会更新发布,在新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中,本条问题将会得到解决。
质疑内容18、工程量清单中“消防水泵房装饰工程所有清单项皆为1”。 请问:投标报价时,消防水泵房装饰工程工程量为1的清单应该如何处理?
招标人澄清: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将会更新发布,在新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中,本条问题将会得到解决。
质疑内容19、清单工程量是否存在错误: 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等清单全部存在共性问题,部分清单工程量为0,措施工程量为1。是否有误?
招标人澄清: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将会更新发布,在新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中,本条问题将会得到解决。
质疑内容20、工程项目特征缺失: 1、车间单体:分部分项28/29/30/31/41/56特征缺失; 2、人流门房:分部分项57/58特征缺失。 3、安装工程:很多清单都没有项目特征,特征缺失。
招标人澄清: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将会更新发布,在新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中,本条问题将会得到解决。
质疑内容21、清单是否漏项: 1、建筑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是否记取垂直运输费?是清单漏项还是由施工单位自行考虑? 2、装修工程是否记取技术措施费?是清单漏项还是由施工单位自行考虑? 3、建筑工程中施工电梯和塔吊等大型机械没有对应的清单,是否清单漏项?
招标人澄清: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将会更新发布,在新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中,本条问题将会得到解决。
质疑内容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履约担保中规定“履约担保的金额:含税合同总价的10%”,但在“技术规范及要求”\3、工程款支付\3.1履约担保项下规定“项目履约担保为中标价的5%”,两处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招标人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履约担保中规定“履约担保的金额:含税合同总价的10%”为准。
质疑内容23、消防水泵房-安装工程、倒班宿舍(含食堂)-安装工程、试剂库1-安装工程、试剂库2-安装工程、综合楼1-安装工程、车间-安装工程、人流门房-安装工程、物流门房-安装工程、综合库房-安装工程,其中多项工程量为0,是否准确?
招标人澄清: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将会更新发布,在新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中,本条问题将会得到解决。
质疑内容24、消防水泵房-安装工程、倒班宿舍(含食堂)-安装工程、试剂库1-安装工程、试剂库2-安装工程、综合楼1-安装工程、车间-安装工程、人流门房-安装工程、物流门房-安装工程、综合库房-安装工程,其中多项项目特征描述为空,请明确?
招标人澄清: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将会更新发布,在新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中,本条问题将会得到解决。
质疑内容25、消防水泵房-装饰工程、倒班宿舍(含食堂)-装饰工程、试剂库2-建筑及装饰工程、消防水池11-建筑工程、综合楼1-建筑及装饰工程、车间-建筑及装饰工程、人流门房-建筑及装饰工程、物流门房-建筑工程、综合库房-建筑及装饰工程,多项清单工程量为0或1,是否准确,投标时如何处理?
招标人澄清: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将会更新发布,在新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中,本条问题将会得到解决。
质疑内容26、技术要求中约定主材的价格按单项工程实际施工期间《太原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算术平均值计算,投标时材料价格是否按《太原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计取?若是,按哪一期计取?
招标人澄清:主材的价格按单项工程实际施工期间《晋城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算术平均值计算,投标时材料价格按《晋城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3年6月份计取。
质疑内容27、技术要求中约定主要材料(商品砼、水泥、钢筋、沙)价格变化的价款结算调整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基准价格(即招标控制价)进行调整,但未在招标资料中发现材料基准价,请明示;
招标人澄清:主要材料(商品砼、水泥、钢筋、沙)价格变化的价款结算调整按照《晋城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3年6月份信息价为基准。造价单位编制控制价时采用的是《晋城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3年6月份信息价。当发生投标工程量清单原有子目不适用、项目特征不符或缺项的情况,建安费计价套用山西省最新相关专业定额及费用定额,执行山西省、晋城市造价政策性调整文件计算后根据投标报价让利比率进行下浮。
质疑内容28、招标文件中约定履约担保金额为含税合同总价的10%,期限为质保期满后15日内,而技术要求中约定项目履约担保为中标价的5%,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一次性无息退回;以哪个为准?
招标人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履约担保中规定“履约担保的金额:含税合同总价的10%”,“履约担保的期限:质保期满后15日内”为准。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晋城海斯制药有限公司招标办。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城海斯制药有限公司
地 址:晋城市城区王台
联系人:贾先生
电 话:0356-3621336
招标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祁女士
电 话:0356-2130506、13835681086
地 址:晋城市文昌东街隆泰办公楼5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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