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城市桥梁隧道事务中心:车站路万象新天等4座人行天桥顶棚更换工程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19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7/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车站路万象新天等 4 座人行天桥顶棚更换工程
二、工程规模:对车站路万象新天、车站路烈士公园民俗村、营盘路精彩生活超市、人民路德政园4座人行天桥老旧变形的顶棚进行维修更换。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三、建设规模
项目预算为195万元(最终以市财评中心审定的控制价为准)
四、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1、车站路万象新天、车站路烈士公园民俗村、营盘路精彩生活超市、人民路德政园4座人行天桥的顶棚进行维修更换。
2、具体建设内容详见附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相关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五、项目现场:长沙市。
六、项目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
七、项目清单及投标报价
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由投标供应商自行在长沙市政府釆购网上下载)
1、工程量清单说明
1.1工程量清单由采购人委托的中介机构编制。
1.2工程量清单应与磋商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工程量清单是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投标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改。投标供应商应该认真核对,如发现漏项、工程量有误、工程量清单所描述的工程内容项目特征相对于清单计价规范所涵盖的内容有漏项或内容描述错误、分析工程计算错误引起清单工程量变化等问题,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过期不予受理。如无异议,则视为此工程量清单已包含清单计价规范及图纸所函盖的所有工程内容,其风险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2、投标报价说明
2.1投标预算部分釆用PKPM软件编制,按一般计税法编制,PKS和TPS文件均应刻入光盘中,要求光盘中的数据与响应文件中的数据一致。
2.2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招标控制价,报价中每分项工程单价,也不能超过招标控制价中对应分项工程的单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八、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3、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要求进行保修,保修期2年。
五、服务标准:
九、 项目实施要求
1、设备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1.1成交供应商负责设备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成交供应商负责设备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施工要求
2.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2施工单位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施工人员工作证上岗。
2.3施工单位必须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杜绝重大安全事故,避免一般性事故的发生。确保在施工中无人身伤亡和机械设备事故。
六、验收标准:
3、验收要求
3.1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2项目完工后,成交供应商需根据政府及采购人要求及时编制竣工资料,并提交采购人及相关政府部门签认验收,待资料完备后成交供应商向业主申请验收。
3.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釆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4项目验收严格按长沙市政府釆购相关程序执行。
七、其他要求:
4、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要求
4.1本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4.2项目缺陷责任期12个月,质保期1年,均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4.3成交供应商使用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及图纸设计要求,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4.4后续服务: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后续联系方式(包含联系人、联系电话及联系地址等);承诺保质期内维修维护24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维修2天内处理完毕,重大维修5天内处理完毕。
4.5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全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十、项目特别说明
1、实施时间及地点
1.1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3日内,成交供应商须开工,且按采购人工期要求,完成项目实施的所有工作。
1.2实施地点:长沙市。
2、结算方法
2.1支付方式:长沙市城市桥梁隧道事务中心。(国库集中支付)
2.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10%的预付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市财评结算审定后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97%,剩余3%保修期满后一次付清。
2.3本项目中标价为暂定合同价,最终结算价以长沙市财评审核的金额为准。
3、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编制和提交各类竣工结算资料,经采购人审核后报市财评评审,按现场实际情况结算,最终结算以评审结果为准。
4、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十一、其它要求及说明:
1.交通组织及交安设施和交警协调等各种费用均包含在投标供应商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投标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充分了解工程施工区域内设施的位置、情况、道路、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施工组织和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漏项费用将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供应商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3.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安全文明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如发生任何施工安全、交通安全事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采购项目名称:车站路万象新天等 4 座人行天桥顶棚更换工程
二、工程规模:对车站路万象新天、车站路烈士公园民俗村、营盘路精彩生活超市、人民路德政园4座人行天桥老旧变形的顶棚进行维修更换。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三、建设规模
项目预算为195万元(最终以市财评中心审定的控制价为准)
四、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1、车站路万象新天、车站路烈士公园民俗村、营盘路精彩生活超市、人民路德政园4座人行天桥的顶棚进行维修更换。
2、具体建设内容详见附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相关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五、项目现场:长沙市。
六、项目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
七、项目清单及投标报价
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由投标供应商自行在长沙市政府釆购网上下载)
1、工程量清单说明
1.1工程量清单由采购人委托的中介机构编制。
1.2工程量清单应与磋商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工程量清单是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投标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改。投标供应商应该认真核对,如发现漏项、工程量有误、工程量清单所描述的工程内容项目特征相对于清单计价规范所涵盖的内容有漏项或内容描述错误、分析工程计算错误引起清单工程量变化等问题,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过期不予受理。如无异议,则视为此工程量清单已包含清单计价规范及图纸所函盖的所有工程内容,其风险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2、投标报价说明
2.1投标预算部分釆用PKPM软件编制,按一般计税法编制,PKS和TPS文件均应刻入光盘中,要求光盘中的数据与响应文件中的数据一致。
2.2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招标控制价,报价中每分项工程单价,也不能超过招标控制价中对应分项工程的单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八、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3、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要求进行保修,保修期2年。
五、服务标准:
九、 项目实施要求
1、设备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1.1成交供应商负责设备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成交供应商负责设备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施工要求
2.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2施工单位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施工人员工作证上岗。
2.3施工单位必须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杜绝重大安全事故,避免一般性事故的发生。确保在施工中无人身伤亡和机械设备事故。
六、验收标准:
3、验收要求
3.1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2项目完工后,成交供应商需根据政府及采购人要求及时编制竣工资料,并提交采购人及相关政府部门签认验收,待资料完备后成交供应商向业主申请验收。
3.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釆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4项目验收严格按长沙市政府釆购相关程序执行。
七、其他要求:
4、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要求
4.1本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4.2项目缺陷责任期12个月,质保期1年,均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4.3成交供应商使用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及图纸设计要求,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4.4后续服务: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后续联系方式(包含联系人、联系电话及联系地址等);承诺保质期内维修维护24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维修2天内处理完毕,重大维修5天内处理完毕。
4.5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全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十、项目特别说明
1、实施时间及地点
1.1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3日内,成交供应商须开工,且按采购人工期要求,完成项目实施的所有工作。
1.2实施地点:长沙市。
2、结算方法
2.1支付方式:长沙市城市桥梁隧道事务中心。(国库集中支付)
2.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10%的预付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市财评结算审定后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97%,剩余3%保修期满后一次付清。
2.3本项目中标价为暂定合同价,最终结算价以长沙市财评审核的金额为准。
3、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编制和提交各类竣工结算资料,经采购人审核后报市财评评审,按现场实际情况结算,最终结算以评审结果为准。
4、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十一、其它要求及说明:
1.交通组织及交安设施和交警协调等各种费用均包含在投标供应商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投标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充分了解工程施工区域内设施的位置、情况、道路、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施工组织和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漏项费用将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供应商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3.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安全文明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如发生任何施工安全、交通安全事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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