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烟草有限公司办公及专卖稽查车辆购置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山东菏泽烟草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倍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山东菏泽烟草有限公司办公及专卖稽查车辆购置项目
四、项目编号:HZBIDYC2020-30
五、标段划分、采购内容、数量及预算
标段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辆) |
预算金额 (增值税含税价) |
基本配置 |
第一标段 |
专卖管理用车 |
9辆 |
135万元 |
7座、排量1.5T,国六汽油、白色车身。 |
第二标段 |
经营业务保障 用车 |
1辆 |
38万元 |
7座、排量2.0T,国六汽油、褐色车身,真皮座椅,9速HYDRA-MATIC智能启停变速箱,后双侧电动门。 |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
1、本项目原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于2020年8月5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发布了招标公告。截止报名时间止第一标段只有菏泽方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报名,第二标段只有菏泽润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报名。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每个标段投标报名的投标人数量不足法定人数,招标失败。
招标人又于2020年8月14日在第一次招标公告发布的相同媒介发布了第二次招标公告。截止报名时间止报名企业第一标段只有菏泽方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报名,第二标段只有菏泽润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报名。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每个标段投标报名投的标人数量不足法定人数,招标失败。
经过两次发布招标公告,报名企业均达不到法定数量。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资格要求并不高,也没有限制或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的条件。
2、按照招标项目就近选择、方便维保的原则,报名参加第一标段投标的菏泽方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和报名参加第二标段投标的菏泽润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根据以上情况,本采购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本项目实施采购。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第一标段:
供应商名称:菏泽方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菏泽市定陶区杜堂镇车辆管理所对过(汽车小镇院内)
第二标段:
供应商名称:菏泽润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菏泽市开发区广州路2888号
八、公示期限: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0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在本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
九、发布公示媒介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东菏泽烟草有限公司
地 址:菏泽市长江路16号
联系人:张茂武 0530-5199877
侯 鹏 0530-5967090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倍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B座东单元910室
联系人:李宝红
电 话:0530-5022016 15169783121
邮 箱:hezebid@163.com
2020年10月10日