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8074.59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陶兰0513-85523366
标书截止时间2022/04/11
投标截止时间2022/04/11
公告正文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四期扩容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发布时间:2022-03-17 16:0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四期扩容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四期扩容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通盛排水四期扩容工程规模为10万m3/d。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污水预处理设施、二级生物处理设施、深度处理设施、消毒设施、除臭设施、污泥脱水干化设施等,并配套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道路、绿化、厂区进水管(红线范围内)、尾水排放管(红线范围内)等。通盛排水四期扩容工程位于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现状厂区东侧预留地块,江河路与通旺路的西北角,占地约 5 公顷。污水处理厂水处理工艺技术路线:粗格栅及进水泵房+中格栅、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水解酸化池+AAO生物反应池(Bardenpho生反池工艺)+二沉池+加砂高效沉淀池(投加应急活性炭)+ V型滤池+次氯酸钠消毒;污泥处理技术路线:重力浓缩+机械脱水+低温干化;除臭采用生物除臭工艺。初步设计概算为68074.59 万元,其中工程费概算为 55205.32 万元。

2.1.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230日历天完成交工验收,2022年8月10日前完成主要设备采购,2022年10月30日前完成设备、管道等安装,满足进水调试要求;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交工验收,通水试运行12个月,截止2023年11月30日达到完工验收标准,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接管单位运行。

2.1.4其他: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质量符合GB 50334—2017《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其他设计要求。

2.2招标范围:总平、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水解酸化池、AAO生化池、二沉池、二沉池进水分配井及污泥泵房、高效沉淀池、V型滤池、加氯接触池及出水提升泵房、鼓风机房、综合加药间、活性炭投加间、污泥干化车间(增加设备等)、储泥池(增加设备等)、生物除臭系统、厂区总平管道、围墙、道路、变配电所的设备(工艺、电气、仪表、自控等)采购、安装、调试(含送电)、试运行,具体详见招标参考清单及施工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具备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5)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指以下两点:

ⅰ.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交纳社会保险;

ⅱ.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

(6)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自2017年3月1日(以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且达标运行时间不得少于一年)以来拟派项目经理承担过一个4.8万吨/日及以上新建或扩建的全工艺流程污水厂项目且该项目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部分合同额为7000万元及以上的总承包工程。

需提供:a、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工程质量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记录。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且须能证明该业绩为拟派项目经理的业绩。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验收证明这三项证明材料中载明拟派项目经理的,则载明的项目经理须为同一人;如为变更后的项目经理需提供经业主同意的变更证明及备案材料(项目经理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经理);

b、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必须是经过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的,若没有备案,则须由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出具证明,否则不予认可(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在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无法备案或无法出具证明,必须提供施工合同和工程收款单位开具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

C、全工艺流程是指至少包含新建或扩建生物处理工艺段及深度处理工艺段;改造工程不予接受。如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不能证明该工程是全流程工艺的污水处理项目,则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全流程工艺污水项目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d、如所提供的为总承包合同或EPC合同,需清晰证明全工艺流程污水厂项目中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部分的合同额为7000万元或以上,否则不予认可。

e、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达标试运行时间不得少于一年的证明(格式自拟),否则不予认可,请各投标单位充分注意该条款。

项目经理完/竣工业绩的说明:完/竣工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单位会同监理、设计、勘察、施工工程质量监督等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以及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后,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的过程;或:完/竣工是建设单位在收到安装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并符合相关验收要求后,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完/竣工验收,签署相关文件。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317日至20224119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411 9 30 分。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补充通知、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1、招标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河路28号

联系人:顾工,联系电话:0513-85594047

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4-2

联系人:陶兰

联系电话:0513-85523366、0513-68002662、18260520658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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