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源城区财政专网并入政务外网升级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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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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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3/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5.6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女士
公告正文
源城区财政专网并入政务外网升级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源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项目名称:源城区财政专网并入政务外网升级改造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1.源城区财政并网采用“中标单位建设,政府租用”的模式。源城区财政并网涉及70个单位,其中64所学校、6个下属事业单位,共70个接入点的线路接入,采用裸光纤或光纤,千兆到下属事业单位、学校;全区统一互联网出口,实现源城区校园与下属事业单位之间的互联互通,各单位已建内部的业务专线逐步向政务外网进行迁移,各单位新建和续建的电子政务项目,应使用电子政务外网,不需新建、自建网络。中标公司投资建设网络设备,线路设备,互联网出口带宽等,参数和性能不能低于清单要求。区政府仅通过线路租赁费用结算。项目建设周期为两个月,中标方根据自身优势,提供方案优化,工程设计,设备安装,系统集成,联调联试,运维服务,管理和培训等服务,单位租赁外网服务期为12个月。

2.源城区财政并网安全加固设备由中标方建设,对现网防火墙设备与负载均衡设备进行同步升级,专用于源城区政务外网使用,服务期为12个月。中标方根据自身优势,提供方案优化,工程设计和安装,系统集成和联调联试,运维管理和培训等服务,参数不能低于清单要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756,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3种情形。

(二)说明:

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3款的规定,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原因如下:

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我省“数字财政”建设工作的通知》、《广东省财政厅“数字财政”建设工作方案》明确提出“依托省政府政务外网实现省、市、县、乡约3万家预算单位‘全省一张网’要求”,电子政务外网作为财政业务网络将为政府各部门提供稳定、安全、可靠的网络环境。

2.《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河府办【2018】49号)明确提出“推进全市各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业务专网按需向电子政务外网迁移整合”,逐步实现“全市一张网

3.财政专网并网项目如采用两个或以上网络运营商为承建单位将会加大政务外网网络安全管理难度,网络出口不统一,IP分配不统一,带宽需求难以保障,发生网络故障时难免会互相推诿,无法很好的衔接和满足财政专网各项配套功能,为确保“全省一张网”、“全市一张网建设要求,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4.从区政务外网一期建设至今历经近8年时间,区政务外网运行安全稳定,未发生重大事故,一般故障都在24小时内及时处理,管理上和技术上比较成熟稳定,根据《源城区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项目合同书》,区财政专网并入区政务外网项目属于区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项目的延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源市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汇景国际商贸中心14楼、15楼(1501-1504)

三、公示期限

2021年3月12日2021年3月18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人:王女士

联系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江宝一路与长塘路交叉路口往南约50米(碧水居北侧)

联系电话:0762-3323661

2.财政部门

人:杨先生

联系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江宝一路与长塘路交叉路口往南约50米(碧水居北侧)

联系电话:0762- 3341881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人:俞先生、何小姐

联系地址:河源市益民街8号B栋2楼招标室

联系电话:0762-3288329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

fb984657197e4df49a45aed40866f65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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