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衡山高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EPC+O)桩基分包合同任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彭博1877409257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6
公告正文
报名截止时间: 联系人: 彭博 联系电话: 18774092571
联系邮箱:
招标文件
 
 我公司衡山高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EPC+O)工程项目桩基工程分包合同(详见标包),特邀请贵单位参加我公司组织的专业分包工程招标活动。请贵单位按如下要求,报出最优价,并同时在我公司电商采购平台(tb.hnjgcg.com)注册上传贵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质量体系认证、业绩证明、授权代理证等资料,如贵单位对招标书有不清楚之处,请直接与我们联系。 
一、报价方式及报价期限: 
1.  此次报价为含税金额;结算价款含9%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金。 
2.  本次报价要求详见标包,标的物应满足 国家 标准要求,我公司对最终签订合同时标的物的数量有分解调配权。 
3.  根据付款方式报价:每个付款周期结算完成并收到项目业主支付的对应款项后  7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周期内双方确认应结款项的 70 %。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并经质监站验收合格且项目业主支付对应款项后6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最终结算总额的 95 %,扣留 5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满后,建设单位返还甲方质保金时视其工程质量情况扣除相应的维修费用后支付乙方(不计取利息)。未收到项目业主对应工程范围内付款前,甲方不承担支付义务。甲方付款前,有权直接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和赔偿款。 
4.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本合同所有款项采用电汇转账方式支付。
5. 报价有效期  3 个工作日,招标单位在报价有效期内确定中标单位,确定中标单位后 5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在报价有效期、合同签订期及合同执行期材料价格不随市场变化而改变。 
6.  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我公司电商采购平台(tb.hnjgcg.com)注册成功后参与投标,按平台上的标包清单格式及技术参数要求报价,并将填好的报价清单打印出来加盖公章后上传至平台附件栏,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0月 16日9时00分,未按时间或格式报价的,一律作废标处理。
7.  施工期为 365  天,自发包人指定之日起计算。
8. 为了保证投标的有效性,贵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我公司一次性支付  /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到我公司指定帐户,中标结果公布后 /  个工作日内我公司全额无息退还。如贵单位不交纳此费用,则视为放弃此次投标。一经确定中标,则此费用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中标单位不按时履约,则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将做为支付给招标单位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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