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县新区三期建设10kV线路改迁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26.11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5/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sdg2023-03-03
预算金额26.11万元
招标联系人赵亚涛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达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阿芳1819340634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宁县新区三期建设10kV线路改迁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DG2023-03-03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宁县新区三期建设10kV线路改迁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02)市政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3-05-11 08:3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3-05-15 15:00:00
    采购单位 甘肃达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宁县新区三期建设10kV线路改迁工程(二次)001 GSDG2023-03-03 工程-施工 261170.0(元)

    公告内容

    • 一、招标条件: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21号),我单位拟对宁县新区三期建设10kV线路改迁工程(二次)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该项目宁发改﹝20238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县新宁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 GSDG2023-03-03

      2、项目名称:宁县新区三期建设10kV线路改迁工程(二次)

      3、建设地点:新宁镇马坪村

          4、工程内容:拆除改区域10kV线路0.91千米、0.4kV线路2.035千米、杆塔37基、拉线20根等配电设施,新建10kV线路1.2千米等。杆塔均使用12米高强度水泥杆,杆塔埋深2米,对转角杆、终端杆均应加垫底盘、卡盘、河滩及缺土地带应做护墩保护,在路边易被车辆碰撞的地方立杆,应加设护杆桩(贴防撞反光贴),加高为40-50cm

      5、计划总工期:1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0518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3061日。

      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工程。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资金来源:资金纳入马坪新区三期征迁费用范围

      9、招标控制价:261170.00

      10、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3、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必须在有效内期;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截止时间相同;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30511830分至2023051418时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庆阳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编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注:招标人将参照相关评审内容,对各竞标人所上传的总体实施方案综合评审,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所传资料的完整性和质量优化性。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305151500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七、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代理公司于20230516日将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1份(word格式)及光盘1份(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达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宁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宁县新宁镇人民路9

      联 系 人:赵亚涛

                  话:15294468612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达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庆阳市西峰区恒美三期1402

      联系人:徐阿芳

      联系电话:18193406340

       

      2023 0510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s://www.qysggzyjy.cn:9096)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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