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周宁县人民检察院围墙内侧修缮采购公告
金额
9.7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9/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fjls-nd007
预算金额9.7万元
招标公司周宁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联系人魏先生0593-560269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0593-207366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周宁县人民检察院围墙内侧修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1号置业小区3幢1梯5-A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1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FJLS-ND007
项目名称:周宁县人民检察院围墙内侧修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709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709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97092.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97092.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供应商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供 应商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 应商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6日 至 2024年09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1号置业小区3幢1梯5-A室)
方式:现场或网络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1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1号置业小区3幢1梯5-A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1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1号置业小区3幢1梯5-A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期限内,请受邀的投标人购买邀请招标文件应填写附件《采购文件领取确认函》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公司邮箱(554639429@qq.com),获取报名缴费账号信息。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周宁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狮城镇洋庄村东路8号
联系方式:魏先生;0593-56026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1号置业小区3幢1梯5-A室
联系方式:陈工;0593-20736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0593-2073661
周宁县人民检察院围墙内侧修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1号置业小区3幢1梯5-A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1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FJLS-ND007
项目名称:周宁县人民检察院围墙内侧修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709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709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97092.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97092.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周宁县人民检察院围墙内侧修缮 | 1.00 | 97092.00 | 项 | 建筑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供应商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供 应商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 应商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6日 至 2024年09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1号置业小区3幢1梯5-A室)
方式:现场或网络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1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1号置业小区3幢1梯5-A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1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1号置业小区3幢1梯5-A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期限内,请受邀的投标人购买邀请招标文件应填写附件《采购文件领取确认函》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公司邮箱(554639429@qq.com),获取报名缴费账号信息。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周宁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狮城镇洋庄村东路8号
联系方式:魏先生;0593-56026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1号置业小区3幢1梯5-A室
联系方式:陈工;0593-20736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0593-2073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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