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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购买社会组织开展承办无锡市中医药立法调研服务项目遴选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9/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江苏省中医药条例》《中共无锡市委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无锡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项目库管理办法》等有关精神,依法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中医药强市建设,我委拟开展无锡市中医药立法调研工作,并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专业机构作为承办单位。
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9月3日前,以邮件形式反馈至邮箱wxwjwzyc@163.com。
附件1:关于购买社会组织承办无锡市中医药立法调研服务项目遴选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附件2: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承办申请书与预算表
附件1:
关于购买社会组织承办无锡市中医药立法调研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江苏省中医药条例》《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无锡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项目库管理办法》等有关精神,依法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中医药强市建设,拟开展无锡市中医药立法调研并委托专业机构作为第三方承办,现将有关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专业服务机构。
三、工作任务
收集、整理有关中医药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并编制目录汇编成册;收集国内其他省、市有关中医药发展的最新地方立法,研究无锡市立法的必要性及可借鉴的经验建议;协助做好走访调查、网络问卷等社会调查工作;收集、调研本市中医药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协助组织到省内外中医药发展和立法工作先进地区开展调研,完成异地调研记录和建议整理工作;协助组织有关座谈会、交流会、征求意见会,听取汇总梳理与会人员的各项建议和意见;综合现有资料的基础上,围绕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作出科学的分析,提供书面调研报告及相关材料;协助拟制无锡市中医药地方性法规建议稿并提供合法性审查等服务。
四、具体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或组织。
(二)负责人或申报机构应当具有5年以上立法经历,独立开展过地方性法规立法研究工作。
(三)申请者和所在单位应当为该项工作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五、申报和评审事宜
(一)申报期限:2023年9月4日—2023年9月8日。
(二) 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无锡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承办申请书》。
(三)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四)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23年9月8前将盖章的《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承办申请书》提交至无锡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处,或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wxwjwzyc@163.com。
(五)组织评审:无锡市卫生健康委组织评审小组,从参选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基础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六)结果公示: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将对评审结果在无锡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予以公示。
六、项目经费
项目不得超过10万元。
七、联系方式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处:联系人:权雯;联系电话:81824745。
附件2: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承办申请书与预算表.docx
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9月3日前,以邮件形式反馈至邮箱wxwjwzyc@163.com。
附件1:关于购买社会组织承办无锡市中医药立法调研服务项目遴选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附件2: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承办申请书与预算表
附件1:
关于购买社会组织承办无锡市中医药立法调研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江苏省中医药条例》《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无锡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项目库管理办法》等有关精神,依法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中医药强市建设,拟开展无锡市中医药立法调研并委托专业机构作为第三方承办,现将有关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专业服务机构。
三、工作任务
收集、整理有关中医药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并编制目录汇编成册;收集国内其他省、市有关中医药发展的最新地方立法,研究无锡市立法的必要性及可借鉴的经验建议;协助做好走访调查、网络问卷等社会调查工作;收集、调研本市中医药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协助组织到省内外中医药发展和立法工作先进地区开展调研,完成异地调研记录和建议整理工作;协助组织有关座谈会、交流会、征求意见会,听取汇总梳理与会人员的各项建议和意见;综合现有资料的基础上,围绕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作出科学的分析,提供书面调研报告及相关材料;协助拟制无锡市中医药地方性法规建议稿并提供合法性审查等服务。
四、具体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或组织。
(二)负责人或申报机构应当具有5年以上立法经历,独立开展过地方性法规立法研究工作。
(三)申请者和所在单位应当为该项工作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五、申报和评审事宜
(一)申报期限:2023年9月4日—2023年9月8日。
(二) 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无锡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承办申请书》。
(三)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四)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23年9月8前将盖章的《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承办申请书》提交至无锡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处,或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wxwjwzyc@163.com。
(五)组织评审:无锡市卫生健康委组织评审小组,从参选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基础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六)结果公示: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将对评审结果在无锡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予以公示。
六、项目经费
项目不得超过10万元。
七、联系方式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处:联系人:权雯;联系电话:81824745。
附件2: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承办申请书与预算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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