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1000022210200008462-XM001
二、项目名称:推进全流程信用监管机制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39.9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宸信征信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龙岗路51号院7号楼2层2003
中标金额:39.9万元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信用代码 | 中标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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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宸信征信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龙岗路51号院7号楼2层2003 | 91110108318113427B | 39.9 万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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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宸信征信有限公司 | 购买北京产业创新主体大数据信用监测与评估服务 | / | 1 | 39.9万元 | 39.9万元 | 详见采购文件 |
项目用途:购买北京产业创新主体大数据信用监测与评估服务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日期::一年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浙先(组长)、杨太祥、赵春、唐永忠、刘美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8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考使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并依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相关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05月05日
2、开标时间:2022年05月26日
3、评标时间:2022年05月26日
4、定标时间:2022年05日30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5号楼南楼
联系方式:孙涛,555784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诚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6号便宜坊大厦15层1515单元
联系方式:黄然,136912013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然
电 话: 13691201381
宸信征信-小型企业.pdf宸信征信-小型企业.pdf
02包.pdf02包.pdf
附 : 1 . 中 小 企 业 声 明 函 |
中 小 企 业 声 明 函 ( 工 程 、 服 务 ) |
本 公 司 ( 联 合 体 ) 郑 重 声 明 , 根 据 《 政 府 采 购 促 进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管 理 办 | 本 公 司 ( 联 合 体 ) 郑 重 声 明 , 根 据 《 政 府 采 购 促 进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管 理 办 | 本 公 司 ( 联 合 体 ) 郑 重 声 明 , 根 据 《 政 府 采 购 促 进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管 理 办 | 本 公 司 ( 联 合 体 ) 郑 重 声 明 , 根 据 《 政 府 采 购 促 进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管 理 办 | ||||||||||||||||||||||||||
法 》( 财 库 ﹝ 2 0 2 0 ﹞ 4 6 号 ) 的 规 定 , 本 公 司 ( 联 合 体 ) 参 加 ( 单 位 名 称 ) 的 | |||||||||||||||||||||||||||||
( 项 目 名 称 ) 采 购 活 动 , 工 程 的 施 工 单 位 全 部 为 符 合 政 策 要 求 的 中 小 企 业 | |||||||||||||||||||||||||||||
( 或 者 : 服 务 全 部 由 符 合 政 策 要 求 的 中 小 企 业 承 接 )。 相 关 企 业 ( 含 联 合 体 中 | |||||||||||||||||||||||||||||
的 中 小 企 业 、 签 订 分 包 意 向 协 议 的 中 小 企 业 ) 的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 的 中 小 企 业 、 签 订 分 包 意 向 协 议 的 中 小 企 业 ) 的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 的 中 小 企 业 、 签 订 分 包 意 向 协 议 的 中 小 企 业 ) 的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 的 中 小 企 业 、 签 订 分 包 意 向 协 议 的 中 小 企 业 ) 的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 的 中 小 企 业 、 签 订 分 包 意 向 协 议 的 中 小 企 业 ) 的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 的 中 小 企 业 、 签 订 分 包 意 向 协 议 的 中 小 企 业 ) 的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
1 . ( 标 的 名 称 ), 属 于 ( 采 购 文 件 中 明 确 的 所 属 行 业 ) 行 业 ; 承 建 ( 承 | |||||||||||||||||||||||||||||
接 ) 企 业 为 ( 企 业 名 称 ), 从 业 人 员 人 , 营 业 收 入 为 万 元 , 资 | |||||||||||||||||||||||||||||
产 总 额 为 万 元 , 属 于 ( 中 型 企 业 、 小 型 企 业 、 微 型 企 业 ); | 产 总 额 为 万 元 , 属 于 ( 中 型 企 业 、 小 型 企 业 、 微 型 企 业 ); | 产 总 额 为 万 元 , 属 于 ( 中 型 企 业 、 小 型 企 业 、 微 型 企 业 ); | 产 总 额 为 万 元 , 属 于 ( 中 型 企 业 、 小 型 企 业 、 微 型 企 业 ); | 产 总 额 为 万 元 , 属 于 ( 中 型 企 业 、 小 型 企 业 、 微 型 企 业 ); |
2 . ( 标 的 名 称 ), 属 于 ( 采 购 文 件 中 明 确 的 所 属 行 业 ) 行 业 ; 承 建 ( 承 | |||||||||||||||||||||||||||||
接 ) 企 业 为 ( 企 业 名 称 ), 从 业 人 员 人 , 营 业 收 入 为 万 元 , 资 | |||||||||||||||||||||||||||||
产 总 额 为 万 元 , 属 于 ( 中 型 企 业 、 小 型 企 业 、 微 型 企 业 ); | 产 总 额 为 万 元 , 属 于 ( 中 型 企 业 、 小 型 企 业 、 微 型 企 业 ); | 产 总 额 为 万 元 , 属 于 ( 中 型 企 业 、 小 型 企 业 、 微 型 企 业 ); | 产 总 额 为 万 元 , 属 于 ( 中 型 企 业 、 小 型 企 业 、 微 型 企 业 ); | 产 总 额 为 万 元 , 属 于 ( 中 型 企 业 、 小 型 企 业 、 微 型 企 业 ); |
以 上 企 业 , 不 属 于 大 企 业 的 分 支 机 构 , 不 存 在 控 股 股 东 为 大 企 业 的 情 | ||||||||
形 , 也 不 存 在 与 大 企 业 的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的 情 形 。 |
本 企 业 对 上 述 声 明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负 责 。 如 有 虚 假 , 将 依 法 承 担 相 应 责 | ||||||
任 。 |
企 业 名 称 ( 盖 章 ): |
日 期 : |
填 报 。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 | |||||||||||||||||||||||||||||||||||||
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 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 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 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 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 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 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 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 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 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 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 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 ||||||||||||||||||||||||||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 |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 | ||||||||||||||||||||||||||||||||||||
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 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 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 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 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 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 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 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 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 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 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 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 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 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 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 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 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 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 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 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 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 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 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 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 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 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 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 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 ||||||||||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 |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 | ||||||||||||||||||||||||||||||||||||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 |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 |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 |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 |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 |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 |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 |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 |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 |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 |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 |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 |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 |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 |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 |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 |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 |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 |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 |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 |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 |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 |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 |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 |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 |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 |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 |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 |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 |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 |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 |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 |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 |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 |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 |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 |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 |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 |
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 | 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 | 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 | 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 | 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 | 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 | 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 | 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 | 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 | 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 | 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 | 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 | 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 | 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 | 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 | 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 | 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 | 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 | 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 | 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 | 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 | 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 | 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 | 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 | 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 | 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 | 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 | 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 | 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 | 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 | 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 | 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 | 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 | 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 | 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 | 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 | 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 | 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 |
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 | 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 | 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 | 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 | 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 | 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 | 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 | 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 | 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 | 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 | 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 | 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 | 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 | 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 | 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 | 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 | 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 | 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 | 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 | 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 | 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 | 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 | 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 | 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 | 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 | 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 | 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 | 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 | 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 | 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 | 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 | 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 | 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 | 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 | 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 | 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 | 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 | 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 |
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 | 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 | 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 | 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 | 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 | 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 | 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 | 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 | 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 | 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 | 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 | 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 | 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 | 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 | 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 | 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 | 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 | 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 | 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 | 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 | 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 | 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 | 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 | 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 | 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 | 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 | 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 | 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 | 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 | 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 | 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 | 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 | 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 | 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 | 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 | 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 | ||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 |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 |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 |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 |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 |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 |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 |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 |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 |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 |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 |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 |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 |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 |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 |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 |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 |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 |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 |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 |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 |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 |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 |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 |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 |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 |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 |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 |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 |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 |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 |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 |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 |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 |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 |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 |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 |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 |
体育和娱乐业等)。 | 体育和娱乐业等)。 | 体育和娱乐业等)。 | 体育和娱乐业等)。 | 体育和娱乐业等)。 | 体育和娱乐业等)。 | 体育和娱乐业等)。 | 体育和娱乐业等)。 | 体育和娱乐业等)。 | 体育和娱乐业等)。 | ||||||||||||||||||||||||||||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 ||||||||||||||||||||||||||||||||||||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 ||||||||||||||||||||||||||||||||||||
中,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 中,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 中,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 |||||||||||||||||||||||||||||||||||
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 ||||||||||||||||||||||||||||||||||||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 |||||||||||||||||||||||||||||||
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 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 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 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 ||||||||||||||||||||||||||||||||||
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 ||||||||||||||||||||||||||||||||||||
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 | 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 | 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 | 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 | 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 | 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 | 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 | 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 | 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 | 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 | ||||||||||||||||||||||||||||
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 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 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 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 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 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 ||||||||||||||||||||||||||||||||
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 ||||||||||||||||||||||||||||||||||||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 |||||||||||||||||||||||||||||||
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 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 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 |||||||||||||||||||||||||||||||||||
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 ||||||||||||||||||||||||||||||||||||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
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 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 |||||||||||||||||||||||||||||
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 | ||||||||||||||||||||||||||||||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 |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 |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 |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 |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 |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 |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 |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 |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 |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 |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 | ||||||||||||||||||||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 ||||||||||||||||||||||||
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 ||||||||||||||||||||||||||||||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 |||||||||||||||||||||||
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 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 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 ||||||||||||||||||||||||||||
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 ||||||||||||||||||||||||||||||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 ||||||||||||||||||||||
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 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 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 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 |||||||||||||||||||||||||||
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 ||||||||||||||||||||||||||||||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 |||||||||||||||||||||||
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 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 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 ||||||||||||||||||||||||||||
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 ||||||||||||||||||||||||||||||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 |||||||||||||||||||||||
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 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 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 ||||||||||||||||||||||||||||
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 | ||||||||||||||||||||||||||||||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 |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 |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 |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 |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 |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 |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 |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 |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 |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 |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 | ||||||||||||||||||||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 |||||||||||||||||||||||
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 | ||||||||||||||||||||||||||||||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 |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 |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 |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 |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 |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 |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 |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 |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 |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 |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 |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 |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 | ||||||||||||||||||
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 | 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 | 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 | 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 | 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 | 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 | 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 | 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 | 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 | 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 | 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 | ||||||||||||||||||||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 | ||||||||||||||||||||||||||||||||||||||||||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 ||||||||||||||||||||||||||||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 |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 |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 |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 |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 |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 |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 |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 |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 |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 |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 |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 | |||||||||||||||||||||||||||||||
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 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 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 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 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 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 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 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 |||||||||||||||||||||||||||||||||||
企业。 | 企业。 | 企业。 | ||||||||||||||||||||||||||||||||||||||||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 ||||||||||||||||||||||||||||||||||||||||||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 |||||||||||||||||||||||||||||||||||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 ||||||||||||||||||||||||||||||||||||||
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 | ||||||||||||||||||||||||||||||||||||||||||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 |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 |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 |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 |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 |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 |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 |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 |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 |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 |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 |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 |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 |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 | |||||||||||||||||||||||||||||
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 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 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 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 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 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 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 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 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 ||||||||||||||||||||||||||||||||||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 ||||||||||||||||||||||||||||||||||||||||||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 |||||||||||||||||||||||||||||||||||||||
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 ||||||||||||||||||||||||||||||||||||||||||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 | ||||||||||||||||||||||||||||||||||||||||||
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 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 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 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 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 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 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 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 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 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 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 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 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 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 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 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 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 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 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 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 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 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 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 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 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 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 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 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 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 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 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 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 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 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 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 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 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 ||||||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 | ||||||||||||||||||||||||||||||||||||||||||
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 | 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 | 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 | 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 | 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 | 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 | 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 | 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 | 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 | 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 | 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 | 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 | 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 | 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 | 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 | 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 | 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 | 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 | 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 | 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 | 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 | 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 | 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 | 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 | 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 | 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 | 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 | 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 | 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 | 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 | 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 | 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 | 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 | 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 | 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 | 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 | 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 | 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 | 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 | 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 | 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 | 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 | 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 |
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 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 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 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 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 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 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 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 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 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 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 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 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 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 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 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 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 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 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 ||||||||||||||||||||||||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 | ||||||||||||||||||||||||||||||||||||||||||
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 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 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 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 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 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 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 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 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 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 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 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 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 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 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 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 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 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 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 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 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 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 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 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 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 ||||||||||||||||||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 ||||||||||||||||||||||||||||||||||||||||||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 | ||||||||||||||||||||||||||||||||||||||||||
统计局 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 统计局 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 统计局 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 ||||||||||||||||||||||||||||||||||||||||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
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 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 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 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 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 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 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 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 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 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 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 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 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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