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固定资产清查项目
金额
6.7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7/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nyxc99010100z20231361880
预算金额6.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8
公告正文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固定资产清查项目
预算金额:¥67000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项目需求详情
对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截止2023年7月31日的固定资产进行实物清查盘点,依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等信息进行实地盘点,核对资产的账实情况,并核实资产的使用现状,按采购人要求将资产使用确定至个人或部门,加以完善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将清查盘点的实物卡片打印出来逐一按实物与卡片相对应贴标,实现固定资产标签化管理。并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明确管理职责,完善资产管理制度。

服务周期:90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综合评分
谈判时间:2023-08-03 15:00:00
谈判地址: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兰溪路天竹阁二楼
服务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
需求文件: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2023-07-28 18:00:00
发布时间:2023-07-21 10:58:54
采购编号:YNYXC99010100Z20231361880
采购单位: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允许1家中选
谈判文件提醒: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档一份,线下谈判时须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电子文档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谈判规则:1.供应商须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准时在谈判时间到线下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文件,参与谈判。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单位,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自行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3.1.3自行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中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竞标人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竞标人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若竞标人如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成交)资格)。
3.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日期起至今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注: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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