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漯河市金山路与淞江路、邙山路与淞江路交口渠化改造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90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宓女士0395-315608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泰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丁晶晶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漯河市金山路与淞江路、邙山路与淞江路交口渠化改造工程项目已由漯发改城镇【2024】49号漯发改城镇20248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漯河市投资建设项目代建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漯河市金山路与淞江路、邙山路与淞江路交口渠化改造工程项目监理

2.2项目地点:项目位于漯河市城市规划区内

2.3工程概况:金山路与淞江路交口渠化改造工程:项目现状为直径40米绿化转盘,绿化面积约1300 平方米。现拆除该转盘进行路面新建,增设交通信号灯;同时,按照城市交通道路规范,在金山路和淞江路十字口交口处,拆除金山路、淞江路路口两侧部分绿化带,增加右转弯车道,增加交口车道数量;对道路交口进行渠化改造。邙山路与淞江路交口渠化改造工程:拆除邙山路与淞江路交叉口中心转盘以及淞江路、邙山路部分绿化带,增设四座标线渠化岛,车道进行展宽设计,采用交通信号灯控制。投资额约900万元。

2.4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的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2.5服务期限:从实际开工日期到竣工日期及保修阶段的监理任务

2.6质量要求:满足有关法律、法规、监理规范等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格要求:

3.2.1本次招标要求监理投标单位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2投标人应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后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以上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需显示查询时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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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办理公共资源CA数字证书,并在漯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dsj.luohe.gov.cn)交易平台主体库完成注册。具体操作参见:漯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平台登录—主体库中的操作手册。

4.2 完成企业库注册后,请于 2024-07-25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08-14 10:00:0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完成该项目招标文件的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漯河市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ggzy.dsj.luohe.gov.cn)“下载中心”建设工程栏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08-14 10:00: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保证金的缴纳并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2.0开标方式。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0时至项目开标时间,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不见面2.0系统(https://ggzy.dsj.luohe.gov.cn/bidweb/)选择登陆身份进行登录签到或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s://ggzy.dsj.luohe.gov.cn/gcjs) 点击业务管理-开评标-不见面开标2.0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登陆后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截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开始时间)未完成签到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的开标过程。

5.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并将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录入并交互发布于《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人:漯河市投资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址:漯河市黄河路中段

人:宓女士

联系方式:0395-3156089

 

代理机构:河南省泰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太行山路与淞江路交叉口西300米阳光幸福之家1单元701号

人:  丁晶晶          刘帅            黄卓    

联系电话:13273072369   15539505525    15039578262  

 

监督单位:漯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395-316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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